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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职官三3

  太原、永丰、龙门诸仓:每仓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上。)
  录事一人,典事六人,府二人,史四人,掌固四人。仓监掌仓窖储积之事。丞为之贰。凡出纳帐纸,岁终上于寺司。
  司竹监:监一人,(正七品下。)副监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上。)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三十人,掌固四人。司竹监掌植养园竹。副监为之贰。岁终,以竹功之多少为考课。
  温泉监:(泉在京兆府昭应县之西。)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上,)录事一人,府二人,史二人,掌固四人。温泉监掌汤池宫禁之事。
  丞为之贰。凡王公已下至于庶人,汤泉馆有差,别其贵贱,而禁其逾越。凡近汤之地,润泽所及,瓜果之属先时而毓者,必苞匦而进之,以荐陵庙。
  京、都苑总监:监各一人,(从五品下。)副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二人,(从七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录事各三人,府八人,史十六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苑总监掌宫苑内馆园池之事。副监为之贰。凡禽鱼果木,皆总而司之。凡给总监及苑内官属,人畜出入,皆为差降之数。
  京、都苑四面监;监各一人,(从六品下。)副监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三人,典事六人,掌固四人。四面监掌所管面苑内宫馆园池,与其种植修葺之事。副监为之贰。丞掌判监事。
  诸屯:监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诸屯监各掌其屯稼穑。丞为之贰。凡每年定课有差。
  九成宫总监:监一人,(从五品下。)副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从七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下。)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五人。宫监掌检校宫树,供进炼饵之事。副监为之贰。
  太府寺(《周官》有太府下士,掌财赋。秦、汉已后,财赋属司农少府。梁始置太府卿,掌帑藏。龙朔改为外府,光宅改为司府,神龙复为太府寺也。)
  卿一员,(从三品。即后周太府中大夫。)少卿二员。(从四品上。)卿掌邦国财货,总京师四市、平准、左右藏、常平八署之官属,举其纲目,修其职务。
  少卿为之贰。以二法平物。一曰度量,二曰权衡。凡四方之贡赋,百官之俸秩,谨其出纳,而为之节制焉。凡祭祀,则供其币。
  丞四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
  府十五人,史五十人,计史四人,亭长七人,掌固七人。丞掌判寺事。凡正、至大朝所贡方物,应陈于殿廷者,受而进之。
  两京都市署:(京师有东西两市,东都有南北两市。)令一人,(从六品上。)
  丞各二人,(正八品上。)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七人,典事三人,掌固一人。
  京、都市令掌百族交易之事。丞为之贰。凡建标立候,陈肆辨物,以二物平市,(谓秤以格,斗以概。)以三贾均市。(贾有上、中、下之差。)
  平准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录事一人,府六人,史十三人,监事二人,(从九品下。)典事二人,价人十人,掌固十人。平准令掌供官市易之事。丞为之贰。凡百司不任用之物,则以时出货。其没官物,亦如之。
  左藏署:(左右藏令,晋始有之,后代因之。皇家左藏,有东库、西库、朝堂库。又有东都库。各木契一,与太府主簿合也。)令三人,(从七品下。)丞五人,(从八品下。)府九人,史十八人,监事九人,(从九品下。)典事一人,掌固八人。左藏令掌邦国库藏。丞为之贰。凡天下赋调,先于输场简其合尺度斤两者,卿及御史监阅,然后纳于库藏,皆题以州县年月,所以别粗良,辨新旧。凡出给,先勘木契,然后录其名数,请人姓名,署印送监门,乃听出。若外给者,以墨印印之。凡藏院之内,禁人燃火,及无故入院者。昼则外四面常持仗为之防守,夜则击柝,而分更以巡警之。
  右藏署:令二人,(正八品上。)丞三人,(正九品上。)府五人,史十人,监事四人,(从九品下。)典事七人,掌固十人。右藏令掌国宝货。丞为之贰。
  凡四方所献金玉、珠贝、玩好之物,皆藏之。出纳禁令,如左藏。
  常平署:(汉宣帝时,始置常平仓,以平岁之凶穰。后汉改为常满仓,晋曰常平,后魏曰邸阁仓。隋于卫州置黎阳仓,洛州置河阳仓,陕州置常平仓,华州置广运仓,转相委输,漕关东之粟,以给京师。国家垂拱初,两京置常平署,天下州府亦置之。)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府四人,史八人,监事五人,(从九品下。)典事五人,掌固六人。常平令掌仓储之事。丞为之贰也。
  国子监(国子之义,见《周官》。晋武始立国子学。北齐曰国子寺,隋初曰学,后改为寺,大业三年改为监。龙朔曰大司成,光宅曰成均,神龙复为国子监也。)
  祭酒一员,(从三品。《周官》曰师氏、保氏。汉始置祭酒博士,历代因之。
  隋祭酒,品第三。龙朔、光宅,随曹改易。)司业二员。(从四品下。隋大业三年,始置司业一人,从四品。官名随曹改易。)祭酒、司业之职,掌邦国儒学训导之政令,有六学。(一国子学、二太学、三四门、四律学、五书学、六算学也。)
  凡春秋二分之月,上丁释奠于孔宣父,祭以太牢,乐用登歌轩悬。祭酒为初献,司业为亚献。凡教授之经,以《周易》、《尚书》、《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各为一经,《孝经》、《论语》兼习之。每岁终,考其学官训导功业之多少,为之殿最。
  丞一人,(从六品下。)主簿一人,(从七品下。)录事一人,(从九品下。)
  府七人,史十三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丞掌判监事。凡六学生每岁有业成上于监者,以其业与祭酒、司业试所习业,上尚书礼部。
  国子博士二人,(正五品上。)助教二人,(从六品上。)学生三百人,典学四人,庙干二人,掌固四人。博士掌教文武官三品已上、国公子孙,二品已上曾孙为生者。生初入,置束帛...完整阅读请扫描二维码下载丁香书院APP免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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