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勒霍屯氏守義論
李惺
蒙古正白旗護軍校蘇隆阿之女霍勒霍屯氏、字於繙譯生員瑞祥、未昏而瑞祥沒、女欲以死殉、其家防之嚴、不得死、乃以奔喪請、父母哀其志、許焉、至家、則撫棺大痛、瑞祥之父母泣、觀者皆泣、徐出袖中刀截其髮、誓守義以終、此道光十三年事也、金純甫太守、為瑞祥之叔父、余聞之太守云、或曰霍勒霍屯氏貞女也、余曰霍勒霍屯氏節婦也、或曰婦人之義、從一而終、未為人婦、而守婦人之義、非禮也、余曰義之所在、即禮之所在、霍勒霍屯氏之守、義也、禮也、今夫禮莫重於君臣父子、夫婦父子以天合、君臣夫婦皆以人合、以君臣論、為人臣者無有貳心、至未委質策名、則似乎分之所不屬、然而古之節士、不幸當國家之變、即不必捐軀以殉、而匿跡銷聲、終身不出、彼其心恒若有耿耿難忘者、豈不謂吾固有君哉、君臣之義、無所逃於天地之閒、孰非王臣、而得謂其未為人臣乎哉、然則為人婦者可知矣、女子未嫁、是未為人婦也、未嫁而已許嫁、不得謂非人婦也、禮言女子許嫁纓、纓之義取乎繫、身有所繫、即義無可絕、義無可絕而絕、以其未嫁也、而寬之、義無可絕而心有所不忍絕、轉以其未嫁也而苛之、夫以守義者為非禮、豈義無可絕而絕之者之有當乎禮耶、禮準乎義、義不關乎嫁與未嫁、而視乎能守不能守、余故曰霍勒霍屯氏之守義也禮也、且人苟盡乎其實、即不當靳之以名、未為人婦而無媿乎為人婦、婦之可也、春秋之法、可進者進之、則即以霍勒霍屯氏為節婦也亦宜、雖然、有奇節者必有盛名、名之所在、好名者趨焉、世家大族門楣相尚、其未嫁而守義者、或為勢之所
第6章昏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