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肉,八月至十一月食之勝羊肉,餘月動氣。
麂肉,多食動癥疾。以其食蛇,所以毒。
麋肉,不與野雞及蝦、生菜、梅、李果實同食,皆病人。
兔肉,妊食子缺唇。兔,產從口出忌之,宜丹石人。八月、十一月可食。多食損陽絕血脈,令人萎黃。豆瘡食之,大毒,斑爛損人。二月勿食。養神。共獺肉、肝食,成遁屍。鵝肉同,血氣不行。白雞肝同食,面失血,一年成疸。共姜、橘食,心痛,霍亂。
虎肉,正月忌食,以益壽。藥箭死者,毒漬骨血間,猶能傷人,不可食。狸、豹同。
川山甲,多食動舊風疾。
豺肉,酸,不可食,消人脂。肉令人瘦,損精神。
獺肉,只治熱。若冷氣虛脹,食之甚也。消陽,不益男子,宜少食。五臟及肉性寒,惟肝濕,治傳屍勞。
象肉,食之體重。
熊肉,有痼疾者不可食,終身不愈。十月禁食。脂不可作燈,姻氣入目,失明。不可近陰,不起。
麝肉共鵠肉,食作瘕。此物夏月食蛇,帶其香,日久透關,成異疾。不得近鼻,有白蟲入腦,患白顆。
猿猴,小兒近之傷志。
蝟肉可食,骨不得食,能瘦人,使人縮小。
肉汁在密器氣不泄者,禽畜肝青者,獸赤足者,有歧尾者,煮熟不斂水者,煮而不熟者,生而斂者,野獸自死北首伏地者,祭肉無故自動者,禽獸自死無傷處者,犬懸蹄沾漏肉中有星如米者,羊脯三月以後,有蟲如馬尾者,米瓮中肉脯久藏者,皆殺人。
脯暴不燥,火燒不動,入腹不消。自死肝臟不可食。肉雖鮮,似有息氣,損氣傷臟。肉及肝落地不粘塵,不可食。諸心損心,諸血損血。一切腦、一切脾,不可食,皆能害人。一切肉,惟爛煮,停冷食之。食畢嗽口數過,齒不踽。食肉過度,還飲肉汁即消。禽畜五臟,三月三日勿食,吉。
魚類
鯇魚,有瘡者不可食。
鯉魚,多發風熱。修理當去脊上兩筋及黑血。沙石溪中者,毒多在腦,勿食其頭。山上水中有鯉,不可食。五月五日勿食鯉。天行病後不可食,再發死。腹有瘕不可食。與麥醬同食,咽生瘡。與紫蘇同食,發癱疽。鯉鮓不可合小豆藿食。食桂竟食鯉成瘕。魚及子,不可合堵肝食,鯽亦然。《素問》云:魚熱乎。叔和云:熱生風。日華子云:鯉魚涼。當以《素問》為正,風家更使食魚胎,禍無窮矣。
第1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