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聖講義
易道至微,包義至廣,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易固具仁智矣而見者則依人而殊,非貫通之,誠不明易之為易。而聖人之教,不得全行于世。雖曰讀易無益也,故必先明易之本義。
夫“易”者:賅象數以明氣,辨時位以明用,詳變化以明生,測順逆以明吉凶,徵名類以明動靜,驗二五以明終始本末,會天人以明性情道德,其含義無盡,致用不窮,其稱名不一,取類至廣,然有其始終焉。推事物之情,溯天地之道,以人立極,有其道也。故習易者有其例,不明其例,則莫知其旨,而例者指象數也。
象數者:圖畫文言之所示也,不先求于圖畫文言,則不明象數,不明象數,則不知易之本體,及其變化,若拘拘于經文,兢兢于名類,此為文藝之事,而非以極深研幾也。如乾者,必先求其圖之所示,何以為:必先考其爻之所名,何以為九必先溯其氣之所始,何以為陽,必先察其道之所存,何以為天皆必徵于象數而後知之,知之而後可言其德,可名其用,可數其變化,可質其所分合,可因例而明其爻之所占,文之所釋;而後經文可得而釋也。此凡習易者,均當如此。
夫子韋編三絕,所用心亦如此;決非徒誦其經,熟其訓詁,即足了事者;而講易之先,必自例始;例明而後通貫一切,庶無惑于經文之義;此為講易第一事。
夫易自伏羲氏以後,象數卦儀,傳之既久,因其用不同,而取義有異;故有連山、歸藏、乾坤三易之分;實以一為三,非有他易也。連山首艮以明人道,夏代承用之,歸藏首坤,以重地道,商承用之,乾坤首乾,以尊天道,周承用之。以所首不同,故取義各異,正與夏正建寅,商正建丑,周正建子;其義一也。非歲序異,歲首異耳;故明人道者,以人為先;重地道者,以地為先,尊天道者,以天為先,實則易道備天地人,先後雖殊,場道不異,殊其用耳。
周雖重天道,而兼二代之制,故文王重演坎離之卦,以合三為一,而同于乾坤之易;乾坤之易,伏羲固已立制,而坎離之易,則文王為之紹述者也;後人名之曰:“先天易”、“後天易”,其實一體一用耳。
蓋乾坤易、明位者也;坎離易、用時者也;雖次序不同,而其為易也無異。以乾坤之易,不能外坎離,坎離之用,亦不能不本乾坤;二者相參,而後變化以大,不獨二易以合用,即三易亦由是以同功,此坎離之易,包括乎一切,而為天地既奠以後所不可少者,以其用之廣,而變化之神也;此習易者必先知之。知其一而求其二與三,則三二皆歸于一,以一概易,名符義當,誠哉聖人之心,足以通天地,並日月矣!
故文周之後,夫子必兢兢焉以祖述之,而為文以著其義;使伏農暨文周之業,永垂無盡,此則夫子贊易之微志也。夫易有數義焉,以其至易,本于太一也,故自無始至有始,推之無盡,無不可知,此一義也。
以其不易也,立本于中,致用于極,中極不變,永執其中,其道乃久故能行變化而無息,主生成而不測;此一義也。
以其變易也,順天地之消息,應氣數之盈虛,與時遷移,其道莫窮;故能握化之鈞,得循環之道;唯通以變。因適而宜;此一義也。
易之為道,有本末始終,有體用內外,包乎萬有,極乎無盡,推之無窮,而無為無不為,此至誠之德,中和之功,天人之所合,事物之所順;而明乎玄微,探乎繁嘖;至簡且易,至久且廣者也,此易之名與義也。
至易之為象,上日下月,日月者,陰陽之所昭,而天地之道所見者也,以天之道,由日而明,地之道,由月以見,日月代行,天地不息,此坎離代乾坤為主,而水火成陰陽之用,此在體用既合,情性同見之時,而後知乎天地之道,曲成之妙者也,故明易者,必先明坎離之易,由下溯上,由外及內,由人及天,皆必然之序,不可臘者也。
且日者元陽之象,其體亦太極之象故為、即、亦中字之形也;太極之體一,為萬有之母,而易自太極始,日者生物之根,凡物不得日之光熱則不生,是日即生物之母,勿者,古文物字,上日下勿,示生生之象,亦明天下萬物自生之源,其取意固精,而為文卻顯,故知日月為易,則知天地以陰陽而神其變化,亦即知乾坤之易,以坎離而明其功用也。
知為易,則知天下萬物,莫不生于太一,育于元陽,而易之為教,莫外于溯萬有之始終,推萬物之生成長育,更由是以明天道人道之體用,及夫事物變化消息之數運也。
故易辭雖簡,為義極宏,其道至深,為言必備,苟欲洞明其故,則固不外求之象數與文辭也;而易之象數,則盡乎形氣之精,易之文辭,則概乎義理之至,不深研而通其趣,則必有所滯,不廣徵而匯其歸,則必有所失;此見仁見智之說,所由來也,習易者可不勉哉!
夫易:明數者也,而數本乎氣,氣本于陰陽,陰陽本于太極,故太極為易之始。太極者,一也,其初無名無形,由元氣之凝而為光:光生氣,氣成形,形成質,故物之始生,必先有氣;斯氣也,流行天地之間,分合萬有之體,而不可見。
見其形質焉,因氣之分合多少偏全,而形質不齊,故數不等而象不一,求其象而後知其數,明其數而後辨其氣,氣有陰陽,數有奇偶,因分合而有四五,因偏全而有善惡;此氣之變化也。因生物之時地有多寡,因境遇之變遷而有大小;此數之消長也。因所受之殊,而形質有殊;因所合之異,而性情有別;此象之進退也。
蓋氣自太極以下日分,分而仍合;故兩儀、四象、五行、皆以次名,數自太一以下,亦漸散,而仍復聚,故天一地二、至天九地十、推而五十、六十四、百四十四、二百一十六、而萬一千五百二十之數以別,象自太極以下,由氣數之推移變化,而諸物生成,名類日多,反復日眾,以仍循環終始,故八卦六爻之互相乘除,太陰少陽之互相推化,以成萬物之形,類萬有之情,名萬事之制,而不可窮盡,此皆順乎生化之序,有不期然而然者。
故總而言之:則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分而言之,則太極以下,氣數與象,各以類別,不可勝紀,以自上而下,則言之如此,如自下溯上,則必就其已見者徵之,此求象為第一步,因象者于外,存于現在,耳之所聞,目之所見,手足之所執持者,固易為徵,徵其象:則得其數與氣,而後因其例,以辨其吉凶福禍;循其時地,以辨其道德性情,而後行止有方,動定有則,而用乃著,而道乃彰,而後聖人立教之心可見矣!
故習場莫先于象數,明象數莫先于例易之明例,實習渴之下手處,故講易必自例始,以其已知,求未知也。
夫易自伏羲畫卦,分列陰陽以定其位,重為六爻以明其時;乾坤為體,易行其中,乾坤成列,易立于中,二者體用之分,時位之辨,相錯以行,相交以變,生生不已,變化無盡。故由八卦而成六十四,六爻而推至三百八十四,皆本一氣循環,二五互用,以成其象,以寓其數,以行其氣。
故太極既立,自生兩儀;卦象既成,自生爻象;自然推衍者也。由乾坤定位之易,而見卦位之序;由坎離中立之易,而見卦氣之時行,變化雖多,次序不亂,皆二五所生化,順乎天地萬物之次,而相交合五生成者也。
故欲知生化之跡,必列象而觀之,此圖畫為所必重也。故習易必先將易之圖象,觀察明晰,如乾坤定位之圖等,一一列前;審其生化之序,及其推移之數,而後得其卦之由來,此固為第一事也。
述聖講述——子思
讀易須先明易例:以其敷辭有定,陳象不二,必通其義,而後明其旨,必抉其情,而後達其用。如乾,天也、父也、之例,必先熟記之,則卦中有乾象,或通乾象;及其比偶反類之象者,皆有孚于乾之義,即有類于乾之情,則其為象,必同于乾之物;如天也、父也、之類,此易示象之例,有不易者也。又如乾之卦辭;元享利貞,其六爻之辭各異,而皆有其物與事以象之,則各卦中如有乾之辭,及其爻之辭,或比偶反類之辭,皆與乾通其義;必合對參之,以明其所指,而後知其辭之用,此易辭之例,必通解者也。
習易貴乎通,而用易在乎熟,苟執而不通,習而多忘,則何以窮天下之變,盡易道之蘊哉?蓋易者:以簡御繁,以顯探微者也,因其為用至廣,言文難備;為道至大,事物同賅,則不得不操其本,用其極,以不二之道,成不測之功;以至易之文,成至神之用,此所以僅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而盡天下之事物與變化也。不先明此,則不能窺聖人制易之心,亦不能全易道之用,則雖治易終無益也。故貴在能熟其辭而通其象。
易之為用,有獨用者,有合用者,有對偶者,有推移者;有反逆相成者,有正順相制者,其類不一,其例至多;則可就其象驗之。如各卦各爻,均有獨用之例,而相合亦成其用。其對偶推移,順逆正反,則成其生克變化之用,此當就其成例測之。
蓋乾坤二卦,各獨立而為天地父母;合則如泰否,其用不同,對偶推移,則如復姤遯臨之類;相生克以成變化,則如剝復損益既未濟之類,皆有定例可尋者也。至其比例交錯,由此通彼,由上化下;則如咸恆之乾坤,益損之離坎,各極其變而成其用,亦自成例;故必列象,觀其分合變化,驗其生克消息,而後得其用焉。
故易有乾坤中立之序圖,有坎離上下之序圖,有其本宮變化之序,有依對偶推移之序,無非為極其用也。必先于其同以求其異,于其異以證其同:而後知其變化由來,生克消息之例也是以習易,非僅釋文義,諳象一變為坎坎離上下之序圖,其原因如何?成用如何?而後知聖人易教之本旨,與吾人習易之何為。
易之八卦為綱,其所生化五十六卦為目,而乾坤二卦,又綱之綱,以各卦皆自是出,即萬物生于五行,五行成于二氣也。由其數言,八卦者生成之數,五十六卦則相生相制之數也,萬物雖眾,皆包于六十四卦,則一卦之分合變化,所賅者多矣!故必詳徵于爻,爻者本于乾坤之、即數之九六也,無論何爻,不外、,即言萬物萬事,不出九六之數與陰陽之氣也。
由其合觀之,則變化無盡;由其分言之,不過天地所賦之一耳。故乾坤為天下之樞機,而、為天下之本氣;九六為天下之總數,實為生化之所始終者也。雖究其生化,有不可盡,而溯其本始,則不離于是是即中庸所謂:天地之道不二,而生物不測也。故易者:示天地萬物終始者也。無論何物何事,莫不包于易中,即溯無始,以迄天地之滅,皆由易象盡之矣!
如以六十四卦次第列之為圖,即足以示天地世界之終始,即自乾坤以迄既未濟,其推移轉換,實一世界自然之序,而縮言之,即一人終始生化之例,其為變化者,則有方圓圖與歲序圖,及八宮之序,皆與經中次序相證,以互為用:因大數雖有定例,而變化甚多;必合各圖而後知其變例。如後人京氏之八宮,焦氏之歲序,與邵氏所傳于道家之方圓圖,皆易中自具之例,為推其變化,以與經本次序相證者也。
故大之足以盡宇宙之象,小之足以合歲時之紀,即一人一地一時之事,亦由是足以占之,此則因天地生化自然之例,固如是也,即其變例,亦不出於各圖之序,由正證變,皆如指掌;故可以明知未來,通達既往,而盡其變化,致其用也。是易之象雖簡,而含義無窮,習易者必詳求之,始全其用;而其道總不外往復于六十四卦之內也,其變例為圖尚多,此舉其至要而已傅者耳。習易之先,務熟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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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聖講述孟子
夫子命將易經要義,先為講釋,俾讀易者深解古聖演易之旨;文周說易之心,庶明儒教傳易原由,而知堯舜以來歷聖授受之薪傳要義,夫易自文王重演,周公繼之。夫子集其大成;而經文大明,義理大著;讀易者宜將繫辭、說卦、序卦、雜卦諸章,與全經,俱明解無遺,然後得聖人演易之旨,及吾人習易之用也。
四傳詳于易例,為輔翼易經之文,不讀四傳,不明易之為教也:故夫子于訂易時,特揭之,為易經參解以授弟子,俾明易之為易,故讀易必及四傳;易象至簡,卦辭亦略;欲通其用,舍先求之四傳,不能測其端倪,蓋易起于上古,為時久遠,文字未興,雖具其象,亦如河圖、洛書,僅演其點畫而已,經神農軒轅以迄唐虞,代有增易,文字既制,政教益明,于易象之下,均加之演詞以著其義,因初傳于語言,難留久逸,相習固有師授,而易代輒忘,相用固有成規,而易地輒異,以至于夏商二代,各沿所習,各本其制,而有連山之易,歸藏之易,其取用既殊,而為義亦不一矣!
至文王取而重演之,以成今傳之易,因恐後人疑其同異,忘其本來,始詳著其詞,以明其教,此四傅之作固為傳易為教者也。時代既殊,傳述又異;前之易者,徒存其象今之詞者,乃備其文,故易道至周始昭,至夫子始定為經。
夫子本文周之作,加以所習,而擴其義,敷詞具象,以次其序,明變著用,以列其圖而後易之為易,有跡可尋,有文可讀,有圖可驗,有變化可徵;不似前日之奧窈難稽,同異莫辨矣,故易教實成于夫子,而易義則備于四傳之文;欲知易者,必先知此,而後可進而求之也。
易之起源,非乾坤也:蓋溯乾坤而上,則太極是也,然易有太極,是生兩儀之語,不見于經而見于傅;故必讀傅始知之也。易之為教,非言休咎已也,而在因休咎以悟性命,以道在人為性,易明人道,始于性善,“而繼之者善,成之者性”之語,亦詳傅中。
易之言數,始于圖書;自天一至地十,皆天地生成本數,而天一地二,大衍之數五十之語,亦在傳中;易之為用,以其變也;變始于錯綜參伍,以生化各卦:而參伍以變,錯綜其數之義,亦詳傳中。易之同異,在于序圖;以其本末始終,上下內外,各有其用,故有體有用,有同有異;而天地定位,帝出乎震,各方位序圖之說,亦詳傳中。
易之遞嬗,大別有三:時代以殊,名類遂異;如連山、歸藏之易,次序不同,即體用生化之序,與男女之別,消長之象;其類皆異,其名皆殊;而本宮變化,與序卦次第,及連山、歸藏之首末位次,亦皆詳傳中,至如易之門戶,八卦之本義,六十四卦之時氣,與天地人所象之名類;少長老幼之期,上下內外之位皆自有所合。一歲之遷移,八方之分合;古今世界之終始,與人事吉凶禍福之占驗;莫不詳于傅中。若不熟于傳,則中智以下,決不能探天地之妙,測陰陽之神;而以達于性命之源,明于行止動靜之道矣!故傳之作,為教後人之習易也。
人求明易。不先明于傳文。是雖日讀經,恐無益于事;故夫子以其所得,指出其要,而集其義,為傳于經之前後,其循循誘人之心,足千古矣!雖其言得之先聖,非夫子一人所為,而其編訂之功,實為繼往開來之聖,讀者其毋負夫子之心焉爾。
且卦之象氣與數,必視其變化,而後得其未來,若僅執現象,則往復者不可知,將何以窮神知化哉?故通易必參全易之變化,非就一卦六爻之象,既足得其用也。又易者。因器明道者也,器可見,道不可見,必因有形以溯無形;有形者現具之象,無形則在無象之中,然棄有以求無,亦不得也:必求諸有而不執其有,方得其無焉,而非經文所盡也,必廣徵于先後天之圖,與本宮之序,及序卦之詞,而後知之,故必徵于傳文也。
如先後天之圖,不見于經;即就乾坤之序,亦不知其位,唯天地定位一節,言先天八卦之位帝出乎震一節,言後天八卦之序,皆足以證經文之不及者。如乾坤之序,為今易所定,始于乾,終于未濟,此固讀經可知者。而其本宮之序,則不在經中,又非徵于傳文不可。傳有云:“歸妹,女之終也”乃明本宮之始終。
蓋序卦之次序,本于後天八卦之生化,而為用也:本宮之次序,則本先天八卦之生化,而為體也;體靜象坤,故歸妹為坤道之盡,後天用陽,而動象乾,故未濟為乾道之終,二者終始各異,致用亦殊;而必由傳考之,始得明其故,不特此也,連山首艮,歸藏首坤六十四卦之序各異,即方圓與歲序圖皆不一;凡由乾坤變化而生者,皆有定序;而經但就文王所定者列之,若不徵于傳,則他易圖皆不得知;不獨不備于用,而經中各爻辭,恆有取前各易之舊者,其義亦難索解,譬之“歸妹女之終也”一語,苟不知八宮次序,終于雷澤歸妹,則其義將不解矣!
以經文次序,明明終于末濟,與歸妹何涉?是則女終之義,實非取于今易者也,況一曰男,一曰女,對舉而言,即分屬乾坤二者;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固有明解,而未濟之男窮,即指乾氣之盡;歸妹之女終,即指坤氣之盡,然序卦終以未濟,可見本乾道之始終也。本宮則本坤道,斯為不同,而不同者正其同也,由于先後天也,合之則同,分之則異;未有離體用為之者,故異仍同。
人之既生,神形同具,性情兩全,若分則死矣,然性情自別,神形亦殊,又不可混為一談是以言易必廣徵其異,以歸于同,易之序卦為主,餘皆為參互之用;以餘合一,則異皆同,故易經但取其一,夫子亦仍之;而恐人之忘其餘也,則備述于傳,以為習易之助;俾讀者得會通之,而勿失其宗也。故傳者,習易所必先讀者也。
易之始終,為象天地之氣運數紀,而有先後天之不同,以先天包無始迄無終,未有物也,後天則自天地既生,萬物皆具生化,有終有始者也故形神各類,有無異名;道器並行,人天別用,非諳其故,不知易之為易也。自太極以下,迄于萬物之終,為一天地,而其象則自乾坤始,以天地之外,難具名也,然雖無物而可象,物以名別,必有形與神,象以氣數別,故雖無形有神,仍可類以名,辨以義也,人之生也,後于天地,則人事所關,必在後天之中,雖神流太虛,氣通無始,而形限其動,跡循于有,不可外天地以言人事也。
故文王定卦,溯始乾坤;而明易致用,必以後天為主;然恐人之囿于器而忘道,執于有而遺無,遂失所生,不知所歸,故卦詞皆參以先天,更于傳中補著其用,如天火同人水地比,皆先天之名,以後天離坎,即先天乾坤同處一位,故曰同,曰比,不獨以天火地水為同氣也。所有各卦義皆如是,意在使人不忘本來,而有以見道于象也。
夫易之為教,端重人道,而先必明原始要終之義;不明先天,將何以見其始終?而致其原要之功哉!故先後天之易,不可偏廢也;易之有先後天,非二易也,其為用仍一致,猶人之性情神形,不過靜動之間耳。果通其一,則必達其二,如一卦也,但明其後天之象,不足用也,必兼先天之象而一之,方得致其全功。而于人之占驗也亦然,明其所占之卦,此現在事也,必通先天,而後吉凶可徵,變化可見。
蓋後天為一時,先天則概來往,易以知來,數往為用,不求之先天,將何以成其逆數之用哉?故易者,不能分先後天而為言,文王之易,雖取後天之序,而用則仍本先天,此義後人全不知之,或爭為先,或爭為後。偏而不得其體用之全,辨而不明其變化之道,雖兢兢于文字之學,著龜之數:及其得辭,一無所驗;反不如街頭賣卜者之偶中,豈易之不可信耶?人之不明易也。
矧易道以簡易御繁難,必先明其所以簡,所以易,而後可以致其繁與難于目前也,舍合先後天參之,則將不知其所以簡易,以象既窮而辭復盡,何以見其變化哉?簡易云者,言象外也,而能御繁難者,則因有象中象,辭中辭耳。
天地之數,由于氣運,有定序也,因是皆成往復對待之象,易之所占,悉依此律;如乾坤、屯蒙、需訟、咸恆、既末濟之類,無非相偶以進;乾坤也,坎離也,震巽艮兌也,皆成對偶之象;而以往復參錯為序,如屯蒙需訟,其類相反,而相繼以生化也。
因天地之氣,有生必有死,有合必有分,以生克而後成變化;此必至之勢也。若不循環,則氣絕矣;唯其往者必復,生者必化,而成循環無盡之象,始成天地萬物之序,如一年也,春秋冬夏,皆相對以成歲,而冬盡必春,夏盡必秋,往復循環,萬年不改。易之氣運,正如斯例;其間變化,或稍遲速,或有餘不足,則運氣有主客勝復,猶春之溫,夏之熱,秋之涼,冬之寒,或有應否之差,或有反令之災也,其在人事則善惡所感耳,然大致不忒,以其運序定自先天,故不忒也。
一易之變化,以後天為用,則有不能盡知之事合之先天,則無疑矣,蓋後天之事,輒因人之感召而異;而先天者,則在人事以上;故先天多靜,後天多動;合而參之,動靜不失其序;若偏一象,則不失于此,必迷于彼;坤之先迷後得,即指此也。習易既通,無復迷矣,故欲窮易之用,必先通乎先後天之象;精求其變化而不失其中,則何患乎迷。
易之為易,固重在變易,以天地間之物無不變者,有形則變速,不變者必無形之物。故恆存之體必無息,唯至誠能之,息則變矣!天地之悠久,亦不息耳;人物之生,一息一變,故隨息而生死,不可復續;此聖智所悲,而必教人以至誠,蘄無息以免于變;易之為教,其旨如是,故示人以變,而使之有惕于心;象物隨變以盡,警人之慎其終給,其以卦參伍變化,皆明人物之變化不可免者也。
因氣使然,不復久駐:隨息以盡,不知歸處:故示人以生死自來,及身所歸宿,以人道立極而求其誠,以窮理盡性而求其合于天地,雖曰以變言,實盼人之無變也。人異于物,物莫能逃于變;故生死隨形,人則有其性靈,本含不變之體,苟怵于物之變,而重其性靈,順天地之氣,而存其神;知氣數之化,而致其誠,則性命固而神氣永葆,雖在變化中,而不隨其變化,超乎物而與天地共存,則真人以上,不為氣所賊;是則得道之士,足與言易之教矣!
蓋聖人作易,為憫人之變而不可久,化而不復歸;生而瞢瞢,死而渺渺;不知所來,不知所往;戾乎氣而不測于順逆,昧乎數而無擇于吉凶;雖稟天地之中,而不能葆;雖具性靈之真,而不克全,遂與物同變化,而神形俱盡,實為悖夫生生之則,反乎天地之道,故乃為易以告斯民,指其去來,明其禍福;象其氣數,示其所宜否,而使有所循,更諄諄以言,墾懇其辭,勸其善而戒其惡,導之存省,以致于誠明,詔之仁義,使盡其性,故其文日:“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又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無非教民知天而立命,脩己而合道耳。
其示象,必明指天道如何,人道如何,何者吉,何者凶,何者可違,何者宜從;非徒述其休咎已也。故易者,聖人教民之作也,其以成人之德,為至誠之行,中庸所謂位天地,育萬物者也,夫誠則明,前知之道,必在至誠;易之知來,固重在“誠”字之一字;習易致用者其細味斯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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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象
宣聖講義————孔子
易之為書。自來僅具圖象。無文章也。至唐虞以後。始由象而增以字。
由言而演而為文。文字既傳。圖象反晦。此則後人舍本逐末之過也。
要知伏羲畫卦之時。未有文字。語言可口傳。不可記錄。僅以圖象載之版冊。而將意義傳于語言。果不得其師。則不明其義。徒執圖象。不能通其用故也。
然既有圖象復得師傳。則虽無文字可誦。而仍有語言代釋。其傳不失。所資于圖象者大矣。
及用文字之後。則意義均宣于文章。圖象之玄微。反不若文字之明顯。故文章日多。而習者不知重圖象。徒習為文章。演講文字訓詁。不復從圖象中。究其精深。宏其体用。
蓋自周秦而後。易之圖象已漸亡矣。然今之所存者文字。由文字而能探易之用。亦猶古之僅有圖象。
由圖象而能盡易之義。其得失頗同。要皆偏于一端。不克見易道之全。是以欲明易教。必兼圖象文字而並重焉。
以文字釋圖象。則無待思索之煩。以圖象證文字。則不蹈虛疏之弊。是易之為書。二者不可缺一也。
今日之易。多有詳于文字。而忘圖象。雖卦畫猶存。而圖象不備。間有補者。而不得編列之序。不解体用之道。雖有其圖。不充其義。是皆易本之失。茲既講易。當先正之。俾圖象之用。與文字同。文字之精。與圖象合。則習是書。能直探古人之心。而有以昌明易教。其所益于世。抑大矣哉。
易之有圖。自伏羲以來亦漸加多。至周大備。秦漢乃遺之。連山歸藏易。皆由圖以別其用者。
無圖則不知有何以異也。古來圖象。皆為紀氣數之變。明天道之用者。故日圖讖。
以其明未來之事。合神鬼之吉凶。為占卜之憑依。示人禍福休咎者也。故圖與卦同一用。雖簡略不文。而足以記數明變。如河圖洛書是也。
一切圖象。皆始于河圖洛書。故二者`為圖象之袓。亦易卦之所本也。易之圖象。自不外河圖洛書。
而河圖洛書。非獨易所有也。易之所有者如太極圖。兩儀四象八卦圖。六十四卦圖。及伏羲先天卦位。文王後天卦位。六十四分合變化諸圖表。
與卦象生化。卦氣奇偶。卦用分合。其餘合日月之度。參音律數。納干支之氣。明蓍龜之情。以及各卦變例。序卦次序。天地人之位。來往之時。各有圖表以紀其用。皆同河圖洛書。
為易之圖象也。其間既經遺失。不傳已久。後人雖補之。有未能合原本者。應逐一審定。明其次序。以為習易者之途徑。亦以紹述古易本之精神。讀者其留意焉。
第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