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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一、城堤两傍于四、五、六、七月,觅十岁以上小儿,倒栽连根结爬草、菅茅、马兰等物,务令固结盘据。其堤内外,栽插柳树,一丈一株,每年刓取椿稍以备水患,砍伐椽柱以修官房,省扰乡村小民。但有盗伐及私自折损者,除十倍加罚外,仍重责枷号。
  一、城下池中须有暗深暗浅之处,浅不过及腰,阔可一丈;深则池中掘为土井,口阔一丈,深须及泉以陷贼。浅处用暗识表道,以救缓急出城之人,插杖可过,此最万分紧要者。
  一、护守城池,盘诘奸细,两牌四城门上都有,两京十三省所同,盖祖宗旧制。近来城门大开,看城之人,只是一二老幼替身,常常不在门下,个个不知盘门。假使三五十反人骑马提(刀)(二),忽然自四门如飞而至,进县堂劫库放囚,封了四门,一城生灵,何所逃命?纵有救兵,三两个月调到,贼仍驱我百姓上城严守,谁敢不从?太平日久,大家只是靠天命耳。李密欲据桃林县,县官不从,乃托言奉旨入洛阳,暂送家眷入县衙一寄。却以强兵戴妇女羃囗(三),乘车而入,遂夺桃林。
  校勘记
  (二)「提」下一字漫漶,来鹿堂本、《初编》本作「刀」,据补。
  (三)「羃」下一字所用字库无之,故缺,原字参见书影二。
  一、平日城堤之上,作秽招蜣蜋,小儿擅自登扒,挖铲脚踪,及猪羊牲口缘上吃草者,看城之人禀知,重责枷号。责令补筑,猪羊牲口发养济院。此法若轻,城堤速坏,万分慎之。
  一、方今天下无真兵,人人不知兵,纔说练乡兵,个个气恼死,不管他日死活,且怨眼前骚扰。守上者离任之后,各有职业,只我乡井人家,坟墓亲戚,房舍田土在此。千年离不了故园,奈何不为久长之计也。自今以后,务要各乡随个性命会,十月初一日以后,三月初一日以前,共四个月余。除六十以上,十五以下,残疾衰病之人外,每一保甲,务选强壮百人,或长鎗、火鎗、锛斧、骨朵、眉齐棍、弓矢、腰刀、火铳、绳鞭、铁梢之类,各认一件。每日清辰晚上,挐喊鸣锣,彼此配对,习学敌斗。每遇酒席,以此为输赢赌酒,如猜枚投壶一般,振作一番。四乡四关,几千人讲武,如有武艺精通能为领袖者,公举到官,给免帖一二张,如有犯杖笞,纳帖准免。如此不止鼠窃狗偷,虽三五十强盗,不敢打家截道。纵使流贼攻城抢寨,亦知此处兵强人练,不敢生心,就来临城,亦自胆怯,不敢持久而去矣。此事民间可以自为,有司但可每月试聚校艺,行赏罚以鼓舞之耳。
  一、城上所积器物,申上造入查盘。父母官督责典守者,每遇五月初一日以后,九月初一日以前,每月晒晾一遍,不许抛撒。典守之人,三年更替一番,坐审(殷)实人户(四),与仓库相同,照数承接,其交代簿籍,官用印信。查盘官到比照边堡事例,申造查盘,损失者赔赏,窃取者坐赃,庶平居不至仓皇。若不如此,虽置何益?
  校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