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德者,水也。火氣者,無也。無以炎上,凝水而流水火氣及還丹之用也。
此兩孔竅法51,吟氣亦相須52。
兩孔為經緯,上下口也,須相也。上口近水,下口逼火。水火之氣,兩相調和。調和順宜,金體成矣。
知白守黑,神明自來。白者金精,黑者水基。
水黑,金白也。金精者,黃芽。必使水之不流逸,莫先於金精者焉。神者,妙萬物之為言者也。物之極妙,方化為真,如神降之不知來跡也。
水者道樞,其數名一53。
五行之中,水數一也。水能變化,為道樞機。
陰陽之始,玄含黃芽。
玄者,水也。黃芽,金精也。金水初交之時,即是陰陽之始也。
五金之主,北方河車。
河車者,五金之精,即鉛之異名。
故鉛外黑,內懷金華。被褐懷玉,外為狂夫。
鉛雖外黑,內有金華之象,如人懷玉,外衣褐而佯狂也。
金為水母,母隱子胎,水者金子,子藏母胞。
金生水,故為母焉。水生於金,復稱其子。未產之際,常隱胞胎。
真人至妙,若有若無。
雖有真寶之象,未為真寶之形,故云若有若無也。
髻髭54大淵,乍沈乍浮。
大淵者,器中也。水得火氣,浮沈無常。
進55而分布,各守境隅。
謂水、火、金、木俱進之時,則四神分布,各守於境隅也。
採56之類白,造之則朱。
探動之時,金如白色。造作既畢,其色如朱也。
鍊為表衛,白裹貞居。
白者,水也。貞者,正也。採鍊之時,水為金表。道成德就,水隱金中,合體而居,共成正道。
方圓徑寸,混而相扶57。
金水兩相和同,方圓共有一寸。
先天地生,巍巍尊高。旁有垣闕,狀若蓬壺。環匝58關閉,四通踟躕。守御密固,閼絕奸邪。曲閣相通,以戒不虞。可以無思,難以愁勞。神氣滿堂,莫之能留。守之者昌,失之者亡。動靜休息,常與人俱。
先天地者,器也。天地有,金生水也。先立其器,然後入於金水,是以稱先。器首出於爐頭,故稱尊高矣。以土為爐,狀如垣闕;爐器相接,有如山形,所以比其蓬萊,謂真人在內爐中。器外周匝如環,輪迴相通,象於曲閣。固塞際會,閼絕纖微,務使堅完,貴其牢密,識其妙理,則無思而成。失其本源,乃憂愁無益。動靜休息之間,為取拾之際,雖功在水火,而成在金水,亦由於人,非自得也。故曰動靜休息,常與人俱也。
是非歷藏法,內視有所思。
謂胎息之道,視五藏而存思也。
履行步斗宿,六甲以日辰。
履行星,步北斗,服六甲之符,吞日月之炁也。
陰道厭一九,濁亂弄元胞59。
一者,元炁。九者,陽道。為房中之衍,則元炁、陽道亂濁,而將亡也。
食氣鴻60腸胃,吐正吸所邪61。
身中為正,身外為邪。吐身中之正,吸身外之邪,常使腸之鴻滿也。
晝夜不臥寐,腸嗚62未嘗休。身體既63疲倦,恍惚狀如癡。百脈鼎沸馳,不得清澄居。
為歷臟等法,日夜腸嗚,未常休歇,則百脈疲倦,狀若癡人也。
累垣64立壇宇,朝暮敬祭祀。鬼物見形像,夢寐感慨之。心歡意悅喜,自謂必延期。遂以夭命死,腐露其形骸。舉措輒有違,悖逆失樞機。
此數者為信鬼神之道,而數祭祀為功,妄想心成,夢寐亦見以為得道,遂自悅焉。不知失天命之中,更加夭折也。為法者,多在山林之間。至于命終,自然腐露。胎息已下,皆非正道,所以引而明之,殊非合和之流,乃是亂常之類。《太清經》曰:長生之道,不在祭祀、事鬼神也,不在導引、屈伸也,不在呪呵、多語也,不在精思,自勤苦也。長生之道,要在神丹。知之甚易,為成是難,唯待九轉八瓊丹。其餘維法,多所誤人。苟知正道,慎勿為也。
諸術甚眾多,千條有萬餘。前卻違黃老,曲折戾九都。
《太清經》曰:黃老,謂中央黃老君;九都,謂九真之法,皆自然之道。
明者省厥旨,曠然知所由。
以要言之,黃者,土也;九者,陽也;土壓陽也,不令飛舉。諸衛之中,唯《參同》最妙。審察聖意,知其事源,則道無不成,德無不就也。
勤而行之,夙夜不怠65。
營之一年,晝夜不倦。
經營66三載,輕舉遠遊。
日服一稻米,三年道成。即欲沖虛,任其多少。
跨火不焦,入水不濡。能存能亡,長樂無憂。道成德就,潛伏俟時。太一乃召,移居中洲。功滿上昇,應籙受圖。
太一之神,監護燒鍊。合丹之後,先白上清,上清知之,當受圖籙矣。身亦上昇也。
《火記》不虛作,演《易》以明之。
爐火之事,本法陰陽。人者,陰陽之元,取象以相明也。
偃月法爐鼎。
器形如偃月。
白虎為熬樞。
白虎者,金也。先下金,後下水,水以金為樞紐。
汞日為流珠。
流珠,汞也,太陽之精物也。
青龍與之俱。
青龍者,水也。水與金,俱入於器中矣。
舉東以合西,魂魄自相求67。
龍為水,虎為金。金水相合,如人之有魂魄。陰神曰魄,陽神曰魂。魂魄相求,即是陰陽相合矣。
上弦兌數八,下弦艮亦八68。兩弦合其精,乾坤體乃成。二八應一斤,《易》道正不傾。
二八一十六,共成一斤。雖取象陰陽,乃變易之道也。
銖有三百八十四,亦應火候爻象之計69。
二十四銖為一兩,當三百八十四銖,一卦六爻,六十四卦都有三百八十四畫,即與易道相應也。
以金入猛火70,色不奪晶光71。自開闢以來,日月不虧明,金不失其重,日月形如常。
引喻以明之。
金木72從月生,朔旦受日符。
月既受符於日水亦受符於金。
金友歸其母,月晦日相包。
月晦之時,金包於水。
隱藏其垣郭73,沈淪於洞虛。
金水未成垣郭之狀,且沈沒於洞虛之內。
金復其故性,威光鼎乃嬉74。
以金成金,復其本也。金既受已,鼎喜其功。
子午數合三,戊己號稱五。三五既諧和75,八石正綱紀。
子為水,水數一。午為火,火數二。相合成三。戊己,土也,土數五。三與五合成八。為金水之綱紀者,唯水、火、土而已。《中經》日三物一家,都歸戊己者是也。凡言三物者,即是水、火、土之三物也。
呼吸76相貪欲,佇息77為夫婦。
水火之氣,呼吸於器中。金水稟之而相交。金為男,水為女。金水合體,即夫婦之道存焉。
黃土金之父,流珠水之母。水以土為鬼,土填水不起。
流珠者,丹砂之名。金生於土,水出於砂,土剋水,故言鬼。使水不飛者,唯土之功也。
朱雀為火精,氣平調勝負。
朱雀火之精,爐南以畫之。能調金水者,唯火而已矣。
水盛火消滅,俱死歸厚土。
火雖熾盛,終為水之消滅。俱息之際,土塊然獨存。還丹既成,水火亡矣。
三性已會合78,本性共宗祖。
三性為金、水、火,五行相生,更為宗祖。水與金合,遇火而成。
巨勝尚延年,還丹可入口。
服巨勝,尚得延年。餌還丹,豈無羽化?
金性不敗朽,故為萬物寶。術士服食之,壽命得長久。
金非常金,還丹之謂。
土遊於四季,守界定規矩。
爐之四面,以土塗之。
金砂入五內,霧散若風雨。薰蒸79達四肢,顏色悅澤好。鬢髮白變黑,更生易牙齒80。老翁復丁壯,耆嫗成姹。改形免世厄,號之曰真人。
黃芽狀如金砂,入水之中,其疾如風雨。水為金變,初黑後黃。金為父,水為母,故云老翁、耆嫗。金水化為金,既成寶,自免陶甄世厄也。丁壯者,金盛之貌。姹女者,處子之名也。
若81胡粉投火中,色壞還為鉛。
鍊鉛為粉,鍊粉為鉛,歸其本也。
冰雪得溫湯,解釋成太玄。
水凝而冰,冰消為水,亦歸本也。
金以砂為主,稟和於水銀。
砂者,黃芽之別名,投水銀而成矣。
變化由其真,終始自相因。
以金為金,金鈴成矣。種粟望粟,粟亦生焉。
欲作服食仙,宜用同類者。
植禾當以粟,覆雞用其子。以類輔自然,物成易淘冶。魚目豈為珠,蓬蒿不成檟82。
男生而伏,女偃其軀。自然之理,還丹成矣。何異陶冶之力也?
類同者相從,事乖不成寶。是以燕雀不生鳳,狐兔不乳馬,水流不炎上,火薰83不潤下。
金水與鉛,是其類也。過此以往,事乖不成。
世問多學士,高妙美84良才。邂逅不遭值85,好火86亡貨財。據案依說文87,妄以意為之。端緒無因綠,度量何88操持。擣治羌石89膽,雲母及礬磁90。硫黃燒豫章,鉛鴻合和治91。鼓下五石銅,以之為輔樞。異性92不同種,安肯合體居。千舉必萬敗,僥倖訖不遇93。穉年至白首,用索悵狐疑94。背道守迷路,履徑入曲邪95。管窺不廣見。難以揆方來。
此歎世上之人,不誤還丹之道,廣求石藥,至白首無成也。
若夫至聖,不過伏羲,數畫八卦96幼天地圖97。文王帝之宗,修而98演爻辭。夫子庶聖雄,《十翼》以輔之。三君天所挺,迭興更御時。優劣有步驟,功德不相殊。制作有所踵,推度審分銖。有形易忖量,無兆難慮謀。造事令可法,為世定詩書。素無前識資,因師覺悟之。浩若褰帷帳,瞑目99登高臺。
此歎三聖帝,猶不能知還丹之道,而閉目入於泉臺。況矹矹蒼生,鏘鏘冠冕,舉世迷惑,豈能為之?《尚書》曰:知之非艱,行之惟艱。
《火記》六百篇,所取100等不殊。文字鄭重說,俗人101不熟思。尋度其源流,幽明本共居102。輒為103賢者談,曷敢詐偽詞104。若遂結舌瘖105,絕道獲罪誅。寫情著106竹帛,恐泄天之符。猶豫增歎息,俛仰掇慮思107。陶冶有法程108,未忍悉陳敷。略述其綱紀109,開端見枝條110。
恐人不悟,慇懃說之,猶尚昏迷,莫知道本。雖亂辭至博,門戶逾深,智者參焉,無由不得也。
以金為隄防,水入111乃優游。
先為提防,水則不溢矣。提防何為?故先下金,後方投水。水遇金也,優哉游哉。
金計112有十五水成數六成十五。
水成數六,金成數九。六九相計,共成十五。舉其陰陽猶尚昏迷,非斤兩之也。
臨爐定銖兩,五分水有餘。
十分為一寸,一寸為一斤。即金有五分,餘是水也。此為定數也。
二者以為真,金重如本初。
二者,為金水。金水入器,共有一斤,及成真也,不減元數。
其三遂不入,水二與之俱。
金、水、土為三。水與金,為二。金水自入,土在外焉。
三物相含受,變化狀若神。
三物謂金、水、土。金水相成制者,土也。居中變化,若有神靈。
下有太陽氣,伏蒸113須臾問。
謂火為太陽也。
第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