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十五四)九月,晉侯逆秦師,使韓簡視師。復曰:「師少於我,鬭士倍我。」公曰:「何故?」對曰:「出因其資,入用其寵,饑食其粟,三施而無報,是以來也。今又擊之,我怠、秦奮,倍猶未也。」公曰:「一夫不可狃,況國乎?」遂使請戰,曰:「寡人不佞,能合其眾而不能離也。君若不還,無所逃命。」秦伯使公孫枝對曰:「君之未入,寡人懼之;入而未定列,猶吾憂也。茍列定矣,敢不承命?」韓簡退曰:「吾幸而得囚。」
(傳十五四)壬戌,戰于韓原。晉戎馬還濘而止。公號慶鄭,慶鄭曰:「愎諫、違卜,固敗是求,又何逃焉?」遂去之。梁由靡御韓簡,虢射為右,輅秦伯,將止之。鄭以救公誤之,遂失秦伯。秦獲晉侯以歸。晉大夫反首拔舍從之。秦伯使辭焉,曰:「二三子何其戚也!寡人之從君而西也,亦晉之妖夢是踐,豈敢以至?」晉大夫三拜稽首曰:「君履後土而戴皇天,皇天後土實聞君之言,群臣敢在下風。」穆姬聞晉侯將至,以太子罃、弘與女簡璧登臺而履薪焉。使以免服衰绖逆,且告曰:「上天降災,使我兩君匪以玉帛相見,而以興戎。若晉君朝以入,則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則朝以死。唯君裁之!」乃舍諸靈臺。
(傳十五四)大夫請以入。公曰:「獲晉侯以厚歸也;既而喪歸,焉用之?大夫其何有焉?且晉人戚憂以重我,天地以要我。不圖晉憂,重其怒也;我食吾言,背天地也。重怒難任,背天不祥,必歸晉君。」公子縶曰:「不如殺之,無聚慝焉。」子桑曰:「歸之而質其太子,必得大成。晉未可滅,而殺其君,只以成惡。且史佚有言曰:『無始禍,無怙亂,無重怒。』重怒難任,陵人不祥。」乃許晉平。
(傳十五四)晉侯使郤乞告瑕呂飴甥,且召之。子金教之言曰:「朝國人而以君命賞。且告之曰:『孤雖歸,辱社稷矣,其卜貳圉也。』」眾皆哭,晉於是乎作爰田。呂甥曰:「君亡之不恤,而群臣是憂,惠之至也,將若君何?」眾曰:「何為而可?」對曰:「征繕以輔孺子。諸侯聞之,喪君有君,群臣輯睦,甲兵益多。好我者勸,惡我者懼,庶有益乎!」眾說,晉於是乎作州兵。
(傳十五四)初,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遇歸妹之睽。史蘇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無盲也;女承筐,亦無貺也。西鄰責言,不可償也。』歸妹之睽,猶無相也。震之離,亦離之震。為雷為火,為嬴敗姬。車說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師,敗于宗丘。歸妹睽孤,寇張之弧。侄其從姑,六年其逋,逃歸其國,而棄其家,明年其死於高梁之虛。」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從史蘇之占,吾不及此夫!」韓簡侍,曰:「龜,象也;筮,數也。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先君之敗德,及可數乎?史蘇是占,勿從何益?《詩》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職競由人。』」
(傳十五五)震夷伯之廟,罪之也,於是展氏有隱慝焉。
(傳十五六)冬,宋人伐曹,討舊怨也。
(傳十五七)楚敗徐于婁林,徐恃救也。
(傳十五八)十月,晉陰飴甥會秦伯,盟于王城。秦伯曰:「晉國和乎?」對曰:「不和。小人恥失其君而悼喪其親,不憚征繕以立圉也,曰:『必報讎,寧事戎狄。』君子愛其君而知其罪,不憚征繕以待秦命,曰:『必報德,有死無二。』以此不和。」秦伯曰:「國謂君何?」對曰:「小人戚,謂之不免;君子恕,以為必歸。小人曰:『我毒秦,秦豈歸君?』君子曰:『我知罪矣,秦必歸君。』貳而執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焉。服者懷德,貳者畏刑,此一役也,秦可以霸。納而不定,廢而不立,以德為怨,秦不其然。」秦伯曰:「是吾心也。」改館晉侯,饋七牢焉。
僖公(傳十五八)蛾析謂慶鄭曰:「盍行乎?」對曰:「陷君於敗,敗而不死,又使失刑,非人臣也。臣而不臣,行將焉入?」十一月,晉侯歸。丁丑,殺慶鄭而後入。是歲,晉又饑,秦伯又餼之粟,曰:「吾怨其君,而矜其民。且吾聞唐叔之封也,箕子曰:『其後必大。』晉其庸可冀乎?姑樹德焉,以待能者。」於是秦始征晉河東,置官司焉。
僖公(經十六一)十有六年
春,王正月戊申朔,隕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飛,過宋都。
(經十六二)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
(經十六三)夏,四月丙申,鄫季姬卒。
(經十六四)秋,七月甲子,公孫茲卒。
(經十六五)冬,十有二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邢侯、曹伯于淮。
(傳十六一)十六年,春,隕石于宋五,隕星也。六鹢退飛,過宋都,風也。周內史叔興聘于宋,宋襄公問焉,曰:「是何祥也?吉兇焉在?」對曰:「今茲魯多大喪,明年齊有亂,君將得諸侯而不終。」退而告人曰:「君失問。是陰陽之事,非吉兇所生也。吉兇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
(傳十六二)夏,齊伐厲,不克,救徐而還。
(傳十六三)秋,狄侵晉,取狐、廚、受鐸、涉汾及昆都,因晉敗也。
(傳十六四)王以戎難告于齊。齊徵諸侯而戍周。
(傳十六五)冬,十一月乙卯,鄭殺子華。
(傳十六六)十二月,會于淮,謀鄫,且東略也。城鄫,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齊有亂!」不果城而還。
僖公(經十七一)十有七年
春,齊人、徐人伐英氏。(經十七二)夏,滅項。
(經十七三)秋,夫人姜氏會齊侯于卞。
(經十七四)九月,公至自會。
(經十七五)冬,十有二月乙亥,齊侯小白卒。
(傳十七一)十七年,春,齊人為徐伐英氏,以報婁林之役也。
(傳十七二)夏,晉太子圉為質於秦,秦歸河東而妻之。惠公之在梁也,梁伯妻之。梁嬴孕,過期。卜招父與其子卜之。其子曰:「將生一男一女。」招曰:「然。男為人臣,女為人妾。」故名男曰圉,女曰妾。及子圉西質,妾為宦女焉。
(傳十七三)師滅項。淮之會,公有諸侯之事,未歸,而取項。齊人以為討,而止公。
(傳十七四)秋,聲姜以公故,會齊侯于卞。九月,公至。書曰「至自會」,猶有諸侯之事焉,且諱之也。
(傳十七五)齊侯之夫人三,王姬、徐嬴、蔡姬皆無子。齊侯好內,多內寵,內嬖如夫人者六人:長衛姬,生武孟;少衛姬,生惠公;鄭姬,生孝公;葛嬴,生昭公;密姬,生懿公;宋華子,生公子雍。公與管仲屬孝公於宋襄公,以為太子。雍巫有寵於衛共姬,因寺人貂以薦羞於公,亦有寵。公許之立武孟。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冬十月乙亥,齊桓公卒。易牙入,與寺人貂因內寵以殺群吏,而立公子無虧。孝公奔宋。十二月乙亥,赴。辛巳,夜殯。
僖公(經十八一)十有八年
春,王正月,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齊。
(經十八二)夏,師救齊。
(經十八三)五月戊寅,宋師及齊師戰于甗。齊師敗績。
(經十八四)狄救齊。
(經十八五)秋,八月丁亥,葬齊桓公。
(經十八六)冬,邢人、狄人伐衛。
(傳十八一)十八年,春,宋襄公以諸侯伐齊。三月,齊人殺無虧。
(傳十八二)鄭伯始朝于楚。楚子賜之金,既而悔之,與之盟曰:「無以鑄兵!」故以鑄三鍾。
(傳十八三)齊人將立孝公,不勝四公子之徒,遂與宋人戰。夏,五月,宋敗齊師于甗,立孝公而還。秋,八月,葬齊桓公。
(傳十八四)冬,邢人、狄人伐衛,圍菟圃。衛侯以國讓父兄子弟及朝眾,曰:「茍能治之,毀請從焉。」眾不可,而後師于訾婁。狄師還。
(傳十八五)梁伯益其國而不能實也,命曰新里,秦取之。
僖公(經十九一)十有九年
春,王三月,宋人執滕子嬰齊。
(經十九二)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
(經十九三)鄫子會盟于邾。己酉,邾人執鄫子,用之。
(經十九四)秋,宋人圍曹。
(經十九五)衛人伐邢。
(經十九六)冬,會陳人、蔡人、楚人、鄭人,盟于齊。
(經十九七)梁亡。
僖公(傳十九一)十九年,春,遂城而居之。
(傳十九二)宋人執滕宣公。
(傳十九三)夏,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屬東夷。司馬子魚曰:「古者六畜不相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況敢用人乎?祭祀以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誰饗之?齊桓公存三亡國以屬諸侯,義士猶曰薄德,今一會而虐二國之君,又用諸淫昏之鬼,將以求霸,不亦難乎?得死為幸。」
(傳十九四)秋,衛人伐邢,以報菟圃之役。於是衛大旱,卜有事於山川,不吉。甯莊子曰:「昔周饑,克殷而年豐。今邢方無道,諸侯無伯,天其或者欲使衛討邢乎?」從之。師興而雨。
(傳十九五)宋人圍曹,討不服也。子魚言於宋公曰:「文王聞崇德亂而伐之,軍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復伐之,因壘而降。《詩》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今君德無乃猶有所闕,而以伐人,若之何?盍姑內省德乎,無闕而後動。」
(傳十九六)陳穆公請修好於諸侯,以無忘齊桓之德。冬,盟于齊,修桓公之好也。
(傳十九七)梁亡,不書其主,自取之也。初,梁伯好土功,亟城而弗處。民罷而弗堪,則曰:「某寇將至,乃溝公宮。」曰:「秦將襲我。」民懼而潰,秦遂取梁。
僖公(經二十一)二十年
春,新作南門。
(經二十二)夏,郜子來朝。
(經二十三)五月乙巳,西宮災。
(經二十四)鄭人入滑。
(經二十五)秋,齊人、狄人盟于邢。
(經二十六)冬,楚人伐隨。
(傳二十一)二十年春,新作南門。書不時也。凡啟塞,從時。
(傳二十二)滑人叛鄭,而服於衛。夏,鄭公子士、泄堵寇帥師入滑。
(傳二十三)秋,齊、狄盟于邢,為邢謀衛難也。於是衛方病邢。
(傳二十四)隨以漢東諸侯叛楚。冬,楚國斗穀於菟帥師伐隨,取成而還。君子曰:「隨之見伐,不量力也。量力而動,其過鮮矣。善敗由己,而由人乎哉?《詩》曰:『豈不夙夜,謂行多露。』」
(傳二十五)宋襄公欲合諸侯。臧文仲聞之曰:「以欲從人,則可;以人從欲,鮮濟。」
僖公(經二一一)二十有一年
春,狄侵衛。
(經二一二)宋人、齊人、楚人盟于鹿上。
(經二一三)夏,大旱。
(經二一四)秋,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盂。執宋公以伐宋。
(經二一五)冬,公伐邾。
(經二一六)楚人使宜申來獻捷。
(經二一七)十有二月癸醜,公會諸侯盟于薄,釋宋公。
(傳二一一)二十一年,春,宋人為鹿上之盟,以求諸侯於楚。楚人許之。公子目夷曰:「小國爭盟,禍也。宋其亡乎!幸而後敗。」
(傳二一二)夏,大旱。公欲焚巫、尫。臧文仲曰:「非旱備也。修城郭、貶食、省用、務穡、勸分,此其務也。巫、尫何為?天欲殺之,則如勿生;若能為旱,焚之滋甚。」公從之。是歲也,饑而不害。
(傳二一三)秋,諸侯會宋公于盂。子魚曰:「禍其在此乎!君欲已甚,其何以堪之?」於是楚執宋公以伐宋。冬,會于薄以釋之。子魚曰:「禍猶未也,未足以懲君。」
(傳二一四)任、宿、須句、顓臾,風姓也,實司大皞與有濟之祀,以服事諸夏。邾人滅須句。須句子來奔,因成風也。成風為之言於公曰:「崇明祀,保小寡,周禮也;蠻夷猾夏,周禍也。若封須句,是崇皞、濟而修祀紓禍也。」
僖公(經二二一)二十有二年
春,公伐邾,取須句。
(經二二二)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
(經二二三)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戰于升陘。
(經二二四)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師敗績。
(傳二二一)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須句,反其君焉,禮也。
(傳二二二)三月,鄭伯如楚。
(傳二二三)夏,宋公伐鄭。子魚曰:「所謂禍在此矣。」
(傳二二四)初,平王之東遷也,辛有適伊川,見被髪而祭於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秋,秦、晉遷陸渾之戎于伊川。
(傳二二五)晉太子圉為質於秦,將逃歸,謂嬴氏曰:「與子歸乎?」對曰:「子,晉太子,而辱於秦。子之欲歸,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執巾櫛,以固子也。從子而歸,棄君命也。不敢從,亦不敢言。」遂逃歸。
(傳二二六)富辰言於王曰:「請召大叔。《詩》曰:『協比其鄰,婚姻孔云。』吾兄弟之不協,焉能怨諸侯之不睦?」王說。王子帶自齊復歸于京師,王召之也。
(傳二二七)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備而禦之。臧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又曰:『敬之敬之!天惟顯思,命不易哉!』先王之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而況國乎!」弗聽。八月丁未,公及邾師戰于升陘,我師敗績。邾人獲公胄,縣諸魚門。
(傳二二八)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弗聽。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司馬曰:「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
第10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