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二六三)夏,齊孝公伐我北鄙,衛人伐齊,洮之盟故也。公使展喜犒師,使受命于展禽。齊侯未入竟,展喜從之,曰:「寡君聞君親舉玉趾,將辱於敝邑,使下臣犒執事。」齊侯曰:「魯人恐乎?」對曰:「小人恐矣,君子則否。」齊侯曰:「室如縣罄,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對曰:「恃先王之命。昔周公、大公股肱周室,夾輔成王。成王勞之,而賜之盟,曰:『世世子孫無相害也!』載在盟府,大師職之。桓公是以糾合諸侯而謀其不協,彌縫其闕而匡救其災,昭舊職也。及君即位,諸侯之望曰:『其率桓之功!』我敝邑用不敢保聚,曰:『豈其嗣世九年,而棄命廢職?其若先君何?君必不然。』恃此以不恐。」齊侯乃還。
(傳二六四)東門襄仲、臧文仲如楚乞師。臧孫見子玉而道之伐齊、宋,以其不臣也。
(傳二六五)夔子不祀祝融與鬻熊,楚人讓之。對曰:「我先王熊摯有疾,鬼神弗赦,而自竄于夔吾是以失楚,又何祀焉?」秋,楚成得臣斗宜申帥師滅夔,以夔子歸。
(傳二六六)宋以其善於晉侯也,叛楚即晉。冬,楚令尹子玉、司馬子西帥師伐宋,圍緡。公以楚師伐齊,取穀。凡師,能左右之曰以。寘桓公子雍於穀,易牙奉之以為魯援。楚申公叔侯戍之。桓公之子七人,為七大夫於楚。
僖公(經二七一)二十有七年
春,杞子來朝。
(經二七二)夏,六月庚寅,齊侯昭卒。
(經二七三)秋,八月乙未,葬齊孝公。
(經二七四)乙巳,公子遂帥師入杞。
(經二七五)冬,楚人、陳侯、蔡侯、鄭伯、許男圍宋。
(經二七六)十有二月甲戌,公會諸侯,盟于宋。
(傳二七一)二十七年,春,杞桓公來朝。用夷禮,故曰「子」。公卑杞,杞不共也。
(傳二七二)夏,齊孝公卒。有齊怨,不廢喪紀,禮也。
(傳二七三)秋,入杞,責無禮也。
(傳二七四)楚子將圍宋,使子文治兵於睽,終朝而畢,不戮一人。子玉復治兵於蔿,終日而畢,鞭七人,貫三人耳。國老皆賀子文。子文飲之酒。蔿賈尚幼,後至不賀子文問之。對曰:「不知所賀。子之傳政於子玉,曰:『以靖國也。』靖諸內而敗諸外,所獲幾何?子玉之敗,子之舉也。舉以敗國,將何賀焉?子玉剛而無禮,不可以治民,過三百乘,其不能以入矣。茍入而賀,何後之有?」
(傳二七四)冬,楚子及諸侯圍宋。宋公孫固如晉告急。先軫曰:「報施救患,取威定霸,於是乎在矣。」狐偃曰:「楚始得曹,而新昏於衛,若伐曹、衛,楚必救之,則齊、宋免矣。」於是乎搜于被廬,作三軍,謀元帥。趙衰曰:「郤穀可。臣亟聞其言矣,說《禮》、《樂》而敦《詩》、《書》。《詩》、《書》,義之府也;《禮》、《樂》,德之則也;德、義,利之本也。夏書曰:『賦納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君其試之!」乃使郤穀將中軍,郤溱佐之。使狐偃將上軍,讓於狐毛而佐之。命趙衰為卿,讓於欒枝、先軫。使欒枝將下軍,先軫佐之。荀林父御戎,魏犨為右。
(傳二七四)晉侯始入而教其民,二年,欲用之。子犯曰:「民未知義,未安其居。」於出乎出定襄王,入務利民,民懷生矣。將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信,未宣其用。」於是乎伐原以示之信。民易資者,不求豐焉,明徵其辭。公曰:「可矣乎?」子犯曰:「民未知禮,未生其共。」於是乎大搜以示之禮,作執秩以正其官。民聽不惑,而後用之。出穀戍,釋宋圍,一戰而霸,文之教也。
僖公(經二八一)二十有八年
春,晉侯侵曹,晉侯伐衛。
(經二八二)公子買戍衛,不卒戍,刺之。
(經二八三)楚人救衛。
(經二八四)三月丙午,晉侯入曹,執曹伯。畀宋人。
(經二八五)夏,四月己巳,晉侯、齊師、宋師、秦師及楚人戰于城濮,楚師敗績。
(經二八六)楚殺其大夫得臣。
(經二八七)衛侯出奔楚。
(經二八八)五月癸醜,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衛子、莒子,盟於踐土。
(經二八九)陳侯如會。
(經二八十)公朝于王所。
(經二八十一)六月,衛侯鄭自楚復歸于衛。衛元咺出奔晉。
(經二八十二)陳侯款卒。
(經二八十三)秋,杞伯姬來。
(經二八十四)公子遂如齊。
(經二八十五)冬,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陳子、莒子、邾子、秦人于溫。
(經二八十六)天王狩于河陽。
(經二八十七)壬申,公朝于王所。
(經二八十八)晉人執衛侯,歸之于京師。衛元咺自晉復歸于衛。
(經二八十九)諸侯遂圍許。
(經二八二十)曹伯襄復歸于曹,遂會諸侯圍許。
(傳二八一)二十八年,春,晉侯將伐曹,假道于衛。衛人弗許。還自南河濟,侵曹、伐衛。正月戊申,取五鹿。二月,晉郤穀卒。原軫將中軍,胥臣佐下軍,上德也。晉侯、齊侯盟于斂盂。衛侯請盟,晉人弗許。衛侯欲與楚,國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說于晉。衛侯出居于襄牛。
(傳二八二)公子買戍衛,楚人救衛,不克。公懼於晉,殺子叢以說焉。謂楚人曰:「不卒戍也。」
(傳二八三)晉侯圍曹,門焉,多死。曹人尸諸城上,晉侯患之。聽輿人之謀曰:「稱舍於墓。」師遷焉。曹人兇懼,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因其兇也而攻之。三月丙午,入曹,數之以其不用僖負羈,而乘軒者三百人也,且曰獻狀。令無入僖負羈之宮而免其族,報施也。魏犨、顛頡怒,曰:「勞之不圖,報於何有?」爇僖負羈氏。魏犨傷於胸。公欲殺之,而愛其材。使問,且視之。病,將殺之。魏犨束胸見使者,曰:「以君之靈,不有寧也!」距躍三百,曲踴三百。乃舍之。殺顛頡以徇于師,立舟之僑以為戎右。
(傳二八三)宋人使門尹般如晉師告急。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則絕,告楚不許。我欲戰矣,齊、秦未可,若之何?」先軫曰:「使宋舍我而賂齊、秦,藉之告楚。我執曹君,而分曹、衛之田以賜宋人。楚愛曹、衛,必不許也。喜賂、怒頑,能無戰乎?」公說,執曹伯,分曹、衛之田以畀宋人。
(傳二八三)楚子入居于申,使申叔去穀,使子玉去宋,曰:「無從晉師!晉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晉國。險阻艱難,備嘗之矣;民之情偽,盡知之矣。天假之年,而除其害,天之所置,其可廢乎?軍志曰:『允當則歸。』又曰:『知難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敵。』此三志者,晉之謂矣。」子玉使伯棼請戰,曰:「非敢必有功也,愿以間執讒慝之口。」王怒,少與之師,唯西廣、東宮與若敖之六卒實從之。
(傳二八三)子玉使宛春告於晉師曰:「請復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子犯曰:「子玉無禮哉!君取一,臣取二,不可失矣。」先軫曰:「子與之!定人之謂禮,楚一言而定三國,我一言而亡之。我則無禮,何以戰乎?不許楚言,是棄宋也;救而棄之,謂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讎已多,將何以戰?不如私許復曹、衛以攜之,執宛春以怒楚,既戰而後圖之。」公說。乃拘宛春於衛,且私許復曹、衛,曹、衛告絕於楚。
(傳二八三)子玉怒,從晉師。晉師退。軍吏曰:「以君辟臣,辱也;且楚師老矣,何故退?」子犯曰:「師直為壯,曲為老,豈在久乎?微楚之惠不及此,退三舍辟之,所以報也。背惠食言,以亢其讎,我曲楚直,其眾素飽,不可謂老。我退而楚還,我將何求?若其不還,君退臣犯,曲在彼矣。」退三舍。楚眾欲止,子玉不可。
僖公(傳二八三)夏,四月戊辰,晉侯、宋公、齊國歸父、崔夭、秦小子憖次于城濮。楚師背酅而舍,晉侯患之。聽輿人之誦曰:「原田每每,舍其舊而新是謀。」公疑焉。子犯曰:「戰也!戰而捷,必得諸侯。若其不捷,表里山河,必無害也。」公曰:「若楚惠何?」欒貞子曰:「漢陽諸姬,楚實盡之。思小惠而忘大恥,不如戰也。」晉侯夢與楚子搏,楚子伏己而盬其腦,是以懼。子犯曰:「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
(傳二八三)子玉使斗勃請戰,曰:「請與君之士戲,君馮軾而觀之,得臣與寓目焉。」晉侯使欒枝對曰:「寡君聞命矣。楚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為大夫退,其敢當君乎?既不獲命矣,敢煩大夫,謂二三子:『戒爾車乘,敬爾君事,詰朝將見。』」晉車七百乘,韅、靷、鞅、靽。晉侯登有莘之虛以觀師,曰:「少長有禮,其可用也。」遂伐其木,以益其兵。己巳,晉師陳于莘北,胥臣以下軍之佐當陳、蔡。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將中軍,曰:「今日必無晉矣。」子西將左,子上將右。胥臣蒙馬以虎皮,先犯陳、蔡。陳、蔡奔,楚右師潰。狐毛設二旆而退之。欒枝使輿曳柴而偽遁,楚師馳之,原軫、郤溱以中軍公族橫擊之。狐毛、狐偃以上軍夾攻子西,楚左師潰。楚師敗績。子玉收其卒而止,故不敗。
(傳二八三)晉師三日館、穀,及癸酉而還。甲午,至于衡雍,作王宮于踐土。鄉役之三月,鄭伯如楚致其師。為楚師既敗而懼,使子人九行成于晉。晉欒枝入盟鄭伯。五月丙午,晉侯及鄭伯盟于衡雍。丁未,獻楚俘于王:駟介百乘,徒兵千。鄭伯傅王,用平禮也。己酉,王享醴,命晉侯宥。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賜之大輅之服、戎輅之服,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秬鬯一卣,虎賁三百人,曰:「王謂叔父:敬服王命,以綏四國,糾逖王慝。」晉侯三辭,從命,曰:「重耳敢再拜稽首,奉揚天子之丕顯休命。」受策以出。出入三覲。
(傳二八三)衛侯聞楚師敗,懼,出奔楚,遂適陳,使元咺奉叔武以受盟。癸亥,王子虎盟諸侯于王庭,要言曰:「皆獎王室,無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其師,無克祚國,及而玄孫,無有老幼。」君子謂是盟也信,謂晉於是役也,能以德攻。
(傳二八四)初,楚子玉自為瓊弁、玉纓,未之服也。先戰,夢河神謂己曰:「畀餘!餘賜女孟諸之麋。」弗致也。大心與子西使榮黃諫,弗聽。榮季曰:「死而利國,猶或為之,況瓊玉乎?是糞土也。而可以濟師,將何愛焉?」弗聽。出,告二子曰:「非神敗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實自敗也。」既敗,王使謂之曰:「大夫若入,其若申、息之老何?」子西、孫伯曰:「得臣將死,二臣止之曰:『君其將以為戮。』」及連穀而死。晉侯聞之而後喜可知也,曰:「莫餘毒也已。蔿呂臣實為令尹,奉己而已,不在民矣。」
(傳二八五)或訴元咺於衛侯曰:「立叔武矣。」其子角從公,公使殺之。咺不廢命,奉夷叔以入守。六月,晉人復衛侯。甯武子與衛人盟于宛濮曰:「天禍衛國,君臣不協,以及此憂也。今天誘其衷,使皆降心以相從也。不有居者,誰守社稷?不有行者,誰捍牧圉?不協之故,用昭乞盟于爾大神以誘天衷。自今日以往,既盟之後,行者無保其力,居者無懼其罪。有渝此盟,以相及也。明神先君,是糾是殛。」國人聞此盟也,而後不貳。衛侯先期入,甯子先,長牂守門,以為使也,與之乘而入。公子歂犬、華仲前驅,叔孫將沐,聞君至,喜,捉發走出,前驅射而殺之。公知其無罪也,枕之股而哭之。歂犬走出,公使殺之。元咺出奔晉。
(傳二八六)城濮之戰,晉中軍風于澤,亡大旆之左旃。祁瞞奸命,司馬殺之,以徇于諸侯,使茅茷代之。師還。壬午,濟河。舟之僑先歸,士會攝右。秋,七月丙申,振旅,愷以入于晉,獻俘、授馘,飲至、大賞,徵會討貳。殺舟之僑以徇于國,民於是大服。君子謂文公其能刑矣,三罪而民服。《詩》云:「惠此中國,以綏四方」,不失賞、刑之謂也。
僖公(傳二八七)冬,會于溫,討不服也。
(傳二八八)衛侯與元咺訟,甯武子為輔,鍼莊子為坐,士榮為大士。衛侯不勝。殺士榮,刖鍼莊子,謂甯俞忠而免之。執衛侯,歸之于京師,寘諸深室。甯子職納橐饘焉。元咺歸于衛,立公子瑕。
(傳二八九)是會也,晉侯召王,以諸侯見,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訓。故書曰『天王狩于河陽』,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
(傳二八十)壬申,公朝于王所。
(傳二八十一)丁丑,諸侯圍許。
(傳二八十二)晉侯有疾,曹伯之豎侯獳貨筮史,使曰以曹為解:「齊桓公為會而封異姓,今君為會而滅同姓。曹叔振鐸,文之昭也,先君唐叔,武之穆也。且合諸侯而滅兄弟,非禮也;與衛偕命,而不與偕復,非信也;同罪異罰,非刑也。禮以行義,信以守禮,刑以正邪。舍此三者,君將若之何?」公說,復曹伯,遂會諸侯于許。晉侯作三行以禦狄。荀林父將中行,屠擊將右行,先蔑將左行。
僖公(經二九一)二十有九年
春,介葛盧來。
(經二九二)公至自圍許。
(經二九三)夏,六月,會王人、晉人、宋人、齊人、陳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
(經二九四)秋,大雨雹。
(經二九五)冬,介葛盧來。
(傳二九一)二十九年,春,介葛盧來朝,舍于昌衍之上。公在會,饋之芻、米,禮也。
(傳二九二)夏,公會王子虎、晉狐偃、宋公孫固、齊國歸父、陳轅濤涂、秦小子憖,盟于翟泉,尋踐土之盟,且謀伐鄭也。卿不書,罪之也。在禮,卿不會公侯,會伯子男可也。
(傳二九三)秋,大雨雹,為災也。
(傳二九四)冬,介葛盧來,以未見公故,復來朝。禮之,加燕好。介葛盧聞牛鳴,曰:「是生三犧,皆用之矣。其音云。」問之而信。
僖公(經三十一)三十年
春,王正月。
(經三十二)夏,狄侵齊。
(經三十三)秋,衛殺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衛侯鄭歸于衛。
(經三十四)晉人、秦人圍鄭。
(經三十五)介人侵蕭。
(經三十六)冬,天王使宰周公來聘。
(經三十七)公子遂如京師,遂如晉。
第1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