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史一人,(从四品上。)司马一人,(从四品下。)掾一人,(正六品上。)
属一人,(正六品上。)主簿一人,(从六品上。)史二人,记室参军事二人,(从六品上。)录事参军事一人,(从六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上。功仓户兵骑法士等七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七品上。)参军事二人,(正八品下。)行参军四人,(从八品。)典签二人。(从八品下。)长史、司马统领府僚,纪纲职务。掾统判七曹参军事。主簿掌覆省王教。记室掌表启书疏。录事参军事勾稽省署钞目。录事掌受事发辰。七曹参军各督本曹事,出使检校。典签宣传教命。
亲王亲事府:典军二人,(正五品上。)副典军二人,(从五品上。)执仗亲事十六人,执乘亲事十六人,亲事三百三十三人,校尉、旅帅、队正、队副。
(准部内人数多少置。)亲王帐内府典军二人,副典军二人,(品秩如亲事府。)
帐内六百六十七人,校尉、旅帅、队正、队副。(看人数置。)典军、副典军之职,掌率校尉已下守卫陪从之事。
亲王国:令一人,(从七品下。)大农二人,(从八品下。)尉二人,(正九品下。)丞一人,(从九品下。)录事一人,典卫八人,舍人四人,学官长一人,食官长一人,丞一人,厩牧长二人,丞二人,典府长二人,丞二人。国令、大农掌通判国事。国尉、国丞掌判国司,勾稽监印事。典卫守居宅。舍人引纳。
学官教授内人。
公主邑司: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录事一人,(从九品下。)主簿二人,谒者二人,舍人二人,家吏二人。公主邑司官各掌主家财货出入、田园征封之事。其制度,皆隶宗正寺。
州县官员京兆河南太原等府:(自秦、汉已来为雍、洛、并州。周、隋或置总管都督,通名为府。开元初,乃为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三府牧各一员,(从二品。
牧,古官,舜置十二牧是也。秦以京城守为内史,汉武改为尹。后魏、北齐、周、隋又以京守为牧。武德初,因隋置牧,以亲王为之。或不出阁,长史知府事。)
尹各一员,(从三品。京城守,秦曰内史,汉曰尹,后代因之。隋为内史。武德初置牧,以长史总府事。开元初,雍、洛、并改为府,乃升长史为尹,从三品,专总府事也。)少尹各二员,(从四品下。魏、晋已下,州府有治中,隋文改为司马,炀帝改为赞理,又为丞,武德改为治中,永徽避高宗名,改为司马,开元初,改为少尹。)司录参军二人,(正七品。)录事四人,(从九品上。)功仓户兵法士等六曹参军事各二人,(正七品下。)府史、(《隋书》有之。)参军事六人,(正八品下。)执刀十五人,典狱十一人,问事十二人,白直二十四人。
经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上。)助教二人,学生八十人。医药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二十人。
大都督府:(魏黄初二年,始置都督诸州军事之名,后代因之。至隋改为总管府。武德四年又改为都督,贞观中分为上、中、下都督府也。)都督一员,(从二品。)长史一人,(从三品。)司马二人,(从四品下。)录事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仓户兵法士六曹参军事,(功士二曹各一员,余曹各二员,并正七品下也。)典狱十六人,问事十人,白直二十四人,市令一人,(从九品上。)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仓督二人。经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上。)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医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下。)
助教一人,学生十五人。
中都督府:都督一员,(正三品上。)别驾一人,(正四品下。)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下。)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仓户兵法士六曹参军事各一人,(并从七品上。)参军事四人,(从八品上。)典狱十四人,白直二十人,市令一人,(从九品上。)
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帅三人,仓督二人。经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下。)
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医药博士一人,学生十五人。
下都督府:都督一员,(从三品。)别驾一人,(从四品下。)长史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五品上。)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录
事二人,(从九品下。)功仓户兵法士六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下。)参军事三人,(从八品下。)典狱十二人,问事六人,白直十六人,市令一人,(从九品上。)丞二人,佐一人,史二人,帅二人,仓督二人。经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下。)助教一人,学生五十人。医学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十二人。
上州:(州之名,古也。舜置十二州,《禹贡》九州,汉置十三州。秦并六国,置三十六郡。汉则以州统郡。其后武德改郡为州,改州为郡,事见诸卷。国家制,户满四万以上为上州。)刺史一员,(从三品。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守、都尉各一人,仍以御史一人监郡。汉废监郡御史,丞相遣掾吏分察诸郡。
汉武元光五年,分天下置十三州,分统诸郡。每州遣使者一人,督察官吏清浊,谓之十三州刺史。后汉遂以名臣为刺史,专州郡之政,仍置别驾、治中、诸曹掾属,号曰外置刺史。天宝改州为郡,置太守。乾元元年,改郡为州,州置刺史。
初,汉代奉使者皆持节,故刺史临部,皆持节。至魏、晋,刺史任重者,为使持节都督,轻者为持节。后魏、北齐,总官、刺史,则加使持节诸军事,以此为常。
隋开皇三年罢郡,以州统县,刺史之名存而职废。而于刺史太守官位中,不落持节之名,至今不改,有名无实也。至德之后,中原用兵,大将为刺史者,兼治军旅,遂依天宝边将故事,加节度使之号,连制数郡。奉辞之日,赐双旌双节,如后魏、北齐故事。名目虽殊,得古刺史督郡之制也。)别驾一人,(从四品下。)
长史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三人,(从九品上。)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六曹参军事各一人,(并从七品下。)参军事四人,典狱十四人,问事八人,白直二十四人,市令一人,(从九品上。)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帅三人,仓督二人。经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下。)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医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下。)助教一人,学生十五人。
中州:(户满二万户已上,为中州。)刺史一员,(正四品上。)别驾一人,(正五品下。)长史一人,(正六品上。)司马一人,(六品上。)录事参军事一人,(正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上。)司功、司仓、司户、司法、司士六曹参军事各一人,(并正八品下。随曹有佐史人数。)参军事三人,(正九品上。)执刀十人,典狱十二人,问事六人,白直十六人,市令一人,丞、佐各一人,史、帅、仓督各二人。经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上。)助教一人,学生五十人。医药博士一人,(从九品下。)助教一人,学生十二人。
下州:(户不满二万,为下州也。)刺史一员,(正四品下。)别驾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六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从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下。)司仓、司户、司法三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随曹有佐史人数。)参军事一人,(从九品下。)典狱八人,问事四人,白直十六人,市令一人,佐、史各一人,帅二人,仓督一人。经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下。)
助教一人,学生四十人。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学生十人。
京兆、河南、太原牧及都督、刺史掌清肃邦畿,考核官吏,宣布德化,抚和齐人,劝课农桑,敦敷五教。每岁一巡属县,观风俗,问百年,录囚徒,恤鳏寡,阅丁口,务知百姓之疾苦。部内有笃学异能闻于乡闾者,举而进之。有不孝悌,悖礼乱常,不率法令者,纠而绳之。其吏在官公廉下己,清直守节者,必谨而察之。其贪秽谄谀,求名狥私者,亦谨而察之。皆附于考课,以为褒贬。若善恶殊尤者,随即奏闻。若狱讼疑议,兵甲兴造便宜,符瑞尤异,亦以上闻。其常则申于尚书省而已。若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精诚感通,志行闻于乡闾者,亦具以申奏,表其门闾。其孝悌力田,颇有词学者,率与计偕。其所部有须改更,得以便宜从事。若亲王典州,及边州都督刺史不可离州局者,应巡属县,皆委上佐行焉。尹、少尹、别驾、长史、司马掌贰府州之事,以纲纪众务,通判列曹。岁终则更入奏计。司录、录事参军掌勾稽,省署钞目,监符印。功曹、司功掌官吏考课、祭祀、祯祥、道佛、学校、表疏、医药、陈设之事。仓曹、司仓掌公廨、度量、庖厨、仓库、租赋、征收、田园、市肆之事。户曹、司户掌户籍、计帐、道路、逆旅、婚田之事。兵曹、司兵掌武官选举、兵甲器仗、门户管钥、烽候传驿之事。法曹、司法掌刑法。士曹、司士掌津梁、舟车、舍宅、百工众艺之事。市令掌市厘交易、禁斥非违之事。经学博士掌《五经》,教授诸生。医药博士以百药救民疾病。下至执刀、白直、典狱、佐史,各有其职。州府之任备焉。
县令(三代之制,五等诸侯,自理其人。周衰,诸侯相侵,大国分置郡邑县鄙,以聚其人。齐、晋谓之大夫,鲁、卫谓之宰,楚谓之公、尹,秦谓之令、长。
秦制:万户已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也。)
长安、万年、河南、洛阳、太原、晋阳六县,谓之京县。令各一人,(正五品上。)丞二人,(从七品。)主簿二人,(从八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下。)佐二人,史四人,尉六人,(从八品下。)司功、(佐三人,史六人。)司仓、(佐四人,史八人。)司户、(佐五人,史十人。)司兵、(佐三人,史六人。)司法、(佐五人,史十人。)司士,(佐四人,史八人。)典狱十四人,问事八人,白直十八人。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五十人。
京兆、河南、太原所管诸县,谓之畿县。令各一人,(正六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上。)尉二人,(正九品下。)录事二人,(史三人。)司功、(佐三人,史五人。)司仓、(佐四人,史七人。)司户、(佐四人,史七人,帐史一人。)司法,(佐四人,史八人。)典狱十四人,问事四人,白直十人,市令一人。(佐一人,史一人,帅二人。)经学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四十人。
诸州上县:令一人,(从六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尉二人,(从九品上。)录事二人,(史三人。)司户、(佐四人,史七人,帐史一人。)司法,(佐四人,史八人。)仓督二人,典狱十人,问事四人,白直十人,市令一人,(佐、史各一人,帅一人。)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四十人。
诸州中县:令一人,(正七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录事一人,(史四人,)司户、佐三人,史五人,帐史一人。司法,(佐二人,史六人。)仓督一人,典狱八人,问事四人,白直八人。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二十五人。
诸州中下县: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录事一人,司户、(佐二人,史三人,帐史一人。)司法,(佐二人,史四人。)典狱六人,问事四人,白直八人,市令一人。(佐、史各一人,帅二人。)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二十五人。
诸州下县: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录事一人,司户、(佐二人,史四人,帐史一人。)司法,(佐一人,史四人。)典狱六人,问事四人,白直八人,市令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帅二人也。)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二十人。
京畿及天下诸县令之职,皆掌导扬风化,抚字黎氓,敦四人之业,崇五土之利,养鳏寡,恤孤穷。审察冤屈,躬亲狱讼,务知百姓之疾苦。
大都护府:大都护一员,从二品。副都护四人,(正四品上。)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上。)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仓曹、户曹、兵曹、法曹五参军事各一人,(并正七品下。)参军事三人。(正八品下。)
上都护府:都护一员,(正三品。)副都护二人,(从四品上。)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上。)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
录事二人,功曹、仓曹、户曹、兵曹四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上。)参军事三人。(从八品上。)
都护之职,掌抚尉诸蕃,辑宁外寇,觇候奸谲,征讨携贰。长史、司马贰焉。诸曹,如州府之职。
节度使:(天宝中,缘边御戎之地,置八节度使。受命之日,赐之旌节,谓之节度使,得以专制军事。行则建节符,树六纛。外任之重,无比焉。至德已后,天下用兵,中原刺史亦循其例,受节度使之号。)节度使一人,副使一人,行军司马一人,判官二人,掌书记一人,参谋,(无员数也。)随军四人。(皆天宝后置。检讨未见品秩。)
元帅、都统、招讨等使元帅。(旧无其名。安、史之乱,肃宗讨贼,以广平王为天下兵马元帅,又以大臣郭子仪、李光弼随其方面副之,号为副元帅。及代宗即位,又以雍王为之。
自后不置。昭宗又以辉王为之也。)
都统。(乾元中置,或总三道,或总五道,至上元末省。大中后,讨徐州以康承训,讨黄巢以荆南王铎,皆为都统。)
招讨使。(贞元末置。自后随用兵权置,兵罢则停。)
防御团练使。(至德后,中原置节度使。又大郡要害之地,置防御使,以治军事,刺史兼之,不赐旌节。上元后,改防御使为团练守捉使,又与团练兼置防御使,名前使,各有副使、判官,皆天宝后置,未见品秩。)
诸镇(魏有镇东、镇西、镇南、镇北四将军,后代因之。隋因始置镇将、镇副之名也。)
上镇:将一人,(正六品下。)镇副一人,(正七品下。)录事一人,仓曹、兵曹二参军。(从八品下。各有佐史。)
中镇:将一人,(正七品上。)镇副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一人,兵曹参军一人。(正九品下。)
下镇:将一人,(正七品下。)镇副一人,(从七品下。)录事一人,兵曹参军一人。(从九品下。)
诸戍(春秋有戍,葵丘之义。东晋、后魏以屯兵守境处为戍,隋因之。)
上戍:主一人,(正八品下。)戍副一人。(从八品下。)佐一人,史二人。
中戍:主一人。(从八品下。)
下戍:主一人。(正九品下。)
五岳四渎庙:令各一人,(正九品上。)斋郎三十人,祝史三人。
上关: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录事一人,(有府、史、典事。)津吏八人。
中关:令一人,(正九品下。)丞一人。(从九品下。)录事一人,津吏六人。
下关:令一人,(从九品下。)津吏四人。(关令各有府、史。)
关令掌禁末游,伺奸慝。凡行人车马出入往来,必据过所以勘之。
第113章职官三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