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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4章 冰与火之歌

  而中国就大不一样,八十年代,内地流行一句形容香港的话,满地都是黄金!
  现在,这句话仍然适用中国。
  在中国,只要能看准机遇,能抓住机遇,并且奋力一搏,就有机会成功,成为新的富豪。所以中国的竞争大,机会多,每个人都很拼,很多人都把事业当成了全部的生命。
  美国只有一个比尔.盖茨,而中国却在短期内涌现了许多的富豪,比如后世耳熟能详的地产大鳄王健林,网络大亨马化腾,中国首富马云等等等等……
  跟老外解释这些,他也不一定听得懂,所以王鑫很明智的呵呵一句,敷衍了。
  或许是即将到来的合作让斯坦.李对电影的兴趣倍增,很快话题又到了电影上。
  “王!我知道除了漫画改编电影,还有很多的小说改编成电影,不知道您对这方面有没有兴趣?”
  小说改编成电影!王鑫兴趣可大了。
  约翰.托尔金的霍比特人、指环王系列,就是小说改编的。这些名家巨作,场面直观,内容深厚,而且电影还没开拍之前,就拥有了大量的粉丝。
  “或许我有一些东西,会让你喜欢。”
  斯坦.李的手上,拿出刚从倒咖啡的性感秘书手里接过的一本文稿,递给王鑫。
  “王!这是我的朋友目前在创作的一部小说,我非常的喜欢。”
  王鑫接过手稿,能让世界漫画之王非常重视的小说,看来非等闲。尽管已经做好了准备,但是王鑫翻开文稿之后,还是大吃了一惊。
  《冰与火之歌》,作者乔治.马丁!
  我靠!
  居然是乔治.马丁的《冰与火之歌》系列小说,这部超长史诗巨著,可是对王鑫有着如同约翰.托尔金的霍比特人,指环王系列小说的震撼。
  《冰与火之歌》在平行时空的国内,也叫《权利的游戏》,以《冰与火之歌》小说的第一篇为名。
  这部美国HBO电视网拍摄制作,改编自乔治.马丁小说的电视剧,成为了HBO史上三大最受欢迎的剧集行列。
  与另外两部收视狂潮剧《黑道家族》、《色欲都市》齐名,可见其在美国多受观众的欢迎。
  而在国内电视台,这部超好看的美剧确是禁播的!
  你说为什么?歪?
  答案很简单,第一,剧中有很多羞羞的镜头,而且几乎每一集都有几分钟,看得人不要不要的。
  这种剧在国内你敢上映,老老实实禁了再说。
  第二,影片实在是拍摄的太现实了,场面横飞,断肢残臂让一些心理承受能力弱的人果断会呕。看惯了国内电视剧的小清新,忽然给你来个一刀砍下脑袋的场面,恐怕连隔夜饭都会被吐出来。
  而且,异鬼出场的阴森,野蛮人搏杀的各种割喉、挖肠,甚至活生生钉死在木桩上的画面都毫不避讳。甚至当中滥交也拍摄进去了。
  总之一句话,口味之中,吓死国内的小宝宝们了。
  不过好在后世网络视频大行其道,电视剧虽然不能播,但是网上还是能看到的。
  这部史诗级美剧的魅力并不在于那些香艳镜头和残暴画面,而是其强大的布局,令人心悬的主线,以及丝毫不亚于电影的制作手法和花销。
  《冰与火之歌》一部剧每一集的制作费平均花费百万美元,想想这笔钱,很多电影投资者都觉得蛋疼。
  好剧的魅力是挡不住的,《权利的游戏》以删减版的形式与大家在网络视频软件见面,吸引了一大票美剧迷,平行时空里的王鑫以及本书作者本人,都是《冰与火之歌》的忠实粉丝,甚至一直在苦等第六集的面世。
  王鑫看见小说的第一反应就是。
  “作者呢?”
  版权呀!版权呀!
  这可是飞到嘴边的鸭子,怎么可能不拿下。
  “在哪里?”
  询问之前,王鑫特意装模作样的翻了半本,这样才不显得突兀。
  见自己的推荐果然引起了王鑫的注意,斯坦.李开始得意起来。
  “噢!这是我的一个好朋友的作品,他也是漫威漫画的一个读者,叫乔治.雷蒙德.理查德.马丁……”
  一大串的头衔让王鑫差点头晕,天知道美国鬼子怎么都喜欢把名字起那么长。不过就算是斯坦.李不说,王鑫也能够确定,这就是乔治.马丁的作品。
  出于《冰与火之歌》的痴迷,王鑫曾经查过作者乔治.马丁的资料。乔治.马丁可不是什么默默无闻的新人!
  七十年代,马丁就开始了写作生涯,并且二十一岁就开始售卖短篇小说,挣取稿费。随后三年,二十五岁不到的马丁就提名了雨果奖和星云奖,并且成为美国作家协会会员。
  人生得意少年时!很快就会发生戏剧性的转折。到了八十年代。
  马丁的写作生涯在一九八三年碰上了大挫折。他的第四本长篇小说《末日狂歌》虽然得到了轨迹奖和世界奇幻奖双重提名,但销量却出人意料的糟糕。按照马丁回忆,这本书的商业失败“基本上毁掉了我当时的小说家生涯”。之后马丁转向好莱坞,开始从事CBS电视剧《阴阳魔界》的编剧工作。
  当一九八八年CBS决定不再续签此剧后,马丁转向ABC电视剧《双面麦斯》,但是他所著的剧本还没被拍摄这部电视剧就在第二季中期被砍了。之后,马丁成为了奇幻故事片《侠胆雄狮》的编辑兼制片,一直到一九九零年此剧终结为止。
  虽然马丁在好莱坞工作的报酬让人满意,但是他很失望自己参与的节目大多都没能通过审批,因为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最渴望的就是自己的作品能被大众看到,但广播公司的决策层并不和编剧作家是一个思路。当马丁一九八零年的中篇小说《夜行者》被改编成电影后,马丁公开表示了对剧组为迎合预算而删减剧情的不满。
  八十年代的马丁,算是人生的低潮期!
  似乎每一个伟大者的背后,都有一段逆袭者的故事。而我们伟大的《冰与火之歌》的创作者乔治.马丁的逆袭之路在九十年代,并没有开始……
  九十年代应该是乔治.马丁沉淀的一个时期!他抛开了电视台的工作,开始继续创作自己三年前的奇幻故事,并给他的出版代理人柯比.麦考利前两百页书稿和一个计划要写三部曲系列的两页蓝图马丁喜欢含糊不清的标题,因为他感觉这样可以使他的作品更深奥,因此他选择了《冰与火之歌》作为整个系列的题目。
  寒冷的异鬼和烈焰的巨龙可能是“冰与火”的含义,而“之歌”曾出现在马丁的书《莱安娜之歌》和《逝者之歌》,是马丁对于“歌”的一种癖好。马丁还承认书名是受到罗伯特.弗罗斯特二十年的诗歌《火与冰》的启发……
  火是爱是热情是激情。冰则是背叛是复仇,是冷酷残忍的阴暗面。
  少年时代的马丁,是漫威漫画的超级痴迷者,并且还寄信给了当时漫威漫画的编辑部,甚至刊登上报,从此和斯坦.李结缘。
  而对马丁创作《冰与火之歌》启发最大的,还是约翰.托尔金的《指环王》系列。
  一开始,马丁打算是写一部类似《指环王》的小说三部曲,里面的世界观甚至有些借鉴了《指环王》。
  其实大家们的作品,很多地方都有共通性。许多作家没有出成名作之前,没有凝练自己的风格之前,都有模仿大家的痕迹。
  比如三国中张飞马超挑灯夜战,大战几百回合,惊天动地!而水浒中林冲战王焕,杀了八十回合,也是不分胜负,丈八蛇矛对长枪,也不知道是施耐庵老先生借鉴罗贯中老先生,还是罗贯中老先生借鉴施耐庵老先生。
  不过马丁写着写着,不对劲了,原本准备三部曲的,结果一码起字来,收都收不住。《冰与火之歌》第一集《权利的游戏》就有了一千八百多页手稿。没办法,太长了,只能抽调三百多页,挪到第二集去,然后第二集又多出一大堆,只好挪到第三季去。
  这样没玩没了,一不小心,终于弄到了第五部,成了一部超长篇历史巨作,就篇幅而言,超过了约翰.托尔金的《指环王》。
  因为《冰与火之歌》的成功,乔治.马丁被誉为当代的托尔金和海明威,各界对他赞誉非常之高。
  不过,现在才是千禧年初,冰与火之歌还没有被改编成影视作品。
  倒不是说好莱坞没有有眼光的影视制作人,而是乔治.马丁有了《夜行者》的教训,对好莱坞的商业改编,却之不恭!
  《夜行者》对原著的改编,让乔治.马丁心有余悸,果断的拒绝了好莱坞要买下《冰与火之歌》系列改编成电影的要求,版权被束之高阁,而乔治.马丁,却一心写稿。
  截至目前为止,乔治.马丁对《冰与火之歌》系列的创作,已经到了第三季。在全美也已经大量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