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曰按《神仙傳》,真人魏伯陽者,會稽上虞人也。世襲簪倨1唯2公不仕,修真潛默,養志虛無,博贍文詞,通諸緯候、恬啖守素,唯道是從,每視軒裳,如糠枇焉。不知師授誰氏,得《古文龍虎經》,盡獲妙旨。乃約《周易》,撰3《參同契》三篇。又云未盡纖微,復作《補塞遺脫》一篇,繼演丹經之玄奧。所述多以寓言借事,隱顯異文,密示青州徐從事,徐乃隱名而註之。至後漢孝、桓帝時,公復傳授與同郡淳于叔通,遂行于世。公撰《參同契》者,謂修丹與天地造化同途,故托《易》象而論之。莫不假借君臣以彰內外,叔其離坎,直指汞鉛;列以乾坤,奠量鼎器;明之父母,係以始終;合以夫婦,拘其交媾,譬諸男女;顯以滋生,析以陰陽;導之反覆4示之晦朔;通以降騰,配以卦爻,形以5變化;隨之斗柄,取其6周星;分以晨昏,昭諸刻漏,故以乾坤為鼎器,以陰陽為隄防,以水火為化機,以五行為輔助,以真鉛為藥祖,以玄精為丹基,以坎離7為夫妻,以天地為父母,互施8八卦,驅役四時,分三百八十四爻循行火候,運五星二十八宿環列鼎中。乃得水虎潛形,寄庚辛而西轉;火龍伏體,逐甲乙以束旋。《易》日: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蹟,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
公因取象焉,非天下之至通,其孰能與於此哉?乃見鑿開混沌,擘裂鴻濛,徑指天地之靈根將為藥祖,明視陰陽之聖母用作丹基,泄一氣變化之元,漏大冶生成之本,非天下之至達,其孰能與於此哉?其或定刻漏,分晷時,簇陰陽,走神鬼,蹙三千六百之正氣,回七十二候之要津,運六十四卦之陰符、天關在掌9,鼓二十四氣之陽火、地軸由心,天地不能匿造化之機,陰陽不能藏亭育10之本,致使神變元方,化生純粹,非天下之至明,其孰能與於此哉?《契》云:混沌金鼎,白黑相符。龍馬降精,牝牡襲氣。如霜馬齒,似玉犬牙。水銀與詫女同居11,朱汞共嬰兒合體。明分12藥質,細露丹形。盡周已化之潛功,大顯未萌之朕兆13,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哉?其有假借爻象,寓此14事端,不敢漏泄天機,未忍祕藏玄理,是以鋪舒不已,羅縷15再三,欲罷不能,遂成篇軸。蓋欲指陳要道,汲引將來,痛彼有生之身,竟作全陰之鬼,非天下之至仁,其孰能與於此哉?復有通德三光,遊精八極,服金砂而化形質,餌火汞以鍊精魂,故得體變純陽,神生真宅,落三尸而超三界,朝上清而登上仙,非天下之至真,其孰能與於此哉?
曉所分《真契》為章義者,蓋以假借為宗,上下元準;文泛而道正,事顯而言微;後世議之,各取所見,或則分字而議16,或則合句而箋;不無畎儈殊流,因有妍皚互起;末學尋究,難便洞明;既首尾之議論不同,在取捨而是非元的。今乃分章定句,所貴道理相黏,。義正文,及冀藥‘門附就,故以四篇統分三卷17,為九十章,以應陽九之數,名日《分章通真義》。復以朱書正文,墨書旁義,而顯然可覽也。上卷分四十章,中卷分三十八章,下卷分十二章,內有《歌鼎器》一篇,謂其詞理18鉤連,字句零碎,分章不得,故獨存焉,以應水一之數。喻丹道陰陽之數備矣。復自19依約《真契》,撰《明鏡圖訣》一篇,附于下卷之末,將以重啟《真契》之戶牖也。曉因師傳授,歲久留心,不敢隱蔽玄文,是用20課成真義,庶希萬一貽及後人也。昌利化飛鶴山真一子彭曉序。
1『簪鋸』,四庫本作『簪珊』。
2『唯』,四庫本作『惟』,後文同。
3『撰』,四庫本作『談』,後文同。
4『反覆』,原作『反復』,據四庫本改。
5『以』,原作『於』,據四庫本改。
6『其』,原作『以』,據四庫本改。
7『坎離』,原作〔離坎』,據四庫本乙正。
8『互施』,四庫本作『旦施』。
9『在掌』,四庫本作『在手斗。
10『亭育』,四庫本作『亭毒』。
11『同居』,原作『同名』,據四庫本改。
12『明分』,四庫本作『分明』。
13『朕兆』,四庫本『朕』字誤作『朕』。
14『此』,四庫本作『比』。
15『羅縷』,四庫本作『靦縷』。
16『議』,原作『義J,據四庫本改。
17『三卷』,四庫本誤作『二卷』。
18『詞理』,四庫本作『辭理』。
19『自』,四庫本作『次』。
20『用』,四庫本作『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