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二七六)楚郤宛之難,國言未已,進胙者莫不謗令尹。沈尹戌言於子常曰:「夫左尹與中廄尹,莫知其罪,而子殺之,以興謗讟,至于今不已。戌也惑之:仁者殺人以掩謗,猶弗為也。今吾子殺人以興謗,而弗圖,不亦異乎!夫無極,楚之讒人也,民莫不知。去朝吳,出蔡侯朱,喪太子建,殺連尹奢,屏王之耳目,使不聰明。不然,平王之溫惠共儉,有過成、莊,無不及焉。所以不獲諸侯,邇無極也。今又殺三不辜,以興大謗,幾及子矣。子而不圖,將焉用之?夫鄢將師矯子之命,以滅三族——國之良也,而不愆位。吳新有君,疆埸日駭。楚國若有大事,子其危哉!知者除讒以自安也,今子愛讒以自危也,甚矣,其惑也!」子常曰:「是瓦之罪,敢不良圖!」九月己未,子常殺費無極與鄢將師,盡滅其族,以說于國。謗言乃止。
(傳二七七)冬,公如齊,齊侯請饗之。子家子曰:「朝夕立於其朝,又何饗焉,其飲酒也。」乃飲酒,使宰獻,而請安。子仲之子曰重,為齊侯夫人,曰:「請使重見。」子家子乃以君出。
(傳二七八)十二月,晉籍秦致諸侯之戍于周,魯人辭以難。
昭公(經二八一)二十有八年
春,王三月,葬曹悼公。
(經二八二)公如晉,次于乾侯。
(經二八三)夏,四月丙戌,鄭伯寧卒。
(經二八四)六月,葬鄭定公。
(經二八五)秋,七月癸巳,滕子寧卒。
(經二八六)冬,葬滕悼公。
(傳二八一)二十八年,春,公如晉,將如乾侯。子家子曰:「有求於人,而即其安,人孰矜之?其造於竟。」弗聽,使請逆於晉。晉人曰:「天禍魯國,君淹恤在外,君亦不使一個辱在寡人,而即安於甥舅,其亦使逆君?」使公復于竟,而後逆之。
(傳二八二)晉祁勝與鄔臧通室。祁盈將執之,訪於司馬叔游。叔游曰:「鄭書有之:『惡直醜正,實蕃有徒。』無道立矣,子懼不免。《詩》曰:『民之多辟,無自立辟。』姑已,若何?」盈曰:「祁氏私有討,國何有焉?」遂執之。祁勝賂荀躒,荀躒為之言於晉侯。晉侯執祁盈。祁盈之臣曰:「鈞將皆死,憖使吾君聞勝與臧之死也以為快。」乃殺之。夏,六月,晉殺祁盈及楊食我。食我,祁盈之黨也,而助亂,故殺之,遂滅祁氏、羊舌氏。
(傳二八二)初,叔向欲娶於申公巫臣氏,其母欲娶其黨。叔向曰:「吾母多而庶鮮,吾懲舅氏矣。」其母曰:「子靈之妻殺三夫,一君、一子,而亡一國、兩卿矣,可無懲乎?吾聞之:『甚美必有甚惡。』是鄭穆少妃姚子之子,子貉之妹。子貉早死無後,而天鍾美於是,將必以是大有敗也。昔有仍氏生女,黰黑而甚美,光可以監,名曰玄妻。樂正後夔取之,生伯封,實有豕心,貪惏無饜,忿颣無期,謂之封豕。有窮后羿滅之,夔是以不祀。且三代之亡、共子之廢,皆是物也,女何以為哉?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茍非德義,則必有禍。」叔向懼,不敢取。平公強使取之,生伯石。伯石始生,子容之母走謁諸姑曰:「長叔姒生男。」姑視之。及堂,聞其聲而還,曰:「是豺狼之聲也。狼子野心。非是,莫喪羊舌氏矣。」遂弗視。
(傳二八三)秋,晉韓宣子卒,魏獻子為政,分祁氏之田以為七縣,分羊舌氏之田以為三縣。司馬彌牟為鄔大夫,賈辛為祁大夫,司馬烏為平陵大夫,魏戊為梗陽大夫,知徐吾為涂水大夫,韓固為馬首大夫,孟丙為孟大夫,樂霄為銅鞮大夫,趙朝為平陽大夫,僚安為楊氏大夫。謂賈辛、司馬烏為有力於王室,故舉之;謂知徐吾、趙朝、韓固、魏戊,餘子之不失職、能守業者也;其四人者,皆受縣而後見於魏子,以賢舉也。
(傳二八三)魏子謂成鱄:「吾與戊也縣,人其以我為黨乎?」對曰:「何也!戊之為人也,遠不忘君,近不偪同;居利思義,在約思純,有守心而無淫行,雖與之縣,不亦可乎!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國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皆舉親也。夫舉無他,唯善所在,親疏一也。《詩》曰:『惟此文王,帝度其心。莫其德音,其德克明。克明克類,克長克君。王此大國,克順克比。比于文王,其德靡悔。既受帝祉,施于孫子。』心能制義曰度,德正應和曰莫,照臨四方曰明,勤施無私曰類,教誨不倦曰長,賞慶刑威曰君,慈和遍服曰順,擇善而從之曰比,經緯天地曰文。九德不愆,作事無悔,故襲天祿,子孫賴之。主之舉也,近文德矣,所及其遠哉!」
(傳二八三)賈辛將適其縣,見於魏子。魏子曰:「辛來!昔叔向適鄭,鬷蔑惡,欲觀叔向,從使之收器者,而往立於堂下,一言而善。叔向將飲酒,聞之,曰:『必鬷明也!』下,執其手以上,曰:『昔賈大夫惡,娶妻而美,三年不言不笑。御以如皋,射雉,獲之,其妻始笑而言。賈大夫曰:「才之不可以已。我不能射,女遂不言不笑夫!」今子少不揚,子若無言,吾幾失子矣。言之不可以已也如是!』遂如故知。今女有力於王室,吾是以舉女。行乎!敬之哉!毋墮乃力!」仲尼聞魏子之舉也,以為義,曰:「近不失親,遠不失舉,可謂義矣。」又聞其命賈辛也,以為忠,「《詩》曰:『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忠也。魏子之舉也義,其命也忠,其長有後於晉國乎!」
(傳二八四)冬,梗陽人有獄,魏戊不能斷,以獄上。其大宗賂以女樂,魏子將受之。魏戊謂閻沒、女寬曰:「主以不賄聞於諸侯,若受梗陽人,賄莫甚焉。吾子必諫!」皆許諾。退朝,待於庭。饋入,召之。比置,三嘆。既食,使坐。魏子曰:「吾聞諸伯叔,諺曰:『唯食忘憂。』吾子置食之間三嘆,何也?」同辭而對曰:「或賜二小人酒,不夕食。饋之始至,恐其不足,是以嘆。中置,自咎曰:『豈將軍食之而有不足?』是以再嘆。及饋之畢,愿以小人之腹為君子之心,屬厭而已。」獻子辭梗陽人。
昭公(經二九一)二十有九年
春,公至自乾侯,居于鄆。齊侯使高張來唁公。
(經二九二)公如晉,次于乾侯。
(經二九三)夏,四月庚子,叔詣卒。
(經二九四)秋,七月。
(經二九五)冬,十月,鄆潰。
(傳二九一)二十九年,春,公至自乾侯,處于鄆。齊侯使高張來唁公,稱主君。子家子曰:「齊卑君矣,君只辱焉。」公如乾侯。
(傳二九二)三月己卯,京師殺召伯盈、尹氏固及原伯魯之子。尹固之復也,有婦人遇之周郊,尤之,曰:「處則勸人為禍,行則數日而反,是夫也,其過三歲乎?」夏,五月庚寅,王子趙車入于鄻以叛,陰不佞敗之。
(傳二九三)平子每歲賈馬,具從者之衣屨,而歸之于乾侯。公執歸馬者,賣之,乃不歸馬。衛侯來獻其乘馬,曰啟服,塹而死。公將為之櫝。子家子曰:「從者病矣,請以食之。」乃以帷裹之。公賜公衍羔裘,使獻龍輔於齊侯,遂入羔裘。齊侯喜,與之陽穀。公衍、公為之生也,其母偕出。公衍先生。公為之母曰:「相與偕出,請相與偕告。」三日,公為生,其母先以告,公為為兄。公私喜於陽穀,而思於魯,曰:「務人為此禍也。且後生而為兄,其誣也久矣。」乃黜之,而以公衍為太子。
(傳二九四)秋,龍見于絳郊。魏獻子問於蔡墨曰:「吾聞之:蟲莫知於龍,以其不生得也,謂之知,信乎?」對曰:「人實不知,非龍實知。古者畜龍,故國有豢龍氏,有御龍氏。」獻子曰:「是二氏者,吾亦聞之,而不知其故,是何謂也?」對曰:「昔有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實甚好龍,能求其耆欲以飲食之,龍多歸之,乃擾畜龍,以服事帝舜,帝賜之姓曰董,氏曰豢龍,封諸鬷川,鬷夷氏其後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龍。及有夏孔甲,擾于有帝,帝賜之乘龍,河、漢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而未獲豢龍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後有劉累,學擾龍于豢龍氏,以事孔甲,能飲食之。夏後嘉之,賜氏曰御龍,以更豕韋之後。龍一雌死,潛醢以食夏後。夏後饗之,既而使求之。懼而遷于魯縣,范氏其後也。」
(傳二九四)獻子曰:「今何故無之?」對曰:「夫物,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職,則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業,其物乃至。若泯棄之,物乃坻伏,郁湮不育。故有五行之官,是謂五官,實列受氏姓,封為上公,祀為貴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後土。龍,水物也,水官棄矣,故龍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
第4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