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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2章报复社会

  把那骑士埋了,十三人忠诚坚定的看着秦九歌,仿佛忠犬一般,只等围在中间众星捧月的男子给出命令。
  “男儿行,壮志凌云。好,既然送信的全部牺牲了,这军报,我们给它送入人族!”
  沉吟片刻后,秦九歌猛的回过身体,目光坚毅铿锵说道。
  “是!”十三人拱手应答,无人质疑秦九歌的话。
  姜飞颇通兵法,提议说:“大人,眼下山海族纠集十万大军,誓要夺走军报。不如趁着他们的包围还未完成,我们以闪电速度冲出去,或许有机会。”
  “不。山海族的高层不是傻子,纠集十万军队搜查军报的同时,边境肯定已经封锁。以咱们的实力,冲到半路就会被点天灯。”
  秦九歌皱着眉忧思,自己主动揽过来的事,可真是大麻烦。稍有不慎,不但军报送不出,自己和陆三他们还会死无全尸。
  送军报的骑士是仙鸿境七元修为。连他都难逃追杀,足见山海族是来真的。
  “大人,那我们怎么办。”赵让轻声询问,警惕看着附近任何风吹草动。
  从秦九歌接过军报开始,这项使命,就交由在场每个人去完成。这是男人之前没有成文的契约和誓言,答应了必须做到。
  “虚则实之,实则虚之,出其不意,我们才有胜算。郑甲,取地图来。”
  地图,是沙场边疆上的指南针。勇狼佣兵团拥有的地图,画得非常简洁,只有大致的轮廓,不可能像军事地图那般周密。
  起初秦九歌还以为郑甲把小孩子的连环画拿出来。听了解释后才明白,这在佣兵团里,已经是非常精密的地图,属于价值连城的那种。
  “瞧,我们在燕尘原腹地,山海族十万军队大索边疆,查到我们这里需要时间。此刻边疆肯定被重兵包围,与其如此,南下不如北上。”
  “大人的意思,我们来个避实就虚?”
  “没错,山海族肯定不会想到,我们身上揣着十万火急的军报,还敢在他们的地盘逗留。旁人以为我们想去人族,咱们偏偏绕道,北上进他们的老巢。”
  山海族不同于人族的城镇管理。
  其族内,是由大大小小很多个部落联盟组成的,土地广袤而荒芜。所以山海族内部,管理十分松懈,各部落均有矛盾,不会随便离开驻地。
  秦九歌就是要借着这个破绽,不南下反而北上,直接离开燕尘原,往山海族的腹地前进。
  “燕尘原往北,是白登道。我们在白登道避风头,接着从西方绕道,经密集的河流分布,从瀚海返回人族。”
  伸出修长的手指在地图上点画几下,秦九歌铿锵有力的声音中,便为麾下安排了一条绝佳出路。
  这是山海族打破脑袋都想不到的,会有密探如此胆大包天!
  人族北方要塞,是五蕴州,同样是人族门户。而五蕴州与其余三个宿敌的边界划分,就在于闼婆河。
  也就是说,秦九歌等人要渡过闼婆河,才算正式进入人族。
  闼婆河围绕五蕴州边界周流千万里,最后浩浩荡荡注入瀚海之中。眼下河水两岸肯定被敌人封锁,倒不如绕行半个山海族,从瀚海坐船返回。
  此刻的秦九歌,眉宇之间少了几分书生的弱气,倒多了几丝凌厉的将军威严。见他信手挥洒,便在简易的地图上画下巨大蓝图,颇有指点江山之势。
  太极界人口繁密,万族鼎盛。靠的不是单挑单干,而是铁血之军。一声令下,十万大军黑云压城,何物不可灭?何人不可屠?
  试想如果有千万仙鸿境大军,恐怕纵是仙人,亦要避让其锋...
  三个月后,人族北方五蕴州边境,十来个人风尘仆仆,将头埋在粗糙的面巾下,抵挡狂蛮的塞外风沙。
  塞外千里黄云,万里血土。春风不度,北雁不飞,自古是沙场征伐将军埋骨,从不见任何生机。
  一座座堡垒城池,宛若沉睡巨兽,只待金鼓传阅,便择人而噬。还未靠近,便能闻到刺鼻的血腥味,分明是巨大的绞肉机器!
  泥土下,是历代英烈同胞永远沉睡的坟墓,也是敢于拔刀的外来之敌的坟场。白骨累累,酸风射眸,眼前景象,就是这般荒凉凄然。
  秦九歌首次亲眼见识到疆场的真正含义。
  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多少年来,人族在此浴血奋战,穿透金甲。无数敌酋毙命刀剑之下,又有无数英雄诞生。建功立业,同时是将军的老死战死,大浪淘沙。
  一座座丰碑肃穆,向着漫天铺血的残阳黄昏,竟是那么屹立不倒,镇守着塞外风沙。
  几十万年前,人族在五蕴州设白虎军、青龙军、玄冥军三军,镇守边关,抵御宿敌。而白虎军镇守的主城要塞,是大州中枢门户,镇北关!
  十万白虎军,星罗棋布分散在镇北关附近,只要金鼓传阅,半个时辰便能全部集齐,精锐之师将绞杀任何来犯之敌。
  军令如山。当金鼓金钟敲响,三息不应,杀士!半刻不聚,杀官!军队不齐,杀将!
  如此铁血的手段,令边塞像钢铁融化的热水浇筑而成,固若金汤。三军共几十万人,令敌寇丧胆,贼虏尽亡!
  带着大家风尘仆仆满是艰辛的赶到镇北关。秦九歌取下能抖出三斗风沙的面巾,真想站在百丈城墙根高吼几声。
  担心被误认为奸细,遂作罢。
  镇北关内,人口熙熙攘攘,各族货物商品,均在其中流通。走在繁华的街道上,时常能见到商贩计较财物多少的争执声,以及时而成队巡逻的威武将士。
  将士身披白虎重甲,片片铁鳞在阳光下生寒,散发血腥杀戮的气息。手持长枪,腰怀宝剑,只露出两只锐利凶猛的眼睛,看着颇有威慑。
  在街角处,秦九歌看见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头顶扎着两支乌黑的马尾辫,蹦蹦跳跳从自己面前走过。
  小女孩像个瓷娃娃,让人忍不住揽在怀里逗逗。特别是那双天真无邪的水汪汪大眼睛,加上婴儿肥的小脸蛋,生不出讨厌。
  除此之外,女孩手里拿着一只刚出炉的肉夹馍。金黄色的烤肉,滴上鲜美的蘑菇肉汁,再加上各种佐料辣酱,看得秦九歌口水快流出来。
  蹲下身堵在那小女孩面前,秦九歌努力挤出温和的笑脸。事实证明,小女孩对英俊帅气的事物没有戒备,如果换做陆三那张嘴脸,大概会被误以为人贩子。
  “可爱的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呀?”秦九歌眼睛眯成月牙儿,抚摸女孩虎头虎脑的小脑袋。
  “妞妞。”小女孩奶声奶气的回答,手里握着那只刚出炉冒热气的肉夹馍,幸福极了。
  “你的父母在哪里呢?”秦九歌继续施展自己英俊帅气的一面,魅力十足。
  女孩指了指很远很远的地方:“在那。”
  “附近你有认识的人吗?”
  “没有。”小女孩摇摇头,吹了吹手里滚烫的肉夹馍,准备咬下去。
  十三个手下站在秦九歌身边,纷纷笑着,看秦九歌逗那瓷娃娃的可爱女孩。真是充满温情的一幕啊,让人苦涩烦躁的心融化了,只剩暖洋洋的阳光照耀着。
  若人间处处保留这一片祥和的爱,相信卖烧饼和夹馍的武大郎就不会死了。
  如同星星的明亮眸子朝附近看了看,秦九歌确定没人注意自己,于是朝小女孩伸出了罪恶的双手。
  啪!
  某师兄极度厚颜无耻、道德败坏、禽兽不如的,一把抢过了小女孩手里,幸福捏着的鲜美肉夹馍。
  抢过了小孩子的肉夹馍后,秦九歌大张嘴巴,气吞山河的将肉夹馍一口气吃了进去。
  吧唧吧唧。
  果然很好吃,色香味俱全,还夹了两片肉,给个大罗金仙都不换。
  小女孩明显轻视了人类的无耻和君子的素质,看了看手里空荡荡的包装袋,再看看某人嘴里鼓得像个球还在咀嚼。
  揉了揉眼睛,小女孩嘴巴瘪下去,哇哇大哭起来。
  附近的陆三等人纷纷汗颜,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觉得脸面无光。
  抢了小女孩的肉夹馍吞进肚子,大师兄满足且爽的打了个饱嗝,嚣张的态度十分可恶。
  本来嘛,自己带着麾下在山海族逃窜了三个月,才风尘仆仆回到五蕴州。沿途甭说吃口热的,连野菜都要看运气。
  结果进了镇北关,就看见小女孩拿着夹了两片肉的肉夹馍,天真无邪的从自己面前走过。
  换做是谁,心里都会产生报复社会的阴暗心态,大师兄只抢了吃的,简直是清心寡欲,上善若水。
  因为小女孩的父母隔了八条街,某君子行凶后,不慌不忙的,还煞有其事擦擦嘴角的肥油,吧唧吧唧的声音故意放得很大。
  “哇哇!”小女孩哭得更大声了,并没有激起某君子的羞耻心。
  逃难似的躲了三个月,现在大师兄当街抢小女孩的肉夹馍,不仅不羞,还有点报复社会后带来的爽感,甚至说自豪。
  附近的陆三等人,已经羞愧欲死。如果有包砒霜的话,他们大概会抢着服用,毕竟跟了个无良上司。
  边塞,是强者扬名立万的绛坛,也是弱者魂归黄泉的坟地。边塞修士性情火爆,全民皆兵,除了拥有朴素坚韧的野草品质,不乏正义之辈。
  双手叉腰站在原地,打了几个饱嗝后,大师兄故意露出欠抽的模样,极其嚣张恶劣。
  反正小女孩也不能把自己怎么样,施暴后的罪人,丝毫没意识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