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中有山高數千尺。兩山相去十餘里,有巨魚相鬥,髻鬣挂山半,山為之摧折。
郫縣侯生者,於漚麻池側得蟬魚,大可尺圍。烹而食之,髮白復黑,齒落復生,自此輕健。
天復初,馮行襲侍中節制金州洵陽縣。永南鄉百姓梧君懷,於漢江勒漠潭,採得魚,長數尺,身上有字,云:三度過海,兩度上漢,行至勒漠,命屬梧君。
前進士崔道紀及第後,遊江淮間,遇酒醉甚,臥于客館中。其僕使井中汲水,有一魚隨桶而上,僕者得之,以告道紀。道紀喜曰:魚羹甚能醒酒,可速烹之。既食,良久,有黃衣使者,自天而下,立於庭中,連呼道紀,使人執捉。宣敕曰:崔道紀,下土小民,敢殺龍子,官合至宰相,壽合至七十,並宜削除。言訖,昇天而去。是夜,道紀暴卒,時年三十五。
鱨魚狀如體,其文赤班,長者尺餘,豫章界有之,多居污泥池中。或至數百,能為子故反鬼幻惑妖怪,亦能魅人。其汙池側近所有田地,人不敢犯。或告而奠之,厚其租直,田即部豐。但匿己姓名,佃之三年,而後捨去,必免其害。其或為人患者,能捩人面目,反人手足,祈謝之而後免。亦能夜間行於陸地,所經之處,有泥蹤跡,所到之處,聞嗾嗾之聲。北帝二十五部大將軍,有破泉魁符書。於磚石之上,投其池中,或書板刺釘於池畔,而必因風雨雷霆,以往他所,善此術者,方可行之。
鯸鮧魚,文班如虎,俗云煮之不熟,食者必死,相傳以為常矣。饒州有昊生者,家甚豐足,妻家亦富。夫婦和睦,曾無虧間。一旦,昊生醉歸,投身床上,妻為整衣解屨,扶昇其足。醉者運動,誤中妻之心胸,其妻蹶然而死。醉者不知也,遽為妻族所陵,云歐擊致斃,獄訟經年,州郡不能理,以事上聞,摯擊狸牢,以俟正命。昊生親族,懼敕命到,必有明刑,為舉族之辱。因餉獄生,繪維胰魚以啗之,冀其獄中自斃。昊生食之,無苦,如此數四,竟不能害,益加充悅。俄而會赦獲免,還家之後,胤嗣繁盛,年泊八十,竟以壽終。且烹之不熟,尚能殺人,生啗數四,不能為害,此其命歟。
第14章 異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