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黄帝素问直解>第35章 刺热篇第三十二篇

第35章 刺热篇第三十二篇

  属性:岐伯承上编《热论》,而立刺热之篇,以明热病之在经脉也。经脉内连五脏,故上编言经脉之热,此
  言五脏之热。而五脏之热,有在于脉者,有见于色者。在脉、在色,证有先兆,知其先兆而刺治之,则得矣。
  肝热病者,小便先黄,腹痛、多卧、身热,热争,则狂言及惊,胁满痛、手足躁、不得安卧。庚
  辛甚,甲乙大汗,气逆则庚辛死,刺足厥阴少阳。其逆,则头痛员员,脉引冲头也。
  腹,小腹也。员员,周转也。肝主疏泄,故肝热病者,小便先黄。肝脉过阴器,抵小腹,故腹痛。木
  气不达,故多卧,火气有余,故身热。邪正相持,则为热争,热争则狂言,热伤血分也。及
  惊,东方肝木,其病发惊骇也。胁满痛,肝脉布胁肋,邪客之而满痛也。手足躁,风淫末疾,肝病风生,躁
  扰也。不得安卧,卧则血归于肝。肝病而血不归也。庚辛甚,金克木也。甲乙大汗,自得其位
  而起也。气逆,肝气自逆也。始焉热争,继则气逆,不但庚辛甚,而庚辛且死。治之之法,当取阴阳脏腑
  之相为表里者,而均刺之,故刺足厥阴少阳。申明气逆者,其经脉之气自逆也。肝与督脉会于
  巅,故其逆,则头痛员员而周转。所以致头痛员员者,以肝脉与督脉,相引而上冲于头也。
  心热病者,先不乐数日,乃热,热争则卒心痛,烦闷、善呕,
  头痛面赤,无汗,壬癸甚,丙丁大汗,气逆则壬癸死。刺手少阴太阳。
  卒,音促。乐,喜乐也。心气舒缓则乐,故心热病者,先不乐
  数日,然后乃热。邪正相持,而热争,则卒心痛,而烦闷也。善
  呕,火热上炎也。头痛,阳气上逆也。面赤,心热也。无汗,不得阴液以相滋也。壬癸甚,水克火也。丙丁大汗,
  自得其位而起也。气逆,心气自逆也。始焉热争,继则气逆,故气逆则壬癸死,当急刺手少阴太阳,以救其逆。
  脾热病者,先头重,颊痛,烦心,颜青,欲呕,身热,热争则
  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满泄,两颔痛,甲乙甚,戊己大汗,气逆则甲乙死,刺足太阴阳明。
  头重,土虚疲倦之象,故脾热病者,先头重。头重下视,则颊痛,脾络注心中,故烦心。土虚木刑,故颜
  青。脾病善噫,故欲呕。脾热病故身热,邪正相持,而热争,致身半以下。身半以上,气机不和,则腰痛
  而不可用俯仰也。腹满泄,脾热下行也。两颔痛,脾热上行也。甲乙甚,水克土也。戊己大汗,自得其
  位而起也。始焉热争,继则气逆,逆则甲乙死。当刺足太阴阳明以救其逆。
  肺热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恶风寒,舌上黄,身热。热争则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太息,头痛
  不堪,汗出而寒,丙丁甚,庚辛大汗。气逆,则丙丁死,刺手太阴阳明。
  恶,去声,淅然,如水洒身之意。厥,寒厥也。肺主皮毛,故肺热病者,先淅然寒厥。从毫毛而起。厥
  起毫毛,故恶风寒。舌上黄,内热也。身热,外热也,邪正相持而热争,则喘咳,肺主膺胸,其俞在背,
  故痛走胸膺背,既喘既咳,则不得太息,气上不下,则头痛不堪,皮毛开发,肌表不和,故汗出而寒,丙
  丁甚,火克金也。庚辛大汗,自得其位而起也。肺气自逆,则丙丁死,当急刺手太阴阳明以救其逆。
  肾热病者,先腰痛,酸,苦渴,数饮,身热,热争,则项痛而强,寒且酸足下热,不
  欲言,其逆,则项痛员员,淡淡然,戊己甚,壬癸大汗,气逆则戊己死。刺足少阴太阳。
  数,音朔。强,去声。腰乃肾腑,故肾热病者,先腰痛,肾主
  骨,故酸。肾为水脏,不能上济其火,故苦渴,数饮水。肾虚病
  热,故身热,邪正相持而热争。争于上则项痛而强,争于下则骨行寒且酸,足下热,争于中,则不欲言,
  其肾气自逆,精髓不能循脊注项,故项痛员员。申明员员者,乃精气不充。而淡淡然,非若头痛员员之周转
  也。戊己甚,土克水也,壬癸大汗,自得其位而起也。肾气逆,则戊己死,当急刺足少阴太阳,以救其逆。
  出血如大豆,立已。
  此七字旧本在刺手太阴阳明下,今改正于此。承上文诸刺,而言若出针之时,出血如大豆,则邪
  热去而经脉和,其病当立己。
  诸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出也。
  此衍文也,下文云诸当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大出也,误重于此。
  肝热病者,左颊先赤,心热病者,颜先赤,脾热病者,鼻先赤,肺热病者,右颊先赤,
  肾热病者,颐先赤,病虽未发,见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上文五脏热病,在于经脉,此言五脏热病,见于气色也。热,火病也。赤,火色也。肝木居左,故肝
  热病者,左颊先赤。心火居上,故心热病者,颜先赤。《五色》论云,庭者颜也。庭,犹额也。
  脾土居中,故脾热病者,鼻先赤,肺金居右,故肺热病者,右颊先赤。肾水居下,故肾热病者,颐先赤。
  颐,腮间口角也。五脏病虽未发,先见赤色于面部者,当即刺之,勿使其病,此名曰治未病也。
  热病从部所起者,至期而已,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重逆则死,诸当汗者,至其所胜日,汗
  大出也。诸治热病以饮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处,身寒而止也。
  重,平声。总结上文之义而言寒可治热也,热病从部所起者,如肝热病,小便先黄。心热病,先不乐。
  脾热病,先头重。肺热病,先淅然。肾热病,先腰痛,又如肝热病,左颊先赤。心热病,颜先
  赤。脾热病,鼻先赤。肺热病,右颊先赤。肾热病,颐先赤者是也。至期而已者,如肝病期甲乙,心病期
  丙丁,脾病期戊己,肺病期庚辛,肾病期壬癸。至本位日期而病已也。其刺之反者,如肝病
  刺足厥阴少阳,心病刺手少阴太阳,脾病刺足太阴阳明,肺病刺手太阴阳明,肾病刺足少阴太阳。皆刺之,
  而反逆为从,至三周而病已。三周,三日也。重逆则死者,如肝病气逆庚辛死,心病气逆壬癸死,脾病气逆
  甲乙死,肺病气逆丙丁死,肾病气逆戊己死。气逆而治之复逆,是谓重逆,重逆则死,不待庚辛壬癸等日也。
  诸当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大出,如甲乙大汗,丙丁大汗等,乃本气胜王之日而大汗也。诸热病者,如五
  脏经脉热病,五脏气色热病也。治之之法,以饮之寒水,乃刺之,以治其热,里热既愈,外热未除,
  必寒衣之,居止寒处,至身寒无热而止也。总结上文,而言热以寒治也。
  热病先胸胁痛,手足躁,刺足少阳,补足太阴,病甚者,为五十九刺。
  足少阳之脉,循胸过胁,故热病先胸胁痛,胸胁痛,则手足躁,当刺足少阳,以通其经,少阳病不
  己,应传太阴,故补足太阴,以禁其传,刺之不愈,而病甚者,当为五十九刺。水热穴论
  云,头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诸阳之热也。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泻胸中之热也。气街、三里、
  巨虚、上下廉,此八者以泻胃中之热也,云门、KT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泻四肢之
  热也。五脏俞旁五,此十者,以泻五脏之热也。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热之左右也。
  热病始手臂痛者,刺手阳明太阴,而汗出止。
  始,犹先也。手阳明之脉,起于手指,循臂而上,故热病始手臂痛者,当刺手阳明太阴。而
  汗出止,手太阴之脉,亦循手臂,故兼言之。
  热病始于头首者,刺项太阳,而汗出止。
  足太阳之脉,上额交巅,络脑下项,故热病始于头首者,当刺项太阳,而汗出止,项太阳,犹言足太阳也。
  热病始终足胫者,刺足阳明,而汗出止。
  足阳明之脉,循胫下足,故热病始于足胫者,当刺足阳明而汗
  出止。
  热病先身重,骨痛,耳聋,好瞑,刺足少阴,病甚,为五十九刺。
  好,去声。热病先身重者,少阴枢转不利也。少阴主骨,故骨痛肾气不注于耳,故耳聋,肾精不
  充于目,故好瞑。当刺足少阴,以通其经,刺之不愈,而病甚者,亦为五十九刺。
  热病先眩冒而热,胸胁满,刺足少阴少阳。
  眩冒而热,乃少阴肾精不升,热病之起于少阴也。胸胁满,乃少阳经脉不和,热病之起于少阳也。少
  阴为阴枢,少阳为阳枢,枢转有乖而病热,故合少阴少阳而并刺之。
  太阳之脉,色荣颧骨,热病也,荣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时而
  已。与厥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其热病内连肾,少阳之脉色也。
  见,音现,下同。脉,经脉也,色,赤色也。颧骨属肾,少阴之所主也。上文热病,有在脉者,有在
  色者,此合脉色而并论之,故言太阳之脉,而赤色荣于颧骨,是太阳脉色之热病也。其病但在于
  脉,未荣颧骨之时,则荣未交,医工必曰今且得汗,待其王时,而病可已。若王时无汗,病不能已。复与
  厥阴经脉相争,而见赤色者,虚阳外浮,死期不过三日,盖六气营运,三日三阳,三日三阴。阴病不能出阳,
  阳病不能合阴,则死。申明色荣颧骨,是其热病内连于肾,《本俞》论云,少阳属肾,故曰少阳之脉色也。
  少阳之脉,色荣颊前,热病也。荣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时而
  已,与少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
  面旁曰颊。颊前,亦颧骨也。夫少阳虽属肾,而少阳为阳,少阴为阴,故少阳热病之脉色,亦与
  少阴争见,大义与上文同。
  热病气穴,三椎下间,主胸中热;四椎下间,主膈中热,五椎下间,主肝热;六椎下间,主
  脾热;七椎下间,主肾热,荣在也。项上三椎,陷者中也。
  热病气穴,犹言热病刺法,当取气穴而刺之也。三椎下间,主
  刺胸中之肺热。四椎下间,主刺膈中之心热。五椎下间,主刺肝热。六椎下间,主刺脾热。七椎下间,主
  刺肾热。此五脏气分之热病,而取气穴以刺之。盖气为阳,主上,荣为阴,主下。若荣血之热病,其穴在脊骨
  尽处,故曰荣在也。申明三椎者,从项上数之而为三椎也,下间者,椎下椎上,陷者中也。盖大椎乃脊骨
  之第一椎,从项上数之,则大椎为三椎,如是椎之,诸椎皆得矣。
  颊下逆颧,为大瘕,下牙车,为腹满,颧后为胁痛,颊上者,膈上也。
  观面色所见之部,而知五内所主之病,颊下赤色,上逆于颧,则为大瘕,而主肾病,其色下逆于牙车,
  则为腹满而主脾病,其色逆于颧后,则为腰痛而主肝病,其色在由颊上者,则病在膈上,而
  为心肺之病也。此复举面部上下所见之色,以征五脏热病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