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上清金真玉光八景飞经>第7章
  此七元豁落鎮星精符。兆欲行道求仙,當以朱書青碧,佩身。兆欲致中嶽真人仙官,當以朱書黃紙,向太歲上服之,精思百日,仙官立到,真人詣房,授兆神仙之藥,五老真書。兆欲制黃帝之魔,當以青書黃木九寸板上,置於太歲之上百日,天魔束形,萬精自喪。帝皇之章,行之七年,神仙飛行,白日昇天。
  此高上玉帝元皇道君,受九天丈人豁落七元之符,主致上真飛仙之官,通靈徹視,與神交言,制魔伏靈,威攝十方,流火萬里,坐在立亡,行之九年,得乘玄輿,飛行上清。
  施行上道,修行求仙,攝魔御精,書符如法,北向叩左齒三十六通,存日月五星精光,洞暎兆身;微祝曰:
  七元煥落,流威吐精,擲光萬里,神耀五靈,上攝北酆,檢錄鬼名,天帝命章,剪戮賈生,我備豁落,流金火鈴,內保六府,外引流精,飛仙真人,與我齋并,洞覩空洞,三道合明,得御玄雲,驂駕緑軿,携率五嶽,運我昇清。畢,隨位施用七年,尅有真人來降,授兆上真寶文也。
  夫有金骨玉名,紫字上清,得佩招靈致真攝魔之符、豁落七元之符,則九天記名,帝告萬真四司靈官,右別兆身,出入行來,登陟五嶽,仙官衛迎,萬魔伏首,羣凶喪精。修行百日,與神通靈,真人下降,授兆真經也。七年之中,得乘飛軿,遊戲五嶽,出入三清。泄語三人,傳不得真,七祖父母,下及兆身,並充刀山,三徒之中,萬劫不原。得者保祕,慎如四明。
  凡上學之士,道成飛昇,而無此文,亦九天玉司不遣兆仙,天關之門亦不可得前,五嶽之官亦不衛兆之身。故九天之信,帝皇之章,施於已成真人,不行於世。得者便仙,其有左輔執節,仙都右置,侍仙玉郎,五方靈官,典衛此文,不可輕慢,泄露上真,有犯其禁,死滅兆身。上古之科,萬劫一傳,今有其人,七百年中聽得三傳。依明科之法,師弟子對齋九十日,齎金龍、玉魚各一枚,紫紋百尺,上金三兩,以奉有經之師,誓於九天之信。無盟而傳,身被風刀之考,受而無信,輕道賤真,身沒鬼官,愆連七玄。故四極明科有三分之信,師受不依科文,以營他用,死沒三官,長充地獄,萬不得仙。
  趙伯玄,昔師萬始先生,受書道成,當登金闕,而無招靈致真、豁落七元二符,於俯仰之格,方退還戎山,七百年後,詣清真小童,依盟受之,誓於委羽之山,今昇為上清左司君。
  王君以經於陽洛山,十一月上午子時,盟九天以傳南嶽夫人,今封於陽洛山中。
  南嶽松子,以陽朔之年,於太華山傳經於谷希子,令封一通於鳥鼠山中。
  桐栢真人,以六月二十九日,以此文授許遠遊。
  上清金真玉光八景飛經竟
  按敦煌本卷末題曰:『如意元年(692)閏五月十三日經生鄔忠寫』。可知為唐武后時抄本。以下僅校補《道藏》本錯漏字,異體字不校。
  敦煌本無『非』字。疑『非』字當作『於』。
  『元始天王啟之於空玄之上,以傳九天丈人、太真太上大道君』,敦煌本作『九天丈人受之於空玄,以傳元始天王、廣生太真太上大道君』。
  『者身』,敦煌本作『之身』。
  『經』字原本作『聖』,據敦煌本改。
  『萬遍』,敦煌本作『一遍』。
  『念』字原作『合』,據敦煌本改。
  『五華結鮮』,敦煌本作『五藏潔鮮』。
  『西面』原作『西南』,據敦煌本改。
  『如』字原作『負』,據敦煌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