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晋书>第17章史传事验

第17章史传事验

  ○天变
  惠帝元康二年二月,天西北大裂。案刘向说:“天裂,阳不足,地动,阴有余。”是时人主昏瞀,妃后专制。
  太安二年八月庚午,天中裂为二,有声如雷者三。君道亏而臣下专僣之象也。是日,长沙王奉帝出距成都、河间二王,后成都、河间、东海又迭专威命,是其应也。
  穆帝升平五年八月已卯夜,天中裂,广三四丈,有声如雷,野雉皆鸣。是后哀帝荒疾,海西失德,皇太后临朝,太宗总万机,桓温专权,威振内外,阴气盛,阳气微。
  元帝太兴二年八月戊戌,天鸣东南,有声如风水相薄。京房易妖占曰:“天有声,人主忧。”三年十月壬辰,天又鸣,甲午止。其后王敦入石头,王师败绩。元帝屈辱,制于强臣,即而晏驾,大耻不雪。
  安帝隆安五年闰月癸丑,天东南鸣。六年九月戊子,天东南又鸣。是后桓玄篡位,安帝播越,忧莫大焉。鸣每东南者,盖中兴江外,天随之而鸣也。义熙元年八月,天鸣,在东南,京房《易传》曰:“万姓劳,厥妖天鸣。”是时安帝虽反正,而兵革岁动,众庶勤劳也。
  ○日蚀
  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戊辰晦,日有蚀之。有司奏免太尉,诏曰:“灾异之作,以谴元首,而归过股肱,岂禹汤罪已之义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职。后有天地眚,勿腹劾三公。”三年正月丙寅朔,日有蚀之。十一月庚申晦,又日有蚀之。五年十一月戊申晦,日有蚀之。明帝太和初,太史令许芝奏,日应蚀,与太尉于灵台祈禳。帝曰:“盖闻人主政有不德,则天惧之以灾异,所以谴告,使得自修也。故日月薄蚀,明治道有不当者。朕即位以来,即不能光明先帝圣德,而施化有不合于皇神,故天上有寤之。宜敕政自修,有以报于神明。天之于人,犹父之于子,未有父欲责其子,而可献盛馔以求免也。今外欲谴上公与太史令俱穰祠之,于义未闻也。群公卿士大夫,其各勉修厥职。有可以补朕不逮者,各封上之。”太和五年十一月戊戌晦,日有蚀之。六年正月戊辰朔,日有蚀之。见吴历。
  青龙元年闰月庚寅朔...完整阅读请扫描二维码下载丁香书院APP免费看

前往下载:https://www.kanbaapp.com/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