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其功成而身退,故子继父禅,是以乾退一位也。
象起于形,数起于质,名起于言,意起于用。天下之数出于理,违乎理则入于术。世人以数而入于术,故失于理也。
天下之事,皆以道致之,则休戚不能至矣。
天可以理尽而不可以形尽,浑天之术以形尽天,可乎?
精义入神以致用也,不精义则不能入神,则不能致用。
为治之道必通其变,不可以胶柱,犹春之时不可行冬之令也。
自然而然不得而更者,内象、内数也,他皆外象、外数也。
天道之变,王道之权也。
卦各有性有体,然皆不离乾坤之门,如万物受性于天而各为其性也。其在人则为人之性,在禽兽则为禽兽之性,在草木则为草木之性。
天以气为主,体为次;地以体为主,气为次。在天在地者亦如之。
气则养性,性则兼气,故气存则性存,性动则气动也。
天之象数则可得而推,如其神用则不可得而测也。
自然而然者,天也,唯圣人能索之。效法者人也,若时行时止,虽人亦天也。
生者性,天也;成者形,地也。
日入地中,交精之象。
体四而变六,兼神与气也。气变必六,故三百六十也。
凡事为之极,几十之七,则可止矣。盖夏至之日止于六十,兼之以晨昏,分可辨色矣。庶几乎十之七也。
图虽无文,吾终日言未尝离乎是,盖天地万物之理尽在其中矣。
气一而已,主之者乾也。神亦一而已,乘气而变化,出入于有无之间,无方而不测者也。
不知乾,无以知性命之理。
时然后言,乃应变而言,言不在我也。
仁配天地,谓之人,唯仁者,真可以谓之人矣。
生而成,成而生,《易》之道也。
气者神之宅也,体者气之宅也。
天六地四,天以气为质而以神为神,地以质为质而以气为神,唯人兼乎万物而为万物之灵。如禽兽之声,以其类而各能其一,无所不能者人也,推之他事亦莫不然。唯人得天地日月交之用,他类则不能也。人之生真可谓之贵矣,天地与其贵而不自贵,是悖天地之理,不祥莫大焉。
灯之明暗之境,日月之象也。
月者日之影也,情者性之影也。心性而胆情,性神而情鬼。
心为太极,又曰道为太极。
形可分,神不可分。
阴事大半,盖阳一而阴二也。
冬至之后为呼,夏至之后为吸,此天地一岁之呼吸也。
以物喜物,以物悲物,此发而中节者也。
不我物,则能物物。
第1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