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本鄭氏周易》三卷,國朝恵棟編。棟字定宇,長洲人。初王應麟輯鄭元易註一卷,其後人附刻玉海之末,雖殘章斷句,尚頗見漢學之崖畧。於經籍頗為有功,然皆不著所出之書,又次序先後間與經文不應,亦有遺漏未載者。棟因其舊本重為補正,凡應麟書所已載者,一一考求原本,註其出自某書。明其信而有徴,極為詳。核其次序先後,亦悉從經文,釐定復搜採羣籍。上經補二十八條,下經補十六條,繋辭傳補十四條,説卦傳補二十二條,序卦傳補七條,雜卦傳補五條。移應麟所附易贊一篇於卷端,刪去所引諸經正義論互卦者八條,而别據元周禮臣太師註作十二月爻辰圖,據元月令註作爻辰所值二十八宿圖附於卷末。以駁朱震漢上易傳之誤。雖因人成事,而考核精宻實勝原書。應麟固鄭氏之功臣,棟之是編,亦可謂王氏之功臣矣。
鄭氏周易贊
易之為名也,一言而函三義。簡易一也、變易二也、不易三也。故繋辭云:乾坤其易之緼耶。又曰:易之門户耶。又曰:夫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簡矣,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此言其易簡之法則也。又曰:其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此言從一作順時變易,出入移動者也。又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髙以陳貴賤位矣,動静有常剛柔斷矣。此言張設布列,不易者也。據兹三義,而説易之道廣矣,大矣。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二于三才為地道,地上即田,故稱田也集解。九二利見九五之大人正義。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无咎。
三于三才為人道,有乾徳而在人道,君子之象集解。惕,懼也釋文。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五于三才為天道,天者清明无形,而龍在焉。飛之象集解。
上九亢龍有悔
堯之末年,四凶在朝,是以有悔。未大凶也正義。
用九,見羣龍无首,吉。
六爻皆體乾一作龍,羣龍之象也。舜既受道道一作禪,禹與稷、契咎繇之屬,並在于朝後漢郎顗傳注,班固傳注。
萬物資始乃統天。
資,取也。統,本也釋文。
大人造也造,徂早反。
造,為也釋文。
文言傳附。
君子體仁,足以長人。
體,生也文選二十四。
不成名釋文。
當隠之時,以從世俗。不自殊異,无所成名也集解。
確乎其不可拔。
確,堅髙之貌。拔,移也釋文。
閑邪以存其誠通晁氏云。
君子進徳,脩業及時,故无咎同上。
聖人作。
作,起也釋文。
亢龍有悔,窮志災也同上。
利貞者,情性也漢上易,晁氏同。
乾始而以美利,利天下晁氏云。
坤
履霜堅氷至。
履,讀為禮釋文。
馴致其道。
馴,從也釋文。
六二,直方。
直也,方也,地之性。此爻得中氣,而在地上,自然之性,廣生萬物,故生動直而且方禮記深衣正義。
龍戰于野。
聖人喻龍,君子喻蛇儀禮注蛇龍君子之類。
必有餘殃。
殃,禍惡也釋文。
第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