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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故可乎可,而不可乎不可;不可乎不可,而可乎可。舜、许由异行而皆圣,伊尹、伯夷异道而皆仁,箕子、比干异趋而皆贤。故用兵者,或轻或重,或贪或廉,此四者相反,而不可一无也。轻者欲发,重者欲止,贪者欲取,廉者不利非其有。故勇者可令进斗,而不可令持牢;重者可令埴固,而不可令凌敌;贪者可令进取,而不可令守职;廉者可令守分,而不可令进取;信者可令持约,而不可令应变。五者相反,圣人兼用而财使之。夫天地不包一物,阴阳不生一类。海不让水潦以成其大,山不让土石以成其高。夫守一隅而遗万方,取一物而弃其余,则所得者鲜矣,而所治者浅矣。
  治大者道不可以小,地广者制不可以狭,位高者事不可以烦,民众者教不可以苛。夫事碎难治也,法烦难行也,求多难澹也。寸而度之,至丈必差;铢而称之,至石必过。石秤丈量,径而寡失;简丝数米,烦而不察。故大较易为智,曲辩难为慧。故无益于治,而有益于烦者,圣人不为;无益于用,而有益于费者,智者弗行也。故功不厌约,事不厌省,求不厌寡。功约,易成也;事省,易治也;求寡,易澹也。众易之,于以任人,易矣。孔子曰:“小辩破言,小利破义,小艺破道,小见不达,必简。”河以逶蛇,故能远;山以陵迟,故能高;阴阳无为,故能和;道以优游,故能化。
  夫彻于一事,察于一辞,审于一技,可以曲说,而未可广应也。蓼菜成行,甼瓯有{艹是},称薪而爨,数米而炊,可以治小,而未可以治大也。员中规,方中矩,动成兽,止成文,可以愉舞,而不可以陈军。涤杯而食,洗爵而饮,盥而后馈,可以养少,而不可以飨众。今夫祭者,屠割烹杀,剥狗烧豕,调平五味者,庖也;陈簠簋,列樽俎,设笾豆者,祝也;齐明盛服,渊默而不言,神之所依者,尸也。宰、祝虽不能,尸不越樽俎而代之。故张瑟者,小弦急而大弦缓;立事者,贱者劳而贵者逸。舜为天子,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周公肴臑不收于前,钟鼓不解于悬,而四夷服。赵政昼决狱而夜理书,御史冠盖接于郡县,覆稽趋留,戍五岭以备越,筑修城以守胡,然奸邪萌生,盗贼群居,事愈烦而乱愈生。
  故法者,治之具也,而非所以为治也,而犹弓矢,中之具,而非所以为中也。黄帝曰:“芒芒昧昧,因天之威,与元同气。”故同气者帝,同义者王,同力者霸,无一焉者亡。故人主有伐国之志,邑犬群嗥,雄鸡夜鸣,库兵动而戎马惊。今日解怨偃兵,家老甘卧,巷无聚人,妖菑不生,非法之应也,精气之动也。故不言而信,不施而仁,不怒而威;是以天心动化者也。施而仁,言而信,怒而威;是以精诚感之者也。施而不仁,言而不信,怒而不威,是以外貌为之者也。故有道以统之,法虽少,足以化矣;无道以行之,法虽众,足以乱矣。
  治身,太上养神,其次养形;治国,太上养化,其次正法。神清志平,百节皆宁,养性之本也;肥肌肤,充肠腹,供嗜欲,养生之末也。民交让争处卑,委利争受寡,力事争就劳,日化上迁善而不知其所以然,此治之上也。利赏而劝善,畏刑而不为非,法令正于上而百姓服于下,此治之末也。上世养本,而下世事末,此太平之所以不起也。夫欲治之主不世出,而可与兴治之臣不万一,以万一求不世出,此所以千岁不一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