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曰: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①;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人主欲自知,则必直士。故天子立辅弼②,设师保③,所以举过也。夫人故不能自知④,人主独甚。存亡安危,勿求于外,务在自知。尧有欲谏之鼓⑤,舜有诽谤之木⑥,汤有司直之士⑦,武王有戒慎之鞀⑧,犹荼恐不能自知。今贤非尧舜汤武也,而有掩蔽之道,奚繇自知哉?荆成、齐庄不自知而杀⑨,吴王、智伯不自知而亡⑩,宋、中山不自知而灭,晋惠公、赵括不自知而虏,钻、庞涓、太子申不自知而死,败莫大于不自知。
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钟况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矣。为人主而恶闻其过,非犹此也?恶人闻其过尚犹可。
魏文侯燕饮,皆令诸大夫论己。或言君之智也。至于任座,任座曰:“君不肖君也。得中山不以封君之弟,而以封君之子,是以知君之不肖也。”文侯不说,知于颜色。任座趋而出。次及翟黄,翟黄曰:“君贤君也。臣闻其主贤者,其臣之言直。今者任座之言直,是以知君之贤也。”文侯喜曰:“可反欤?”翟黄对曰:“奚为不可?臣闻忠臣毕其忠,而不敢远其死。座殆尚在于门。”翟黄往视之,任座在于门,以君令召之。任座入,文侯下阶而迎之,终座以为上客。文侯微翟黄,则几失忠臣矣。上顺乎主心以显贤者,其唯翟黄乎?【解说】
本篇规劝君主要听取直言,了解自己的过失。文章认为,人要做到自知很难,君主尤其如此。而自知又是存亡安危的关键,“存亡安危,勿求于外,务在自知”。文章以掩耳椎钟的比喻,批评了君主恶闻其过的自欺欺人的行为。同时指出,“人主欲自知,则必直士”,认为直士就如规矩准绳那样,可以矫正君主的过失。最后,通过翟黄“上顺乎主心以显贤者”的做法,说明向君主进谏时宜讲求方法。【注释】
①准绳:水准和墨线,测量、确定水平和直线的工具。
②辅弼:辅政大臣,古代有天子“左辅右弼”之说。弼,辅佐。
③师保:负责教养、辅导帝王的官,有师有保,统称师保。
④故:本来。
⑤欲谏之鼓:供想进谏的人敲击的鼓。
⑥诽谤之木:供书写批评意见所立的木柱。诽谤:批评指责。
⑦司直之士:主管匡正错误的官吏。司,主管。直,匡正。
⑧戒慎之鞀(táo):供想劝戒君主使之谨慎的人摇的鼓。鞀,长柄的摇鼓。
⑨荆成、齐庄不自知而杀:楚成王不听令尹子上的劝谏,立商臣为太子,后又欲废黜商臣,结果被商臣率兵包围,逼其自杀。齐庄公与其臣崔杼妻私通,后为崔杼所杀。
⑩吴王、智伯不自知而亡:吴王夫差伐越后头脑膨胀,伍子胥多次劝谏不听,终为越所灭。参本书《贵直论·知化》。智伯瑶刚愎自用,与韩、魏围赵襄子于晋阳,后赵与韩、魏暗中联合,灭了智伯。
宋、中山不自知而灭:宋康王狂乱暴虐,为齐所灭,参本书《贵直论·壅塞》等篇。中山国君荒淫无道,为魏文侯所灭,参本书《先识览先识》。
晋惠公、赵括不自知而虏:晋惠公背信弃义,在韩之战中被秦俘虏,参本书《贵直论·原乱》。赵括,战国赵人,名将赵奢之子,性高傲,尚空谈,赵孝成王时代廉颇为将,与秦战于长平,全军覆没。据《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赵括战败被杀,与这里被俘的记述不同。
钻荼、庞涓、太子申不自知而死:钻荼、庞涓都是魏惠王将。太子申,魏惠王太子。据《史记·魏世家》,魏惠王三十年(公元前340年),魏伐赵,齐救赵击魏,太子申等与齐战于马陵,大败,太子申被俘,庞涓被杀。
范氏:指范昭子,名吉射(yì),春秋末年晋六卿之一。亡:出亡,逃亡。范吉射于晋定公二十二年(公元前490年)为赵简子所伐,出亡齐国。一说亡为灭亡,晋出公十七年(公元前458年),智伯与韩、赵、魏共分范氏地,范氏于是灭亡。
椎(chuí):木槌。
况然:形容钟声很响。况,击钟的声音。
燕:通“宴”。
或言君之智也:此处疑有脱文。《太平御览》六二二引作“或言君仁,或言君义,或言君智”(依毕沅校说)。
任座:魏文侯臣。
知:表现,显露。
反:返,用如使动。
远:离开。
终座:终座之身,直到任座死。
微:如果没有。
第139章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