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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卫气行第七十六

  属性:黄帝问于岐伯曰。愿闻卫气之行。出入之合何如。伯高曰。岁有十二月。日有十二辰。子午为经。
  卯酉为纬。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房昴为纬。虚张为经。是故房至毕为阳。昴
  至心为阴。阳主昼。阴主夜。故卫气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昼日行于阳二十五周。夜行于阴二十五
  周。周于五脏。是故平旦阴尽。阳气出于目。目张则气上行于头。循项下足太阳。循背下至小趾之端。
  其散者。别于目锐。下手太阳。下至手小指之间外侧。其散者。别于目锐。下足少阳。注小趾次趾
  之间。以上循手少阳之分侧。下至小指之间别者。以上至耳前。合于颔脉。注足阳明。以下行至跗上。
  入五趾之间。其散者。从耳下下手阳明。入大指之间。入掌中。其至于足也。入足心。出内踝。下行阴
  分。复合于目。故为一周。(脏字旧本误作岁今改正)
  岁有十二月者。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昼一夜。日随天道环转。绕地一周。而过一度。
  岁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一周天。日有十二辰者。夜半为子。日中为午。日出为卯。日入为酉。子位于北。
  午位于南。卯位于东。酉位于西。子午为经。卯酉为纬。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
  是二十八宿。分位于周天
  之三百六十五度也。房位于卯。昴位于酉。虚位于子。张位于午。房昴为纬。虚张为经。房度在卯。
  毕度在酉。房至毕为阳者。日随天道。自东而西。漏下二十五刻。日正中而行至张度。又二十五刻。
  而行至毕度。此昼日行于阳也。昴度在酉。心度在卯。昴至心为阴者。日随天道。自西而东。绕地
  环转。漏下二十五刻。夜正中而行至虚度。又二十五刻。行至心度。此夜行于阴也。卫气之行。一
  日一夜。五十周于身者。谓营行脉中。卫行脉外。循脏腑之手足十二经脉。与督脉任脉阳跷阴跷之
  脉度而行。一呼一吸。脉行六寸。水下二刻。计二百七十息。脉行十六丈二尺为一周。昼行二十五
  周。夜行二十五周。总属此十六丈二尺之脉度。无分阴与阳也。其昼行于阳二十五周。夜行于阴二
  十五周。周于五脏者。昼行于三阳之分。夜行于五脏之阴。与循经而行者。各走其道。盖卫气之循经而
  行者。是脉内之营气。交相循度环转。昼行于阳。夜行于阴者。与脉外之营气。相将而行。昼行于皮
  肤肌腠之间。夜行于五脏募原之内。与昼夜循行十六丈二尺之经脉五十周者不同也。是以平旦气出于
  阳而目张。暮则气入于阴而目瞑。故下文曰。日行一舍。人气行一周。与十分身之八。盖言日行一舍。
  卫气之循度而行者。环转于十六丈二尺之一周。与行于三阳之分者。亦一周也。夫卫气之昼行于阳。
  夜行于阴者。应日随天道绕地环转。卫气之循经而行者。应月与海水之盛亏于东西。故曰人与天地参
  也。与日月相应也。
  按、厥论曰。阳气起于足五趾之表。阴气起于足五趾之里。阳明者。表也。为之行气于三阳。而卫
  气者。阳明水谷之悍气。合于阳明之颔脉。下行至足跗上。是以卫气之上入于五趾之间者。合阳明而
  入于颔脉之人迎。
  下至足跗。故入于足五趾之端。从指井而复出于皮肤之气分也。玉师曰。经言卫气先行皮肤。先
  充络脉。是卫气与络脉之相通也。卫气大会于风府。日下一节。二十一日。下至尾。内行于伏冲之
  脉。是卫气外行于皮肤。而内行于经脉也。此言卫气入于阳明之颔脉。是营卫之行于经脉外内。又
  不可执一而论。是故日行一舍。人气行一周。与十分身之八。日行二舍。人气行二周于身。与十分
  身之六。日行三舍。人气行于身五周。与十分身之四。日行四舍。人气行于身七周。与十分身之二。
  日行五舍。人气行于身九周。日行六舍。人气行于身十周。与十分身之八。日行七舍。人气行于身十二周
  在身。与十分身之六。日行十四舍。人气二十五周于身有奇分。与十分身之四。阳尽于阴。阴受气矣。其始
  入于阴。常从足少阴注于肾。肾注于心。心注于肺。肺注于肝。肝注于脾。脾复注于肾为周。是故夜
  行一舍。人气行于阴分一周。与十分藏之八。亦如阳行之二十五周。而复合于目。阴阳一日一夜。合
  有奇分。十分身之四。与十分藏之二。是故人之所以卧起之时。有早晏者。奇分不尽故也。
  日行一舍者。日行乎一宿之度也。人气行一周者。言卫也。
  黄帝曰。卫气之在于身也。上下往来。不以期候气而刺之奈何。伯高曰。分有多少。且有长短。
  春秋冬夏。各有分理。然后常以平旦为纪。以夜尽为始。是故一日一夜。水下百刻。二十五刻者。半
  日之度也。常如是无已。日入而止。随日之长短。各以为纪而刺之。谨候其时。病可与期。失时反候
  者。百病不治。故曰刺实者。刺其来也。刺虚者。刺其去也。此言气存亡之时。以候虚实而刺之。是
  故谨候气之所在而刺之。是谓逢时。在于三阳。必候其气在于阳而刺之。病在于三阴。必候其气在阴分而刺之。
  此论四时昼夜有长短之分。然各有分理。以定气之在阳在阴也。如春秋昼夜平分之时。常以平旦
  为纪。以夜尽为始。日出卯初一刻。以一刻人气在太阳为始。二刻在少阳。三刻在阳明。四刻在阴
  分。一日一夜。水下百刻为一周。二十五刻者。半日之度也。至日入而止为昼。随日之长短。皆以卯
  初一刻。人气在太阳为纪而刺之。谨候其人气在于阳分之时。以刺阳病。人气在于阴分之时。以刺阴
  病。此病可与期而愈。如失时反候。百病不治也。实者邪气实也。来者。谓气之始来。如邪在阳分。
  以水下一刻五刻九刻。气始来于阳而即刺之。所谓迎而夺之也。虚者。正气虚也。去者。谓气之已去。
  如阳气虚者。以水下三刻七刻十一刻。人气将去阳而之阴之时以刺之。所谓追而济之也。如病在阴之虚
  实者。亦如此法。是谓逢时。如病在于三阳。必候其气在于阳而刺之。病在于三阴。必候其气在于阴而
  刺之。倪仲玉曰。必候其气在于阳者。在三阳之分也。在于阴者。在三阴之分也。以三阴三阳之
  为病。亦候其气之在三阴三阳之分治之。
  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四刻。人气在阴分。
  水下五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六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七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八刻。人气在阴分。
  水下九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一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十二刻。人气在阴分。
  水下十三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四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五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十六刻。人气在
  阴分。水下十七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八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九刻。人气在阳明。水下二十刻。
  人气在阴分。水下二十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十二刻。人气在
  少阳。水下二十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二十四刻。人气在阴分。水下二十五刻。人气在太阳。此半
  日之度也。从房至毕一十四舍。水下五十刻。日行半度。回行一舍。水下三刻与七分刻之四。大要
  曰。常以日之加于宿上也。人气在太阳。是故日行一舍。人气行三阳。行于阴分。常如是无已。与天
  地同纪。纷纷HTHT。终而复始。一日一夜。水下百刻而尽矣。(HT普巴切)
  此论卫气应天道之绕地环转。在阳在阴。以为取刺之法。夫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
  主内。少阴之上。君火主之。君火者。日之太阳也。日随天道环转。昼明夜晦。盖天运以日光明也。
  是以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四刻。人气在阴
  分。阴分者。少阴之分也。水下二十五刻。此半日之度也。从房至毕。一十四舍。水下五十刻。日行天度之半。
  回行一舍者。绕地回转。从
  昴至心。而又行一舍也。水下三刻者。谓五十三刻。而又加于太阳。与七分刻之四者。有一分二厘五
  毫之奇分也。此卫气随天道绕地环转。昼夜皆行于三阳之分。是以五十三刻。而复行于太阳。故大要
  曰。常以日之加于宿上也。人气在太阳。谓昼夜日之加于舍上。皆以太阳为始也。是故日行一日。人气
  行于三阳。而行于阴分。常如是无已。与天地同纪。谓地居天之中。而天道营运于地之外也。纷纷HT
  HT者。谓杂乱纷纭而仍有明白之分度也。夫卫气昼行于阳。夜行于五脏之阴者。应天气之入于地中。
  有寒暑之往来。卫气环转一周。行于三阳之分。二十五周者。天道环转于地之下也。故病在于三阳。必
  俟其气在阳而刺之。病在于三阴。必俟其气在阴分而刺之。阴分者。少阴之分。少阴乃三阴之主也。
  卫气昼行于三阳。夜行于五脏。共计行五十周。应天运环
  转于地之外。昼夜止行二十五周。此气之有徐矣。若夫大会于风府。日下一节。二十二日。内行
  于伏冲。其行九日。上出于缺盆。其所行更迟矣。经言卫气悍滑疾。而所行疾徐不同。此皆出于理
  数之自然。又非人之知力所能臆度也。王子律曰。昼夜行于三阳。乃在肌表气分。与昼夜循经而行。
  大略相同。经脉应地之经水。抑水流速而气行缓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