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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军装篇第四十二
  经曰:军无辎重,则举动皆阙。士兵以军中为家,至于锥刀,不可有缺。
  驴,六分,七千五百头,鞍络自副。
  幕,一万二千五百口,竿、梁、钉、橛、锤自副。
  锅,一分,一千二百五十口。
  干粮,十分,一人一斗二升,一军一千五百石。麸袋,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口,韦皮缝,可绕腰,受一斗五升。
  马盂,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口,皆坚木为之,或熟铜,受三升,冬月可以暖食。
  刀子、锉子、钳子、钻子、药袋、火石袋、盐袋、解结锥、砺石,各十分,一十一万二千五百事。
  麻鞋,三十分,三万七千五百緉。
  摊子、鞴、氵齿子各十分,三万七千五百事。
  镰帑、抹额、六带、帽子、毡帽子,各十分,六万二千五百事。
  毡床,十分,一万二千五百领。
  皮裘、皮镰,各三分,七千五百领,或诈为蕃兵用。柳罐、栲栳,各三分,五千口。
  皮囊袋亦得。锹、锤、斧、锯、凿,各二分,一万二千五百事。
  镰,四分,五千张。
  切草刀,二分,二千五百张。
  布行槽,一分,一千二百五十具。
  大小胡瓢,二分,二千五百枚。
  马军鞍、辔、革带,十分,三万七千五百具。
  人药,一分,三黄丸、水解散、疟痢药、金枪刀箭药等五十贴。
  披毡、披马毡、引马索,各十分,计三万七千五百事。马军无幕,故以披毡代。
  插楗,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具。
  绊索,二十分,二万五千条。
  皮毛及连枝中半中皮条,三十分,三万七千五百条,备收贼杂使用。
  右各队备办,公廨、军装,并须赍行贮备使用,勿令临时有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