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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忠廉

  【正文】
  三曰:
  士议之不可辱者①,大之也②。大之则尊于富贵也,利不足以虞其意矣③。虽名为诸侯,实有万乘,不足以挺其心矣④。诚辱则无为乐生。若此人也,有势则必不自私矣,处官则必不为汙矣⑤,将众则必不挠北矣⑥。忠臣亦然。苟便于主利于国,无敢辞违,杀身出生以徇之⑦。国有士若此,则可谓有人矣。若此人者固难得,其患虽得之有不智⑧。
  吴王欲杀王子庆忌而莫之能杀⑨,吴王患之。要离曰⑩:“臣能之。”吴王曰:“汝恶能乎?吾尝以六马逐之江上矣,而不能及;射之矢,左右满把,而不能中。今汝拔剑则不能举臂,上车则不能登轼,汝恶能?”要离曰:“士患不勇耳,奚患于不能?王诚能助,臣请必能。”吴王曰:“诺。”明旦加要离罪焉,挚执妻子,焚之而扬其灰。要离走,往见王子庆忌于卫。王子庆忌喜曰:“吴王之无道也,子之所见也,诸侯之所知也。今子得免而去之,亦善矣。”要离与王子庆忌居有间,谓王子庆忌曰:“吴之无道也愈甚,请与王子往夺之国。”王子庆忌曰:“善。”乃与要离俱涉于江。中江”,拔剑以刺王子庆忌。王子庆忌捽之,投之于江,浮则又取而投之,如此者三。其卒曰:“汝天下之国士也,幸汝以成而名。”要离得不死,归于吴。吴王大说,请与分国。要离曰:“不可。臣请必死!”吴王止之,要离曰:“夫杀妻子,焚之而扬其灰,以便事也,臣以为不仁。夫为故主杀新主,臣以为不义。夫捽而浮乎江,三入三出,特王子庆忌为之赐而不杀耳,臣已为辱矣。夫不仁不义,又且已辱,不可以生。”吴王不能止,果伏剑而死。要离可谓不为赏动矣,故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廉,故不以贵富而忘其辱。
  卫懿公有臣曰弘演,有所于使。翟人攻卫,其民曰:“君之所予位禄者,鹤也;所贵富者,宫人也。君使宫人与鹤战,余焉能战?”遂溃而去。翟人至,及懿公于荣泽,杀之,尽食其肉,独舍其肝。弘演至,报使于肝,毕,呼天而啼,尽哀而止,曰:“臣请为襮。”因自杀,先出其腹实,内懿公之肝。桓公闻之曰:“卫之亡也,以为无道也。今有臣若此,不可不存。”于是复立卫于楚丘。弘演可谓忠矣,杀身出生以徇其君。非徒徇其君也,又令卫之宗庙复立,祭祀不绝,可谓有功矣。【解说】
  本篇宣扬了“忠廉”精神。文章列举了要离与弘演的事例:要离替吴王刺杀王子庆忌,功成之后,“临大利而不易其义”,“不以贵富而忘其辱”,“伏剑而死”;弘演“杀身出生以徇其君”。文章认为要离“可谓廉矣”,弘演“可谓忠矣”。在他们身上体现了孟子宣扬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思想。【注释】
  ①议:通“义”(依孙锵鸣说)。名节。
  ②大:用如意动,以……为大。
  ③虞:通“娱”。使……快乐。
  ④挺:动摇。
  ⑤处官:居官。为汙(wū):做败坏名节的事。
  ⑥将众:率领军队。挠北:败北,溃逃。挠,通“桡”。屈服。
  ⑦出生:舍弃生命。徇:通“殉”。为某种目的而献身。
  ⑧有:通“又”。智:通“知”。
  ⑨吴王:指吴王阖(hé)庐(又作“阖闾”)。他用专诸刺杀吴王僚而自立为王。王子庆忌:吴王僚之子,以勇武著称。
  ⑩要(yāo)离:吴王阖庐之臣。要离刺杀王子庆忌之事,可参阅《吴越春秋·阖闾内传》。
  恶(wū):何。
  六马:指六匹马驾的车。江上:长江岸边。
  左右满把:指王子庆忌左右手接箭,各满握。
  轼:古代车厢前用作扶手的横木。这二句是说要离身小力薄。
  奚:何。
  请:在这里词义已虚化,只起表敬作用。
  挚:抓,攫取。
  有间(jiàn):不长一段时间。
  中江:渡到江水中流。中,用如动词。
  捽(zuó):揪住头发。
  卒:终,最后。
  国士:智勇冠于全国的人。
  幸汝:等于说“活汝”,饶你一死。幸,用如使动,使……幸运。而:你。
  便事:有利于事业。便,利。
  故主:指吴王。新主:指王子庆忌。
  特:只,不过。之:“为”的间接宾语,代要离自己。
  伏剑:用剑自杀。
  卫懿(yì)公:春秋时卫国国君,名赤,公元前668年-前660年在位。卫懿公好鹤亡国,可参阅《左传·闵公二年》。弘演:卫懿公之臣。
  有所于使:意思是受命出使国外。
  翟(dí):通“狄”。
  君之所予位禄者,鹤也:据《左传·闵公二年》记载:“卫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轩是大夫以上所乘的车,故有此说。
  及:追上。荣泽:疑是“荧(yínɡ)泽”之误。荧泽,在今黄河之北(依杨伯峻说,见《春秋左传注·闵公二年》)。
  报使于肝:向卫懿公的肝复命。
  襮(bó):表,外衣。弘演剖腹,把懿公的肝置入自己的腹中,犹如给肝穿上外衣,故自称“为瀑”。
  腹实:腹中之物,指内脏。
  内(nà):纳入。这个意义后来写作“纳”。
  桓公:指齐桓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