首页 >古代言情> 糙汉宠妻:穿越后带着拖油瓶种田致富>第十章 可不要脸了
  余陈氏进来之后就朝着屋子里四处看了起来,看到炕上堆着的布匹,整个人眼睛都亮了。
  “我就说你是个会享福的吧!男人在外面征战回来,还得到了县令大人的赏识,得了这么多好布料,你一个人也用不完吧!我跟你说,这些粗布好是好,就是没办法放……”余陈氏说着,伸手摩挲着那布料,却怎么都不愿意放手。
  余今歌怎么会看不出余陈氏的意思,只装作不懂的模样。
  莺儿跟在她的身边,手中还提着一个小小的篮子,篮子里装着的是余今歌刚刚从外面拔回来的药材和野菜。
  昌哥跟在后面,手中还拿着一只小碗,有模有样的学姐姐的样子要把这里的野菜都洗干净。
  一家子竟是把余陈氏一个人扔在了旁边不搭理。
  “哎哟,这几天不见,昌哥都长这么大啦!”余陈氏故作欢喜的上前伸手,要哄昌哥。
  但昌歌对眼前的余陈氏并不熟,眼见着她朝着自己伸着手过来了,后退着缩到了余今歌的身后。
  看他如此胆怯的模样,余今歌心疼的把昌哥抱了起来。
  “你要是没什么事情的话,也看过我了,可以回去了。”余今歌直接下了逐客令。
  正说着,田高林从外面回来了,手中还提着几只刚打回来的兔子。
  “这么肥的兔子不好打,你是从哪里弄来的?”余今歌瞅着他手中提着的肥兔子,直接把余陈氏忘在了脑后。
  “昨天见着后山有野兔出没,所以晚上回来的时候就设了一个陷阱,想着能抓到一只是一只,没想到今日过去,竟然在那陷阱里发现了三只。”田高林说着,走到了灶台跟前,将兔子熟练的扒了皮清洗干净。
  他那小木屋现在只盖好了卧室,并没有可以做饭的地方。
  余今歌想了一下,放下了昌哥,上前走到他身侧,撸起了自己的袖子,将那兔子给接了过来:“你放着就好了,我来做就是。”
  当初在二十二世纪时,她的厨艺别说在特种部队中,就是在顶级大厨中是数一数二的,只因她出身厨艺世家,如今到了这样一个地方,怎么能不好好展露一下?
  篮子里还有不少他从山上采摘下来的野菜野蘑菇,那野蘑菇大多数都有毒,不过经她筛选之后,留下的都是无毒可食用的。
  余陈氏就这么的被扔到了一旁,整个屋子里没有一个人再搭理她。
  余陈氏也没闲着,随手揭开米缸,只见那米缸里全都是白花花的细米,整个人更是眼睛都直了。
  “今歌呀,你这些米都是从哪里来的呀?”余陈氏笑嘻嘻的上前,明知故问。
  余今歌嫌弃地抬了头瞥了她一眼,前些日子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的,她就不相信余陈氏是半点都不知道。
  “这说来也真是巧了,家里如今收成不是很好,这有一顿没一顿的,只能吃那地瓜土豆,你这竟然有这么多上好的白米,我瞧着也是吃不完的,不如就先匀给我一点,我回去也好煮着吃。”余陈氏说着,自顾自的上前来就要拿米袋装米。
  余今歌这下可不乐意了:“这是什么意思?你家里没有吃的了与我何干,想吃的话自己就自己争去,你那卖儿卖女的钱难不成不够花了??”
  原以为本着余今歌先前的样子,她想要什么能拿不到,如今就为了这点子白米,余今歌竟然将话说得这么难听,这让余陈氏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了。
  “你这咋说话呢?出嫁之前你吃了家里多少米?再说了,我今日来也并非空手而来,这不也给你带了东西吗?怎么今日要拿你一点米,你就这么抠抠嗦嗦的,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做母亲的了?”余陈氏不满的嚷嚷起来,就好像余今歌做了什么大不孝的事情一样。
  余今歌甚至都懒得看她一眼,转头就将那米缸盖上了,随即将余陈氏今日带过来的咸菜坛子抱了起来,就这么塞到了她的手中。
  田高林在旁边看着,看着余陈氏上不得台面的样子,直皱眉。
  “真是没天理了!养你这么大,你发达了转头就不认你母亲了,天底下没有你这样的!”余陈氏见这样行不通,索性直接坐在地上开始撒泼了。
  莺儿被吓了一跳,拉着昌哥躲到了后面去。
  田高林是个老爷们,也没办法计较这些。
  余今歌倒是不怕,抄起个柴火棍叉腰指着余陈氏:“你再嚷嚷个试试?我在家的时候你是怎么苛待我的,我为什么会嫁到田家来,你自己心里没数吗?如今见我日子过好了你就像个吸血的蚂蟥一样来了,你也要点脸!这左不过是在山上没人瞧见,你信不信我把你扔出去?”
  余陈氏想起那日脚都快被余今歌踩断了,如今看架势,若是再惹她,恐怕真会一柴火棍下来,那自己还有好?
  余陈氏顿时不吭声了,安静如鸡地抱着自己那一坛子咸菜,跌跌撞撞的朝着门外去了。
  田高林若有所思的看着那个已经恢复了淡定,正朝着灶台边走去的女子。
  瞧着她刚刚六亲不认的模样,当真是与一般的农户女子不同。
  余今歌手脚利索,直接将那兔子拆骨剁了,先焯水除血沫,又配着田间的野菜和野椒大火爆炒,即祛除了兔子的腥味儿,又增添了风味。
  拆下的骨头余今歌也没让它闲着,直接加水炖煮,等到兔肉快好时捞出骨头,放进菌菇,又稍微加了点盐调味。
  闻着那爆炒的兔肉,还有鲜美的菌菇汤,田高林未曾想到,有人居然能把这些野味做成如此美味。
  “姑娘的手艺当真是一绝,只怕是放在咱们那日所去的镇子上,也是数一数二的。”田高林一本正经夸赞着她的手艺。
  这几日为着修一座新屋子的事,田高林又往镇子上多跑了两趟,想来就是这个时候知道的镇子上的手艺。
  “我这手艺可是专门练过的,一般人可是比不过的,你今日算是有福了。”余今歌一边给旁边的两个孩子喂着菜边说。
  她见对方没有回应,抬起头的时候看着那张熟悉的脸,突然意识到眼前的人,可能真的不是田高林。
  “你既然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于我而言你又像是陌生人一般,不如我给你另起一个名字,以后四下无人的时候,我就这般叫你吧?”余今歌尝试着提议。
  田高林到没拒绝,他点头轻应一声好!
  “想来你也是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的,一时半会儿我也没什么好名字,你这身上一身是伤,前半生应该也是个辛苦人,但愿后半生平安顺遂,不如就取中间一个字,名为阿顺?”余今歌提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