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母亲时,阿莫斯没敢回头,他害怕,怕自己流泪,怕自己不舍。经过这短短几年的生活,阿莫斯已经把她当成自己真正的母亲,像爱那个世界中的母亲一样爱着她。阿莫斯曾发誓,一定要让母亲过上衣食富足的生活,他坚信,一定可以。
天气还算晴朗,阳光比较温和,小风飕飕吹过阿莫斯的脸庞,他满意的笑了。这种天气十分像他那个世界中家乡的天气。阿莫斯心情大好,在路边草丛中拔下一根狗尾巴草,含到了嘴巴中,大声唱起了他最爱的歌谣,“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嘿嘿哈嘿…”歌声响彻山谷,惊奇一只只飞鸟。
蚊子一样的飞虫萦绕在阿莫斯的脸庞,嗡嗡的声音不绝于耳。这让阿莫斯美丽的心情瞬间湛黑,他拿起自己的背包,数了数自己的全部家当。一把斧子,一把弹弓,子弹若干,五个银币,三块干粮,两本从家里带出的书,还有半壶水。那个世界里,可以用花露水、风油精进行驱蚊,但在这相对不熟悉的环境下,如何才能找到驱蚊的原材料?啪的一声,阿莫斯拍死一只亲吻他脸颊的蚊虫,目光如炬,转身走入树林中。
“琪琪,别玩啦,那里蚊子太多,小心被蚊子搬走。”奶奶拖着衰老的身躯,摇着蒲扇,一步一步蹒跚的走着。“嘿嘿,没事的!我不怕蚊子!”
孟琪挠了挠腿上的红疙瘩,回过身对奶奶说。“哼,看看你这一身疙瘩,至少七八个,乖,你过来,奶奶给你擦草药,擦上就不会被咬了。”奶奶握住孟琪的手,防止他逃脱,然后俯下身,从一堆野草中找出一株绿色的植物,摘下枝叶,在手中揉搓一下,摸到了孟琪身上。那天起,每次出去疯,孟琪总会抹上草药,那个味道弥漫进他的记忆中,镌刻在脑海里。
阿莫斯走入树林中,仔细搜索着野草,利用记忆中的味道来寻找驱蚊草。每次看到相似的野草,他都会摘下枝叶,放在手心中揉搓出汁液,然后嗅嗅它的味道。为此阿莫斯吃了不少亏,有一株植物外形与驱蚊草十分相似,但是味道就不敢恭维了,像是脚臭加上腐烂的豆瓣酱的臭味,熏得阿莫斯头昏眼花,差点栽倒在地。“我还真有点神农尝百草的意思啊,不过我这是闻百草。”整整一中午的时间,阿莫斯都在寻找驱蚊草,到底是什么动力支持他寻找驱蚊草?看看他裸露的皮肤就知道了,密密麻麻至少几十个红疙瘩。功夫不负有心人,铁棒也能磨成针,闻过上百种野草之后,他终于找到了记忆里的驱蚊草。“宝贝,我找你找的好辛苦啊!”
阿莫斯粗暴的把驱蚊草连根拔起,蹂躏了所有枝叶,把墨绿色的汁液涂满全身。棕色的麻布衣,配上墨绿色的汁液,远处看像特种部队,近处看像原始人,不管像啥,有了驱蚊草,蚊子杀杀杀!就在阿莫斯还沉浸在欢乐中时,不远处的栈道上,走过来两男一女,形迹十分可疑。
看热闹是天朝人民具有的特殊技能,小到家长里短,大到杀人越货,都可以吸引成百上千人的驻足观看。拥有纯正天朝血脉的阿莫斯当然不会错过这场好戏,他尾随在三人之后的树林中,猫着腰缓步前行。三人队伍中的成员分别是左侧大胖子,中间是一名少女,右侧精壮男子。阿莫斯猜测这两人是少女的保镖,但从逻辑上来讲,这不合理。左侧大胖子似乎要解手,精壮男子十分嫌弃的看了他一眼。大胖子哈腰表示歉意,随后向阿莫斯的方向跑来。就在大胖子离开的瞬间,阿莫斯清楚的看到,少女的手被捆绑着,这两位男子不是她的保镖而是绑架她的人。按理说,十岁的男孩看到这种事早就吓尿裤子了,但阿莫斯不同,他的生理年龄虽然只有十岁,但他孱弱的身体中却驻扎着一个二十岁成年纯爷们的强大魂魄。电石火花间,阿莫斯想起了少先队员的纲领,想起了鲜艳的红领巾,他做出了一个母亲绝不会同意的决定,见义勇为。
虽然是工科男,但阿莫斯毕竟学了十年散打,力量在这具身体上无法得到展现,但搏斗技巧早已融化进他的骨髓中。他趴下身,屏住呼吸,从背包中摸出斧子,紧紧握在手中。胖子来到他左侧三米的地方小解,驱蚊草墨绿色的汁液提供了完美的保护色,胖子绝对没有想到,在他右侧三米处的草丛里,还趴着一个大活人。在胖子解裤带的时候,奥莫斯已悄悄绕到了他的身后,弓腰,蓄力,以一个奔放的姿势跳起,手中斧子直劈胖子的后脑勺。胖子听到了草动声,他转过头,瞳孔里是阿莫斯抡斧下劈的姿势,他想抵挡,可为时已晚。阿莫斯的斧刃劈向胖子的面门,迸出一道艳丽的鲜血,硕大的身躯顺势倒地,砸压了一片野草。鲜红的血液流入土壤中,滋养着野草,明年必是一片墨绿色的芊芊。一击劈杀了胖子,但阿莫斯不敢大意,他睁大双目直视着他,搜索着精壮男子的弱点之处。
对于胖子的死,精壮男子好像一点都不在意,他环顾四周,确定阿莫斯没有同伙后,向他说道:“你是谁?”面对精壮男子的询问,阿莫斯戏谑的回答道:“你爹。”精壮男子压抑很久的怒火终于被点燃,他忍受不了一个乳臭未干的男孩如此侮辱他。精壮男子提起钢刀,发疯似的向他跑来。阿莫斯眯起眼睛,看到了精壮男子肩膀上的徽章,黄金武师。阿莫斯迅速在脑海里打着算盘,跟精壮男子硬捍显然是以卵击石,只能智取。就在精壮男子距离阿莫斯只有五米距离的时候,阿莫斯向后一仰,摔倒在草地上,捂着屁股喊叫起来。这一举动让精壮男子吓了一跳,看到阿莫斯如此狼狈的样子之后,精壮男子单手提刀,缓步走到阿莫斯面前,说:“不过是个毛孩子,刚才的狂言大爷我就不计较了,我会给你留个全尸,你去找胖子…”精壮男子嘴里的“吧”字还没有吐出嘴,眼睛就被阿莫斯藏在手里的弹弓子打中。这弹弓子是阿莫斯用硬化剂泡过的苍耳,硬度堪比石子,此刻牢牢钉在了精壮男子的左眼。精壮男子哀号一声,左手捂眼,右手顺势批出一刀。阿莫斯早就料到他会劈出那一刀,所以后跳一步,绕到他的身后,照着窝就是一脚。膝关节收到剧烈冲击,男子左腿跪倒在地,阿莫斯跳起,卯足全力给予男子后脑一记重肘击。后脑遭到剧烈撞击的下场除了晕厥就是牺牲,阿莫斯虽然身轻力薄,但这一击毕竟是用上他的全部力量。精壮男子趴在地上,四肢不断抽搐,嘴里流出一股股白沫。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这句话很适宜现在的场景,阿莫斯拿起精壮男子的钢刀,对着他的勃颈处,用力看了下去。颈总动脉被无情砍断,鲜血喷射而出,就像节日中庆祝用的喷泉。
目睹全过程的少女早已晕厥倒地,阿莫斯搜刮了两人身上的财务,背起少女,离开了这是非之地。
第3章邂逅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