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十二二)三月,鄭簡公卒。將為葬除,及游氏之廟,將毀焉。子大叔使其除徒執用以立,而無庸毀,曰:「子產過女,而問何故不毀,乃曰:『不忍廟也。諾,將毀矣。』」既如是,子產乃使辟之。司墓之室有當道者,毀之,則朝而堋;弗毀,則日中而堋。子大叔請毀之,曰:「無若諸侯之賓何?」子產曰:「諸侯之賓能來會吾喪,豈憚日中?無損於賓,而民不害,何故不為?」遂弗毀,日中而葬。君子謂子產於是乎知禮。禮,無毀人以自成也。
(傳十二三)夏,宋華定來聘,通嗣君也。享之,為賦《蓼蕭》,弗知,又不答賦。昭子曰:「必亡。宴語之不懷,寵光之不宣,令德之不知,同福之不受,將何以在?」
(傳十二四)齊侯、衛侯、鄭伯如晉,朝嗣君也。公如晉,至河,乃復。取郠之役,莒人愬于晉,晉有平公之喪,未之治也,故辭公。公子憖遂如晉。晉侯享諸侯,子產相鄭伯,辭於享,請免喪而後聽命。晉人許之,禮也。
(傳十二四)晉侯以齊侯宴,中行穆子相。投壺,晉侯先,穆子曰:「有酒如淮,有肉如坻。寡君中此,為諸侯師。」中之。齊侯舉矢,曰:「有酒如澠,有肉如陵。寡人中此,與君代興。」亦中之。伯瑕謂穆子曰:「子失辭。吾固師諸侯矣,壺何為焉,以其中俊也?齊君弱吾君,歸弗來矣。」穆子曰:「吾軍帥強禦,卒乘競勸,今猶古也,齊將何事?」公孫叟趨進,曰:「日旰君勤,可以出矣!」以齊侯出。
(傳十二五)楚子謂成虎,若敖之餘也,遂殺之。或譖成虎於楚子,成虎知之,而不能行。書曰「楚殺其大夫成虎」,懷寵也。
(傳十二六)六月,葬鄭簡公。
(傳十二七)晉荀吳偽會齊師者,假道於鮮虞,遂入昔陽。秋八月壬午,滅肥,以肥子綿皋歸。
(傳十二八)周原伯絞虐,其輿臣使曹逃。冬,十月壬申朔,原輿人逐絞,而立公子跪尋。絞奔郊。
(傳十二九)甘簡公無子,立其弟過。過將去成、景之族。成、景之族賂劉獻公,丙申,殺甘悼公,而立成公之孫鰍。丁酉,殺獻太子之傳庾皮之子過,殺瑕辛于市,及宮嬖綽、王孫沒、劉州鳩、陰忌、老陽子。
(傳十二十)季平子立,而不禮於南蒯。南蒯謂子仲:「吾出季氏,而歸其室於公,子更其位,我以費為公臣。」子仲許之。南蒯語叔仲穆子,且告之故。季悼子之卒也,叔孫昭子以再命為卿。及平子伐莒克之,更受三命。叔仲子欲構二家,謂平子曰:「三命逾父兄,非禮也。」平子曰:「然。」故使昭子。昭子曰:「叔孫氏有家禍,殺適立庶,故婼也及此。若因禍以斃之,則聞命矣。若不廢君命,則固有著矣。」昭子朝而命吏曰:「婼將與季氏訟,書辭無頗。」季孫懼而歸罪於叔仲子。故叔仲小、南蒯、公子憖謀季氏。憖告公,而遂從公如晉。南蒯懼不克,以費叛如齊。子仲還,及衛,聞亂,逃介而先。及郊,聞費叛,遂奔齊。
(傳十二十)南蒯之將叛也,其鄉人或知之,過之而嘆,且言曰:「恤恤乎,湫乎攸乎!深思而淺謀,邇身而遠志,家臣而君圖,有人矣哉!」南蒯枚筮之,遇坤
第4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