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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骨度第十四

  属性:黄帝问于伯高曰。脉度言经脉之长短。何以立之。伯高曰。先度其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脉
  度定矣。(脉度叶肚先度叶铎)
  此言经脉之长短。从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定其度数。故曰骨为干。脉为营。如藤蔓之营附
  于木干也。
  黄帝曰。愿闻众人之度。人长七尺五寸者。其骨节之大小长短各几何。伯高曰。头之大骨。围
  二尺六寸。
  此言头之大骨度数。众人。谓天下之大众。长七尺五寸者。上古适中之人也。适中之人。则头
  骨亦适中矣。头骨适中。通体之骨皆适中矣。
  胸围四尺五寸。腰围四尺二寸。
  此胸骨腰骨。围转一周之总数也。
  发所覆者。颅至项尺二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君子终折。
  此言头颅前后上下之骨度。发所覆者。谓从前额颅之发际。上至巅顶。以至后项之发际。计发
  所覆者。度一尺二寸。发以下至颐者。谓从前额颅之发际。以下至于两颐。计长一尺。君子终折者。
  谓从发际之始。以至发际之终。可折中而度量。盖君子之人。面方广而发际高。发所覆者。从颅至
  项度一尺一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一寸也。此言天下之众。有君子小人不同。有太过不及不等。
  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缺盆以下至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以下至天枢
  长八寸。过则胃大。不及则胃小。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过则回肠广长。不满则狭短。横骨长
  六寸半。横骨上廉以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内辅下廉下至
  内踝长一尺三寸。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膝以下至跗属长一尺六寸。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故骨
  围大则太过。小则不及。(音吉叶踝叶瓦去声)
  此仰面之骨度也。结喉下两旁巨骨陷中为缺盆。盖形如缺盆。因以为名……骨名。一名尾
  翳。即鸠尾骨也。自两旁缺盆而下至。计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盖之内。心肺
  之所居也。天枢在脐旁二寸。乃足阳明之穴。从两旁而下至天枢。计长八寸。过则胃大。不及
  则胃小。盖自鸠尾以至于脐。胃腑之所居也。横骨在毛际横纹中。自天枢而下至于横骨。计长六寸
  半。过则回肠广大。不满则狭短。盖自脐以至少腹。大肠之部分也。横骨横长亦六寸半。内辅者。
  内之辅骨也。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者。在上之腿度也。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者。
  膝之连骸。一名膝盖骨也。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者。在下之腿度也。曰内辅内踝者。以
  足八字分立。则内骨偏向于面也。踝者。下廉之腿骨。与足骨相连之凹处。在内者为内踝。在外者
  为外踝。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者。足跟骨也。膝者。膝前下之腿骨。跗者。足面上之跗骨。即
  足阳明之动脉处。自膝前而下至于跗面。计长一尺六寸也。属者。概足面而言也。跗属以下至地
  长三寸者。从足面而下至足底之骨也。骨围大者。骨之粗大也。小者。骨之细小也。
  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行腹中不见者长四寸。腋以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
  髀枢以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
  长一寸。
  此侧身之骨度。皆纵而数之也。耳上之旁为角。肩胛上之颈骨为柱骨。自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
  肋下内为腋。自柱骨至腋中计长四寸。胁骨之下为季胁。自腋以下至季胁。计长一尺二寸。捷骨
  之下为髀枢。一名髀厌。在臀之两旁。即足少阳之环跳穴处。自季胁以下至髀枢。计长六寸。髀枢
  以下至膝盖骨内之中分。计长一尺九寸。即上之腿数也。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即下之腿数也。
  京骨。足太阳膀胱经穴名。在足外侧大骨下。赤白肉际陷中。外踝骨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
  至地长一寸。此侧身之骨度也。按、胁骨名扁骨。横于胁下。有渗理而无髓空。此节不度胁骨之长
  短。而只以腋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者。盖以形身之度数。概皮肉脉骨而量其长短。经脉循骨度而直
  行于上下也。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两颧之间。相去七寸。
  此头侧之横度也。耳后高骨为完骨。入发际四分。广者横阔也。耳后当完骨者。从耳以至于
  脑后也。耳前当耳门者。从耳而至于鼻准也。此头侧之横度也。两颧之间。相去七寸者。此当面之
  横度也。按、手足少阳阳明之脉。纵横经络于头面左右。故复度头面之广数。两乳之间。广九寸半。
  此形身前面之横度也。
  两髀之间。广六寸半。
  此形身背面之横度也。
  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此两足之纵横数也。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节至节其末长四寸半。
  此两臂两手之骨度也。本节者。指掌交接之骨节。末者。指尖也。
  头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膂骨以下至尾二十一节长三尺。上节长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
  下。故上七节至于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叶底)
  此脊背之骨度也。项发以下至背骨者。自顶后之发际。至背骨之大椎。计长二寸五分。膂骨。
  脊骨也。自背骨之大椎。循膂骨以下至于尾。计二十一节。共长三尺。上节每节长一寸四分一厘。
  其奇分之九厘。在下节计算。故膂骨以上。计有七节。每节长一寸四分一厘。则七得七寸。四七二
  寸八分。共九寸八分。又每节一厘。共计九寸八分七厘。故曰九寸八分分之七也。玉师问曰。
  脊椎二十一节。只详论上七节之度数何也。曰。七节之旁。乃膈俞也。脏腑之气。皆从内膈而出。
  如逆伤脏气则死。刺伤腑气。皆为伤中。故曰七节之旁。中有小心。而本经论五脏之背俞。亦兼论
  七节之膈俞。不可妄刺者也。
  此众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经脉之长短也。是故视其经脉之在于身也。其见浮而坚。其见明而大
  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也。
  此总结骨之度数。定经脉之长短也。经脉之浮而坚。明而大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此篇论骨
  气而结经脉之血气者。血脉资始于肾。骨之精气盛。则经脉之血气亦盛矣。尚御公曰。肾藏精气
  而主骨。血者。神气也。此六篇论筋骨血脉。本于少阴之阴阳。张开之曰。肾藏之精液。奉心神
  化赤而为血。气者。精气也。故浮为阳而主血。沉为阴而主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