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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传】十一年春,齐、卫、郑、宋盟于恶曹。
  楚屈瑕将盟贰、轸。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莫敖患之。斗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我以锐师宵加于郧,郧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曰:“盍请济师于王?”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从。
  夏,郑庄公卒。
  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
  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
  ◇桓公十二年
  【经】十有二年春正月。夏六月壬寅,公会杞侯、莒子盟于曲池。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谷丘。八月壬辰,陈侯跃卒。公会宋公于虚。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丙戌,卫侯晋卒。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
  【传】十二年夏,盟于曲池,平杞、莒也。
  公欲平宋、郑。秋,公及宋公盟于句渎之丘。宋成未可知也,故又会于虚。冬,又会于龟。宋公辞平,故与郑伯盟于武父。遂帅师而伐宋,战焉,宋无信也。
  君子曰:“苟信不继,盟无益也。《诗》云:‘君子屡盟,乱是用长。’无信也。”
  楚伐绞,军其南门。莫敖屈瑕曰:“绞小而轻,轻则寡谋,请无抜采樵者以诱之。”从之。绞人获三十人。明日,绞人争出,驱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门,而覆诸山下,大败之,为城下之盟而还。
  伐绞之役,楚师分涉于彭。罗人欲伐之,使伯嘉谍之,三巡,数之。
  ◇桓公十三年
  【经】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三月,葬卫宣公。夏,大水。秋七月。冬十月。
  【传】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斗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遂见楚子曰:“必济师。”楚子辞焉。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楚子使赖人追之,不及。
  莫敖使徇于师曰:“谏者有刑。”及鄢,乱次以济。遂无次,且不设备。及罗,罗与卢戎两军之。大败之。莫敖缢于荒谷,群帅囚于冶父以听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宋多责赂于郑,郑不堪命。故以纪、鲁及齐与宋、卫、燕战。不书所战,后也。
  郑人来请修好。
  ◇桓公十四年
  【经】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无冰。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
  【传】十四年春,会于曹。曹人致饩,礼也。
  夏,郑子人来寻盟,且修曹之会。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书,不害也。
  冬,宋人以诸侯伐郑,报宋之战也。焚渠门,入,及大逵。伐东郊,取牛首。以大宫之椽归,为卢门之椽。
  ◇桓公十五年
  【经】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三月乙未,天王崩。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五月,郑伯突出奔蔡。郑世子忽复归于郑。许叔入于许。公会齐侯于艾。邾人、牟人、葛人来朝。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衰,伐郑。
  【传】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来求车,非礼也。诸侯不贡车、服,天子不私求财。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夏,厉公出奔蔡。
  六月乙亥,昭公入。
  许叔入于许。
  公会齐侯于艾,谋定许也。
  秋,郑伯因栎人杀檀伯,而遂居栎。
  冬,会于衰,谋伐郑,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
  ◇桓公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