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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經六五)宋華合比出奔衛。
  (經六六)秋,九月,大雩。
  (經六七)楚薳罷帥師伐吳。
  (經六八)冬,叔弓如楚。
  (經六九)齊侯伐北燕。
  昭公(經七一)七年
  春,王正月,暨齊平。
  (傳)平者,成也。暨,猶暨暨也。暨者,不得已也。以外及內曰暨。
  (經七二)三月,公如楚。
  (經七三)叔孫婼如齊蒞盟。
  (傳)蒞,位也。內之前定之辭謂之蒞,外之前定之辭謂之來。
  (經七四)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經七五)秋,八月戊辰,衛侯惡卒。
  (傳)鄉曰衛齊惡,今曰衛侯惡,此何為君臣同名也?君子不奪人名,不奪人親之所名,重其所以來也。王父名子也。
  (經七六)九月,公至自楚。
  (經七七)冬,十有一月癸未,季孫宿卒。十有二月癸亥,葬衛襄公。
  昭公(經八一)八年
  春,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
  (傳)鄉曰陳公子招,今曰陳侯之弟招,何也?曰:盡其親,所以惡招也。兩下相殺,不志乎《春秋》,此其志,何也?世子云者,唯君之貳也。云可以重之存焉志之也。諸侯之尊兄弟不得以屬通,其弟云者,親之也。親而殺之,惡也。
  (經八二)夏,四月辛丑,陳侯溺卒。
  (經八三)叔弓如晉。
  (經八四)楚人執陳行人干徵師,殺之。
  (傳)稱人以執大夫,執有罪也。稱行人,怨接於上也。
  (經八四)陳公子留出奔鄭。
  (經八五)秋,搜于紅。
  (傳)正也。因搜狩以習用武事,禮之大者也。艾蘭以為防,置旃以為轅門,以葛覆質以為槷。流旁握,御轚者不得入。車軌塵,馬候蹄,揜禽旅,御者不失其馳,然後射者能中。過防弗逐,不從奔之道也。面傷不獻,不成禽不獻。禽雖多,天子取三十焉,其餘與士眾。以習射於射宮,射而中,田不得禽,則得禽;田得禽而射不中,則不得禽。是以知古之貴仁義,而賤勇力也。
  (經八六)陳人殺其大夫公子過。
  (經八七)大雩。
  (經八八)冬,十月壬午,楚師滅陳,執陳公子招,放之于越。殺陳孔奐。
  (傳)惡楚子也。
  (經八八)葬陳哀公。
  (傳)不與楚滅,閔公也。
  昭公(經九一)九年
  春,叔弓會楚子于陳。
  (經九二)許遷于夷。
  (經九三)夏,四月,陳火。
  (傳)國曰災,邑曰火。火不志,此何以志?閔陳而存之也。
  (經九四)秋,仲孫貜如齊。
  (經九五)冬,筑郎囿。
  昭公(經十一)十年
  春,王正月。
  (經十二)夏,齊欒施來奔。
  (經十三)秋,七月,季孫意如、叔弓、仲孫貜帥師伐莒。
  (經十四)戊子,晉侯彪卒。
  (經十五)九月,叔孫貜如晉。
  (經十六)葬晉平公。
  (經十七)十有二月甲子,宋公成卒。
  昭公(經十一一)十有一年
  春,王二月,叔弓如宋,葬宋平公。
  (經十一二)夏,四月丁巳,楚子虔誘蔡侯般,殺之于申。
  (傳)何為名之也?夷狄之君,誘中國之君而殺之,故謹而名之也。稱時、稱月、稱日、稱地,謹之也。
  (經十一三)楚公子棄疾帥師圍蔡。
  (經十一四)五月甲申,夫人歸氏薨。
  (經十一五)大搜于比蒲。
  (經十一六)仲孫貜會邾子,盟于祲祥。
  (經十一七)秋,季孫意如會晉韓起、齊國弱、宋華亥、衛北宮佗、鄭罕虎、曹人、杞人于厥憖。
  (經十一八)九月己亥,葬我小君齊歸。
  (經十一九)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師滅蔡,執蔡世子友以歸,用之。
  (傳)此子也,其曰世子,何也?不與楚殺也。一事注乎志,所以惡楚子也。
  昭公(經十二一)十有二年
  春,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于陽。
  (傳)納者,內不受也。燕伯之不名,何也?不以高偃挈燕伯也。
  (經十二二)三月壬申,鄭伯嘉卒。
  (經十二三)夏,宋公使華定來聘。
  (經十二四)公如晉。至河,乃復。
  (傳)季孫氏不使遂乎晉也。
  (經十二五)五月,葬鄭簡公。
  (經十二六)楚殺其大夫成虎。
  (經十二七)秋,七月。
  (經十二八)冬,十月,公子憖出奔齊。
  (經十二九)楚子伐徐。
  (經十二十)晉伐鮮虞。
  (傳)其曰晉,狄之也。其狄之,何也?不正其與夷狄交伐中國,故狄稱之也。
  昭公(經十三一)十有三年
  春,叔弓帥師圍費。
  (經十三二)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晉歸于楚,弒其君虔于乾溪。
  (傳)自晉,晉有奉焉爾。歸而弒,不言歸,言歸非弒也。歸一事也,弒一事也,而遂言之,以比之歸弒,比不弒也。弒君者日;不日,比不弒也。
  (經十三二)楚公子棄疾殺公子比。
  (傳)當上之辭也。當上之辭者,謂不稱人以殺,乃以君殺之也。討賊以當上之辭,殺非弒也。比之不弒有四。取國者稱國以弒,楚公子棄疾殺公子比,比不嫌也。《春秋》不以嫌代嫌,棄疾主其事,故嫌也。
  (經十三三)秋,公會劉子、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平丘。
  (經十三四)八月申戌,同盟于平丘。公不與盟。
  (傳)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公不與盟者,可以與而不與,譏在公也。其日,善是盟也。
  (經十三四)晉人執季孫意如以歸。公至自會。
  (經十三五)蔡侯廬歸于蔡。陳侯吳歸于陳。
  (傳)善其成之會而歸之,故謹而日之。此未嘗有國也,使如失國辭然者,不與楚滅也。
  (經十三六)冬,十月,葬蔡靈公。
  (傳)變之不葬有三:失德不葬,弒君不葬,滅國不葬。然且葬之,不與楚滅,且成諸侯之事也。
  (經十三七)公如晉,至河乃復。
  (經十三八)吳滅州來。
  昭公(經十四一)十有四年
  春,意如至自晉。
  (傳)大夫執則致,致則名,意如惡,然而致,見君臣之禮也。
  (經十四二)三月,曹伯滕卒。
  (經十四三)夏,四月。
  (經十四四)秋,葬曹武公。
  (經十四五)八月,莒子去疾卒。
  (經十四六)冬,莒殺其公子意恢。
  (傳)言公子而不言大夫,莒無大夫也。莒無大夫而曰公子意恢,意恢賢也。曹、莒皆無大夫,其所以無大夫者,其義異也。
  昭公(經十五一)十有五年
  春,王正月,吳子夷末卒。
  (經十五二)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宮,龠入叔弓卒,去樂卒事。
  (傳)君在祭樂之中,聞大夫之喪,則去樂卒事,禮也。君在祭樂之中,大夫有變以聞可乎。大夫,國體也。古之人重死,君命無所不通。
  (經十五三)夏,蔡朝吳出奔鄭。
  (經十五四)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經十五五)秋,晉荀吳帥師伐鮮虞。
  (經十五六)冬,公如晉。
  昭公(經十六一)十有六年
  春,齊侯伐徐。楚子誘戎蠻子殺之。夏,公至自晉。
  (經十六二)秋,八月己亥,晉侯夷卒。
  (經十六三)九月,大雩。
  (經十六四)季孫意如如晉。
  (經十六五)冬,十月,葬晉昭公。
  昭公(經十七一)十有七年
  春,小邾子來朝。
  (經十七二)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經十七三)秋,郯子來朝。
  (經十七四)八月,晉荀吳帥師滅陸渾戎。
  (經十七五)冬,有星孛于大辰。
  (傳)一有一亡曰有。于大辰者,濫于大辰也。
  (經十七六)楚人及吳戰于長岸。
  (傳)兩夷狄曰敗,中國與夷狄亦曰敗。楚人及吳戰于長岸,進楚子,故曰戰。
  昭公(經十八一)十有八年
  春,王三月,曹伯須卒。
  (經十八二)夏,五月壬午,宋、衛、陳、鄭災。
  (傳)其志,以同日也;其日,亦以同日也。或曰,人有謂鄭子產曰:「某日有災。」子產曰:「天者神,子惡知之?是人也。」同日為四國災也。
  (經十八三)六月,邾人入鄅。
  (經十八四)秋,葬曹平公。
  (經十八五)冬,許遷于白羽。
  昭公(經十九一)十有九年
  春,宋公伐邾。
  (經十九二)夏,五月戊辰,許世子止弒其君買。
  (傳)日弒,正卒也。正卒,則止不弒也。不弒而曰弒,責止也。止曰:「我與夫弒者,不立乎其位。」以與其弟虺。哭泣歠飦粥,嗌不容粒。未逾年而死,故君子即止自責而責之也。
  (經十九三)己卯,地震。
  (經十九四)秋,齊高發帥師伐莒。
  (經十九五)冬,葬許悼公。
  (傳)日卒時葬,不使止為弒父也。曰:子既生,不免乎水火,母之罪也。羈貫成童,不就師傅,父之罪也。就師學問無方,心志不通,身之罪也。心志既通,而名譽不聞,友之罪也。名譽既聞,有司不舉,有司之罪也。有司舉之,王者不用,王者之過也。許世子不知嘗藥,累及許君也。
  昭公(經二十一)二十年
  春,王正月。
  (經二十二)夏,曹公孫會自夢出奔宋。
  (傳)自夢者,專乎夢也。曹無大夫,其曰公孫,何也?言其以貴取之,而不以叛也。
  (經二十三)秋,盜殺衛侯之兄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