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十四十一)穆伯之從己氏也。魯人立文伯。穆伯生二子於莒,而求復。文伯以為請。襄仲使無朝聽命。復而不出。三年而盡室以復適莒。文伯疾,而請曰:「穀之子弱,請立難也。」許之。文伯卒,立惠叔。穆伯請重賂以求復。惠叔以為請,許之。將來,九月,卒于齊。告喪,請葬,弗許。
(傳十四十二)宋高哀為蕭封人,以為卿,不義宋公而出,遂來奔。書曰「宋子哀來奔」,貴之也。
(傳十四十三)齊人定懿公,使來告難,故書以「九月」。齊公子元不順懿公之為政也,終不曰「公」,曰「夫己氏」。
(傳十四十四)襄仲使告于王,請以王寵求昭姬于齊,曰:「殺其子,焉用其母?請受而罪之。」冬,單伯如齊請子叔姬,齊人執之。又執子叔姬。
文公(經十五一)十有五年
春,季孫行父如晉。
(經十五二)三月,宋司馬華孫來盟。
(經十五三)夏,曹伯來朝。
(經十五四)齊人歸公孫敖之喪。
(經十五五)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經十五六)單伯至自齊。
(經十五七)晉郤缺帥師伐蔡。戊申,入蔡。
(經十五八)秋,齊人侵我西鄙。
(經十五九)季孫行父如晉。
(經十五十)冬,十有一月,諸侯盟于扈。
(經十五十一)十有二月,齊人來歸子叔姬。
(經十五十二)齊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
(傳十五一)十五年,春,季文子如晉,為單伯與子叔姬故也。
(傳十五二)三月,宋華耦來盟,其官皆從之。書曰「宋司馬華孫」,貴之也。公與之宴。辭曰:「君之先臣督得罪於宋殤公,名在諸侯之策。臣承其祀,其敢辱君?請承命於亞旅。」魯人以為敏。
(傳十五三)夏,曹伯來朝,禮也。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
(傳十五四)齊人或為孟氏謀,曰:「魯,爾親也,飾棺寘諸堂阜,魯必取之。」從之。卞人以告。惠叔猶毀以為請,立於朝以待命。許之。取而殯之。齊人送之。書曰「齊人歸公孫敖之喪」,為孟氏,且國故也。葬視共仲。聲己不視,帷堂而哭。襄仲欲勿哭。惠伯曰:「喪,親之終也。雖不能始,善終可也。史佚有言曰:『兄弟致美。』救乏、賀善、吊災、祭敬、喪哀,情雖不同,毋絕其愛,親之道也。子無失道,何怨於人?」襄仲說。帥兄弟以哭之。他年,其二子來,孟獻子愛之,聞於國。或譖之曰:「將殺子。」獻子以告季文子。二子曰:「夫子以愛我聞,我以將殺子聞,不亦遠於禮乎?遠禮不如死。」一人門于句鼆,一人門于戾丘,皆死。
文公(傳十五五)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禮也。日有食之,天子不舉,伐鼓于社;諸侯用幣于社,伐鼓于朝,以昭事神、訓民、事君,示有等威,古之道也。
(傳十五六)齊人許單伯請而赦之,使來致命。書曰「單伯至自齊」,貴之也。
(傳十五七)新城之盟,蔡人不與。晉郤缺以上軍、下軍伐蔡,曰:「君弱,不可以怠。」戊申,入蔡,以城下之盟而還。凡勝國,曰滅之;獲大城焉,曰入之。
(傳十五八)秋,齊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于晉。
(傳十五九)冬十一月,晉侯、宋公、衛侯、蔡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扈,尋新城之盟,且謀伐齊也。齊人賂晉侯,故不克而還。於是有齊難,是以公不會。書曰「諸侯盟于扈」,無能為故也。凡諸侯會,公不與,不書,諱君惡也。與而不書,後也。
(傳十五十)齊人來歸子叔姬,王故也。
(傳十五十一)齊侯侵我西鄙,謂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討其來朝也。季文子曰:「齊侯其不免乎?己則無禮,而討於有禮者,曰:『女何故行禮?』禮以順天,天之道也。己則反天,而又以討人,難以免矣。《詩》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君子之不虐幼賤,畏于天也。在周頌曰:『畏天之威,于時保之。』不畏于天,將何能保?以亂取國,奉禮以守,猶懼不終;多行無禮,弗能在矣。」
文公(經十六一)十有六年
春,季孫行父會齊侯于陽穀,齊侯弗及盟。
(經十六二)夏,五月,公四不視朔。
(經十六三)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齊侯盟于郪丘。
(經十六四)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
(經十六五)毀泉臺。
(經十六六)楚人、秦人、巴人滅庸。
(經十六七)冬,十有一月,宋人弒其君杵臼。
(傳十六一)十六年,春,王正月,及齊平。公有疾,使季文子會齊侯于陽穀。請盟,齊侯不肯,曰:「請俟君間。」
(傳十六二)夏,五月,公四不視朔,疾也。公使襄仲納賂于齊侯,故盟于郪丘。
(傳十六三)有蛇自泉宮出,入于國,如先君之數。秋八月辛未,聲姜薨。毀泉臺。
(傳十六四)楚大饑,戎伐其西南,至于阜山,師于大林。又伐其東南,至于陽丘,以侵訾枝。庸人帥群蠻以叛楚,麇人率百濮聚於選,將伐楚。於是申、息之北門不啟。楚人謀徙於阪高。蔿賈曰:「不可。我能往,寇亦能往,不如伐庸。夫麇與百濮,謂我饑不能師,故伐我也。若我出師,必懼而歸。百濮離居,將各走其邑,誰暇謀人?」乃出師。旬有五日,百濮乃罷。
(傳十六四)自廬以往,振廩同食。次于句澨。使廬戢梨侵庸,及庸方城。庸人逐之,囚子揚窗。三宿而逸,曰:「庸師眾,群蠻聚焉,不如復大師,且起王卒,合而後進。」師叔曰:「不可。姑又與之遇以驕之。彼驕我怒,而後可克,先君蚡冒所以服陘隰也。」又與之遇,七遇皆北,唯裨、儵、魚人實逐之。庸人曰:「楚不足與戰矣。」遂不設備。楚子乘馹,會師于臨品,分為二隊,子越自石溪,子貝自仞以伐庸。秦人、巴人從楚師。群蠻從楚子盟,遂滅庸。
(傳十六五)宋公子鮑禮於國人,宋饑,竭其粟而貸之。年自七十以上,無不饋詒也,時加羞珍異。無日不數於六卿之門。國之材人,無不事也;親自桓以下,無不恤也。公子鮑美而艷,襄夫人欲通之,而不可,乃助之施。昭公無道,國人奉公子鮑以因夫人。於是華元為右師,公孫友為左師,華耦為司馬,鱗鱹為司徒,蕩意諸為司城,公子朝為司寇。初,司城蕩卒,公孫壽辭司城,請使意諸為之。既而告人曰:「君無道,吾官近,懼及焉。棄官,則族無所庇。子,身之貳也,姑紓死焉。雖亡子,猶不亡族。」
(傳十六五)既,夫人將使公田孟諸而殺之。公知之,盡以寶行。蕩意諸曰:「盍適諸侯?」公曰:「不能其大夫至于君祖母以及國人,諸侯誰納我?且既為人君,而又為人臣,不如死。」盡以其寶賜左右而使行。夫人使謂司城去公。對曰:「臣之而逃其難,若後君何?」冬,十一月甲寅,宋昭公將田孟諸,未至,夫人王姬使帥甸攻而殺之。蕩意諸死之。書曰「宋人弒其君杵臼」,君無道也。文公即位,使母弟須為司城。華耦卒,而使蕩虺為司馬。
文公(經十七一)十有七年
春,晉人、衛人、陳人、鄭人伐宋。
(經十七二)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聲姜。
(經十七三)齊侯伐我西鄙。六月癸未,公及齊侯盟于穀。
(經十七四)諸侯會于扈。
(經十七五)秋,公至自穀。
(經十七六)冬,公子遂如齊。
(傳十七一)十七年,春,晉荀林父、衛孔達、陳公孫寧、鄭石楚伐宋,討曰:「何故弒君?」猶立文公而還。卿不書,失其所也。
(傳十七二)夏,四月癸亥,葬聲姜。有齊難,是以緩。
(傳十七三)齊侯伐我北鄙,襄仲請盟。六月,盟于穀。
(傳十七四)晉侯搜于黃父,遂復合諸侯于扈,平宋也。公不與會,齊難故也。書曰「諸侯」,無功也。於是晉侯不見鄭伯,以為貳於楚也。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以告趙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與之事君。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難,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十一月,克減侯宣多,而隨蔡侯以朝于執事。十二年六月,歸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請陳侯于楚而朝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蕆陳事。十五年五月,陳侯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燭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陳、蔡之密邇於楚,而不敢貳焉,則敝邑之故也。雖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見于君。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於絳。雖我小國,則蔑以過之矣。今大國曰:『爾未逞吾志。』敝邑有亡,無以加焉。
(傳十七四)「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餘幾?』又曰:『鹿死不擇音。』小國之事大國也:德,則其人也;不德,則其鹿也,鋌而走險,急何能擇?命之罔極,亦知亡矣,將悉敝賦以待於儵。唯執事命之。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朝于齊。四年,二月壬戌,為齊侵蔡,亦獲成於楚。居大國之間,而從於強令,豈其罪也?大國若弗圖,無所逃命。」晉鞏朔行成於鄭,趙穿、公婿池為質焉。
(傳十七五)秋,周甘歜敗戎于邥垂,乘其飲酒也。
(傳十七六)冬,十月,鄭太子夷、石楚為質于晉。
(傳十七七)襄仲如齊,拜穀之盟。復曰:「臣聞齊人將食魯之麥。以臣觀之,將不能。齊君之語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
文公(經十八一)十有八年
春,王二月丁丑,公薨于臺下。
(經十八二)秦伯罃卒。
(經十八三)夏,五月戊戌,齊人弒其君商人。
(經十八四)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
(經十八五)秋,公子遂、叔孫得臣如齊。
(經十八六)冬,十月,子卒。
(經十八七)夫人姜氏歸于齊。
(經十八八)季孫行父如齊。
(經十八九)莒弒其君庶其。
(傳十八一)十八年,春,齊侯戒師期,而有疾。醫曰:「不及秋,將死。」公聞之,卜,曰:「尚無及期!」惠伯令龜。卜楚丘占之,曰:「齊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不聞。令龜有咎。」二月丁丑,公薨。
(傳十八二)齊懿公之為公子也,與邴歜之父爭田,弗勝。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歜仆。納閻職之妻,而使職驂乘。夏,五月,公游于申池。二人浴于池,歜以撲抶職。職怒。歜曰:「人奪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傷?」職曰:「與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謀弒懿公,納諸竹中。歸,舍爵而行。齊人立公子元。
(傳十八三)六月,葬文公。
(傳十八四)秋,襄仲、莊叔如齊,惠公立故,且拜葬也。文公二妃敬嬴生宣公。敬嬴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長,而屬諸襄仲。襄仲欲立之,叔仲不可。仲見于齊侯而請之。齊侯新立,而欲親魯,許之。
(傳十八五)冬,十月,仲殺惡及視,而立宣公。書曰「子卒」,諱之也。仲以君命召惠伯,其宰公冉務人止之曰:「入必死。」叔仲曰:「死君命可也。」公冉務人曰:「若君命,可死;非君命,何聽?」弗聽,乃入,殺而埋之馬矢之中。公冉務人奉其帑以奔蔡,既而復叔仲氏。
(傳十八六)夫人姜氏歸于齊,大歸也。將行,哭而過市,曰:「天乎!仲為不道,殺嫡立庶。」市人皆哭。魯人謂之哀姜。
(傳十八七)莒紀公生太子仆,又生季佗,愛季佗而黜仆,且多行無禮於國。仆因國人以弒紀公,以其寶玉來奔,納諸宣公。公命與之邑,曰:「今日必授!」季文子使司寇出諸竟,曰:「今日必達!」公問其故。季文子使大史克對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禮,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隊,曰:『見有禮於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養父母也;見無禮於其君者,誅之,如鷹鹯之逐鳥雀也。』先君周公制周禮曰:『則以觀德,德以處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作誓命曰:『毀則為賊,掩賊為藏。竊賄為盜,盜器為奸。主藏之名,賴奸之用,為大兇德,有常無赦。在九刑不忘。』行父還觀莒仆,莫可則也。孝敬、忠信為吉德,盜賊、藏奸為兇德。夫莒仆,則其孝敬,則弒君父矣;則其忠信,則竊寶玉矣。其人,則盜賊也;其器,則奸兆也。保而利之,則主藏也。以訓則昏,民無則焉。不度於善,而皆在於兇德,是以去之。
(傳十八七)「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蒼舒、隤敳、梼戭、大臨、尨降、庭堅、仲容、叔達,齊、聖、廣、淵、明、允、篤、誠,天下之民謂之八愷。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奮、仲堪、叔獻、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貍,忠、肅、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謂之八元。此十六族也,世濟其美,不隕其名。以至於堯,堯不能舉。舜臣堯,舉八愷,使主後土,以揆百事,莫不時序,地平天成。舉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義、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內平外成。
(傳十八七)「昔帝鴻氏有不才子,掩義隱賊,好行兇德;醜類惡物。頑嚚不友,是與比周,天下之民謂之渾敦。少皞氏有不才子,毀信廢忠,崇飾惡言;靖譖庸回,服讒搜慝,以誣盛德,天下之民謂之窮奇。顓頊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訓,不知話言;告之則頑,舍之則嚚,傲很明德,以亂天常,天下之民謂之梼杌。此三族也,世濟其兇,增其惡名,以至于堯,堯不能去。縉云氏有不才子,貪于飲食,冒于貨賄,侵欲崇侈,不可盈厭,聚斂積實,不知紀極,不分孤寡,不恤窮匱,天下之民以比三兇,謂之饕餮。舜臣堯,賓于四門,流四兇族,渾敦、窮奇、梼杌、饕餮,投諸四裔,以禦螭魅。是以堯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以為天子,以其舉十六相、去四兇也。故虞書數舜之功,曰『慎徽五典,五典克從』,無違教也。曰『納于百揆,百揆時序』,無廢事也。曰『賓于四門,四門穆穆』,無兇人也。舜有大功二十而為天子,今行父雖未獲一吉人,去一兇矣。於舜之功,二十之一也,庶幾免於戾乎!」
第1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