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曰:靈都者,即朱天上元虛皇大道君之上都,其中有三元洞天,上洞大寂之界,下通无窮之域,中有三元元氣丈人所治。洞天中有自然流明玉精,朱霞鳳彩,日月暉曜飛霄晨之煙,常勃炎於三元,狀似流火之盛也。即是元一先於此冶鍊大有真文,至今有此上妙之靈藏也。故號曰洞耳。夫得道真人昇騰之者,莫不先詣於南朱洞天,以鍊質尸氣,更受明相,瑩發金容,寶耀莊嚴,妙形具足,即體同朱日之盛明矣。方得乘虛駕浮,上登妙寂之上,光相威明,即森麗十方,可謂身受長存,於斯畢也。
以玄元元年歲在甲午正月一日午時,同諸大光元始三尊,奉受《洞玄靈寶元始五老赤書真文》。
真人曰:此年號日月,皆是赤明劫中時也。太光元始三尊,即元高虛皇元始是也。至乎上皇元年,已經五劫矣。
爾時三尊降受,登玉寶長明之壇。
真人曰:玉寶者,朱天之中央,自然流金玉精日月華光,而凝真結寶為此壇。壇即九重,以應九天之數。高九千仞,明照十方。即金明之所登,玄應受事於元始天尊時也。
九天真皇、无上三天真王、元始五老監度告誓,天地水三官為盟約。唯真是慕,
真人曰:唯真是慕者,玄聖所應,妙化方興,大乘引接,普惠无窮,周遍六道,大慈大悲,廣濟十方,法藏清虛,无塵慾澤,净若妙鏡。即非與為點同行,直誓法頂明盛,明於四象凝然湛寂,不可以常理所指,亦非仁智能象之。
十方俱明,
真人曰:爾時十方天地俱感瑞應,七寶如雨,十方天人受福,幽顯同慶九千餘年,日月停輪也。
九天同證,
真人曰:即真皇真王,於斯證明也。
以擬合真之人,
真人曰:此說即是其運未行,故簡合道法相人也。若非金骨玉藏,便不得受矣。自非名書帝簡玄圖者,亦不得傳也。
開度无量,長充十方福橋。
真人曰:若无九天運文,靈寶即下教,救世於季劫之末。故普濟十方,咸令得免水火之灾,度之无量。故不揀善惡,有歸依法乘者,悉得度於福岸,以遺種人之後天也。自非靈寶之功,何能致此。可謂賢劫方值,靈寶下教,雜法偽道俱自消滅,獨此法之興矣。故知无量度人,普惠萬生也。是以慈法饒益十方,常以大慈心,故潤及三界,廣利无礙,智照羣生,能成就一切天人法行,定心取寂,令衆修習寂樂,斷无明業,念念歸空。故以示尊經三十六部妙唱之旨,備此空有種種因緣,成示相煩惱結惑,示衆生苦對未斷未盡之報,生死本業。故開妙善大行之門,令蒼生正見罪福无差,令修十誡,歸依十善為勝之力十二可從,依行明律,以攝受羣迷,以悟彼大寂勝界,往坺三徒,即使冤親平等。自非靈寶之功,何致此也。
虛无真人曰:夫正法者,則以正覺應於正教,以悟羣迷覺於正道也。妙理淵玄,實非仁智所論矣,豈敢於身心之所擬哉。且三尊所應,隨運周徧,靡不備焉。隨劫應現,或出或處,妙化之由,若非斯應,誰復當之。則神奇之妙至於聖智,乃實玉天之靈近,以示大道之源澳。法性淵微,故超九清之外,通悟萬道於未肇之天,而為應也。
其功耀於四象赤暉,啟闇於混然,二儀從之以得制,於是靈圖煥妙八會,應於太溟之中,是以羣方朗覺於斯矣。但幽沉既曉,昏睡普悟,即因斯樹言,言而詮理。然有立教上聖,既冲霞之發,可謂化主。宜應所感,獨能无礙於萬物,故引慧力而從化功,所謂道是窮微極化之尊妙,妙絕稱大藏之主。若指其源趣,則淵海莫比,故非言象之所能則。空心眇眇,非三界等議,功超羣數之端,實挺心絕識之域。自之无為,无名而无不為,非空之空,无形而无不形。則是萬法俱集,而无象不應,非空寂之太寂,无靈不應,无祖无宗,空无而不无,空之所應也。彌玄十方,布於冲漠,是事皆任,无事不任,同會一趣,故能統濟羣生,弘焉於萬象之上,獨立萬機之表,億劫千慶,常為上真栖神之寂界矣。
第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