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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续补侍儿小名录宋晋阳温豫撰
  二书所载,共一百七十六条,犹未备也,乃复续补焉。
  初,莽妻以莽杀其子,涕泣失明,令太子临居中养焉。莽妻旁侍者原碧,莽幸之,后临亦通焉。恐事泄,谋共杀莽。临妻愔,国师公女,能为星语。宫中偶有白衣会,临喜,以为所谋且成。后贬为义阳王,出在外第,愈忧恐。会莽妻病困,临手书曰:“上于子孙至严,前长孙、中孙,年俱有三十而死。今臣临复适三十,诚恐一旦不保中宫,则不知托命所在。”莽候妻疾,见其书大怒,疑临有恶意,不令得会丧。既葬,收原碧等考问,具服奸谋杀状。初莽为侯就国时,幸侍者增秩、怀能、开明。怀能生男兴,增秩生男匡女,开明生女捷,皆留新国,以其不明故也。(《王莽传》)
  皇太子《咏武陵王左右五皓传杯》诗曰:
  顶分如两髻,簪长验上头。
  捉杯如欲醉,疑残已复留。(《玉台新咏》)
  楚春申君有爱妾曰余,春申君正妻之子曰甲。余欲君之弃其妻也,因自伤其身以示君而泣曰:“得为君妾甚幸。虽然,适夫人非所以事君也,适君非所以事夫人也。身故不肖,力不足以适二主,其势不俱适。与其死夫人所者,不若赐死君前。妾以赐死,若复幸于左右,愿君必察之,无为人笑。”君因信妾余之诈,为弃正妻。余又欲杀甲,而以其子为后,因自裂其亲身衣之里以示君而泣曰:“余之得幸君之日久矣,甲非不知也。今乃欲强戏余,余与争之,至裂余衣,此予不孝,莫大于此焉。”君怒而杀甲。(《韩非子》)
  刘旷,豫章海昏人。义熙二年,病困顿二十余日,手足皆冷,正腹微暖。二日二夜,蹶然起坐,云:“有人着平帻唤旷,西北向有楼,其上有彩女团坐作乐,见旷住乐,相指而笑。游历未遍,不知所从而出。倏忽至此,病于此都。”愈后月余,党辈于平泽射猎,留旷守舍。因昼眠,闻语“何女郎通使”,便觉飒然已至。自说“东海何氏,八岁而夭,于今十岁。应为君妻,故来修好。”何女郎曰:“昔日楼上之击节,我也。众以君见弃,是以相笑。智琼、杜兰香,咸吾曹也。”婢名采薇,奴名边罗常,以九石合拌奠果,问家中吉凶及晴雨之占,必验。旷母妻嫌之,被妒日滋。女曰:“应为君妻妒嫌,已至三年,而无子,何以见忌?”后留信宿,旷家以汤浇之,惨然而言曰:“苟不我容,便与君辞。既去之后,慎勿相忆为君累也。”(《幽明录》)
  炀帝自到广陵,沉湎失度。每睡,须摇动,或歌吹声齐,方就一梦。侍儿韩俊娥尤得意,每寝必令振举支节乃得睡不厌,赐名为“来梦儿”。萧妃密令讯之:“帝不舒,汝能安之,岂有他媚?”俊娥进言:“妾从帝自都城来,在何妥车,车行高下不等。妾态自摇,帝就摇洽悦。妾后得以侍寝,私效车中之态成寝,非他媚也。”他日,萧妃谮去之,帝暇日登迷楼忆之,题柱二篇云:
  黯黯悲侵骨,绵绵病欲成。
  须知潘岳鬓,强半为多情。
  又:
  不信长思忆,丝从鬓里生。
  闲来倚柱立,相望几多情。(《大业拾遗》)
  唐思元大夫崔义起妻萧氏,萧铿女也。为人妒忌多瞋,好打奴婢,不信业报。麟德元年,从驾洛阳,至二年九月身亡。萧所爱婢名闰玉,信乐佛法。家为夫人设三七斋,僧正食时,夫人自来看斋,枷项锁腰,狱卒卫从,唯闰玉见夫人灵。着此婢使传语家内大小云:“吾适崔氏,为性多瞋横。不信因果,今至地狱受罪极重,愿汝眷属,将吾平生受用资具速舍,至七七日为设斋云云。(《法苑珠林》)
  余媚娘者,才妇也。夫亡以介洁自守。陆希声时为正郎,闻其容美而善书,巧智无比,俾行人中善言者游说之。媚娘乃约媒曰:“陆郎中若必得儿侍巾栉,须立誓不置侧室及女奴,则可为陆家新妇。”希声诺之,既归二年,夫妻敦睦。无何,希声又获名姬柳舜英者,姿殊丽,逾于媚娘。媚娘知而深怨之,密衔不发,异日令迎入宅,与之同处。比间,候希声他出,即召舜英闭私室中,手刃杀之。(《余媚娘叙录》)
  蜀青石镇陈洪裕妻丁氏,因妒忌打杀婢金扈,潜于本家埋瘗,仍榜通衢云:“金扈逃走”。经年,迁居夹江,因夏潦漂坏旧居渠岸,见死婢容质不变,镇将报州追勘拟伏,其婢尸一夕壤烂,遂丁氏于法。(《儆戒录》)
  前南郑尉李云,于长安求纳一姬,其母未许,云曰:“予誓不婚。”乃许之。号姬曰“楚宾”。数年后,姬卒。卒后经岁,遂婚前南郑沈氏。及婚日,云浴于净室,见楚宾执一贴药末,径前谓云曰:“誓予不婚,今又与沈家作婿,无物相奉。赠君香一贴,以资沐浴。”泻药末入斛中,以钗搅水讫而去。云甚觉不安,羸困不能出浴具,遂死。支体如绵,筋骨并散。(《闻奇录》)
  潞之女伶曰孟思贤,巧黠人也。尝为君侯王制之宠贮焉。制之所私伊宙,亦衙门将,多与制游思贤舍,故仆射帧之子也。风流善杯酒,思贤心悦之,遂私焉。关锁益牢,遂即逾墙而奔于宙。制知不可奈何,遂逐思贤出门,宙且纳焉。宙有女奴曰解儿,有爱于宙,思贤心忌之。一日杖解儿胫间出血见骨,解儿疮甚死。明年、长庆二年军乱,伊宙遇飞矢而死,思贤无所庇,复投制。制得之喜曰:“有甘吾心者矣。”遂命以短兵关思贤二胫踣,且极捶之,制临观,语思贤曰:“其能逾墙而奔于伊宙耶?”迨夜闭于幽室,思贤终夜呼曰:“解儿,解儿,不能惠我速死耶?”竟不胜其楚毒,再宿而死。遂与宙同瘗于邢之东门外。(《昭义军记室别录》)
  吴太伯祠在东阊门之西,每春秋季市肆相率合牢醴,祈福于三让王,多图善马彩舆子女以献之。时乙丑春,有金银行首纠合其徒,以轻绡画美人侍婢,棒胡琴以从。其貌出于旧绘者,名美人为“胜儿”,盖户牖墙壁间,前后所献者无以匹也。女巫方舞,有进士刘景复送客之金陵,置酒于庙之东通波馆。忽久伸思寝,乃就榻,梦见紫衣冠者言曰:“让王奉屈。”刘生随至庙,周旋揖让而坐,王语刘生曰:“适纳一胡琴妓,艺甚精,而色殊丽,知吾子善歌,故奉邀作胡琴一章,以宠其艺。”初,生颇不甘,命酌人间杯酒一杯与饮。逡巡酒至,并佐酒物,视之,乃向馆中祖筵者。生饮数杯而醉,作歌曰:
  繁弦已停杂吹歇,胜儿调弄逻逤拨。
  四弦拢捻三四声,唤起边风驻明月。
  大声嘈嘈奔淈淈,浪蹙波翻倒溟渤。
  小弦切切怨飔飔,鬼哭神悲任窸窣。
  倒腕斜挑掣流电,春雷直戛腾秋鹘。
  汉妃徒得端正名,秦女虚夸有仙骨。
  我闻天宝十年前,凉州未作西戎窟。
  麻衣右衽皆汉氏,不省胡尘暂逢勃。
  太平之末狂胡乱,犬豕奔腾恣唐突。
  玄宗未到万里桥,东洛西京一时没。
  一朝汉民没为虏,饮恨吞声空嗢咽。
  时看汉月望汉民,怨气冲声成彗孛。
  国门之西八九镇,高城深叠闭闲卒。
  河湟咫尺不能改,挽粟推车徒兀兀。
  今朝闻奏《凉州曲》,使我心魂暗超忽。
  胜儿若向边塞弹,征人血泪应阑干。
  歌成,刘生乘醉落魄,草札而献,王寻译数四,召胜儿以授之。王之侍儿,见有不乐者,妒色形于座中,恃酒以金如意击胜儿,面破血淋襟袖,生乃惊起。明日视素缯,果有损痕,歌至今传于吴中。(《纂异记》)
  石季龙矫捷便弓马,勇冠当时。勒深嘉之,拜征虏将军。为聘将军郭荣妹为妻,季龙宠惑优僮郑樱桃而杀郭氏,更纳清河崔氏女,樱桃又谮而杀之。(《晋书载记》)
  成风闻成季之繇,乃事之而属僖公焉。(杜预注:成风,庄公之妾,僖公之母也“。)(《左传?闵二年》)
  元载宠姬瑶英之母赵姬,本岐王爱妾也。后出为薛氏妻,生瑶英。(《杜阳编》)(前书只载瑶事,故续补此)
  隋炀帝幸月观,中夜凭萧妃肩,说东宫时事。适有小黄门映蔷薇丛,调宫婢,衣带为薇刺骨结,笑声吃吃不止,帝望见腰肢纤弱,意为宝儿而有私,帝披单衣,长衫不带,急行擒之,乃宫婢雅娘也。(《大业拾遗》)
  霍小玉命侍儿樱桃,褰帏执烛,授李生笔砚。又取珠络缝绣囊中,出越姬乌丝襕素段以授生。生素多才思,援笔成章。(薛防《霍小玉传》)(前己载《浣沙》,桂子独遗此事)
  长安中有媒氏鲍十一娘,故薛苍驸马家青衣也,折券从良十余年矣。性便僻,巧言语。豪家戚里,无不经过。追风挟策,推为渠帅。尝受李生诚托厚赂,意颇德之。经数月,忽闻扣门甚急,摄衣迎问曰:”鲍卿今日何故惠然而来?“云云。(《霍小玉传》)
  崔氏莺莺婢曰红娘,尝为崔持彩笺以授张生。(元微之《莺莺传》)
  平陆尉薛昭,元和中坐谪,有田山叟者,赠药一粒,教令遁去,因入兰昌宫,见云髻仙衣女子三人,询其姓氏。长曰”云容“,姓张氏;次曰”凤台“,姓萧氏;次曰”兰翘“,姓刘氏。饮酣,兰翘命骰子白二女曰:“今夜佳宾相逢,须有匹偶。请掷骰子。遇采强者,得以荐枕席。”云容数胜,兰翘遂命薛郎近云容姊坐。昭发问曰:“夫人何许人也?何以届此?”容曰:“某乃开元中杨贵妃之侍儿也。妃尝命我独舞霓裳于绣岭宫,妃悦,赠我诗曰:
  罗袖动香香不己,红蕖袅袅青烟里,
  轻云岭上乍摇风,嫩柳池边初发水。
  诗成,皇帝吟讽久之,亦有继和。但我不忆耳。此时多遇皇帝与申天师谈道,亦数侍天师茶药,因闭处叩头乞药。师云:‘吾不惜,但汝无今日之分。不久处世如何?’我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师乃与‘降雪丹’一粒,曰:‘汝但服之,虽死不坏。但能大其垅,广其穴,含以真玉,疏而有风,使魂不荡空,魄不沉寂,而有物拘制,陶出阴阳数百年。若遇生人得交精之气,或再生,便为地仙耳。’”昭因诘天师之状,乃田山叟之魁梧也。乃大骇曰:“山叟即申天师明矣。不然,何以委曲使予符曩日之事哉。”(《裴铏薛昭传》)
  康监察御史清河张佶,侍儿仙鹅,能歌舞,能书翰,常出使以仙鹅充使典。有客知者将发之,佶钩距多数,竟得不发。(《御史台记》)
  沈询在昭义,尝宴府中宾友,歌着词令曰:
  莫打南来雁,从他向北飞。
  打时双打取,休使两分离。
  及归而夫妻皆为嬖妾归秦所杀。(《北梦琐言》)
  申胡子,朔容李氏之苍头也。李氏本亦世家子,得祀江夏王庙,吾与对舍于长安崇义里,遂将衣质酒,命余合饮。气熟杯阑,因谓吾曰:“李长吉,尔徒能长调,不能作五言歌诗。直强回笔端,与陶谢诗势,相远几里。”吾请撰《申胡子觱栗歌》以五字断句。歌成,朔容大喜。擎觞起立,命花娘出幕徘徊拜客,称善三弄,于是以弊辞配声,与予为寿。(《李贺集》)
  谢秀才有妾缟练,改从于人,秀才引留之不得,后生感忆,座人制诗嘲谢。贺复继四首。(《李贺集》)
  梁元帝《为妾弘夜姝谢东宫赍合心花钗启》曰:“夜姝昔往阳台,虽逢四照,曾游澧浦,惯识九衢,未有仍我爵叙。还胜翠羽,饰以南金,装兹丽玉,修靡夫人,本分章华之里。中山孺子,独荷春宫之恩。有志当熊,无期投阁。”(《艺文类聚木门》)
  梁元帝《为妾夏王丰谢东宫赍锦启》略曰:“舒将并石,堪来暮雨。萦持结缆,剩可荡舟。”(《艺文类聚锦门》)
  长沙定王发母唐姬,故程姬侍者。景帝召程姬,程姬有所避不愿进,而饰侍者唐儿使夜进,上醉不知,以为程姬而幸之。(《前汉》)
  广川王去有所幸姬王昭平,王地余,许以为后,去尝疾,姬阳成昭信待视甚谨,更爱之。去与地余戏,得袖中刀,笞问状服,欲与昭平共杀昭信。笞问平不服,以铁针针之,强服。乃会诸姬,去以剑自击地余,令昭信击昭平,皆死。立昭信为后。幸姬陶望卿为修靡夫人,主缯帛。崔修成为明真夫人,主永巷。昭信复谮望卿云云。后,去数召姬荣爱与饮,昭信复谮之云云。(《前汉》)
  禽滑厘问于子墨子曰:“鲁氏有叔侄同处者,叔曰无恒,侄曰数奇。无恒有妾曰善佞,蓄私夫以生子曰不类。数奇爱不类如其子,无恒久乃告数奇曰:‘不类非吾子,他人之子也,汝勿以为弟。’”(《李文公集》)
  王丞相有幸妾姓雷,颇预政事,纳贿,蔡公谓之“雷尚书”。(《世说》)
  妒律清海宁陈元龙广陵撰
  小序
  昔汉高入关中,约法三章,而秦民以定。后此益加严密,以齐一天下之民,凛遵法守,不敢犯此,非独明有以治民也。推之天堂地狱之说,丝毫不逾。广大如来,而戒律允为精严,是律之所用綦密矣。乃余窃谓独不可施于妇人女子之间。任夫人死且不避,而况笞杖徒流乎?人谓美女宜妒,而丑者不宜;巧者宜妒,而拙者不宜。不知毒出胎根,孽缘性结,奚暇自顾乎?每见千古奇妒,有不止于刻眉、灼眼、髠头、椎墓者。彼帝王将相,不难驾驭群雄,詟服海内。恒不能得之闺阃床第之间,非徒有所惑也,实有以夺之者矣。吾友某,风流道学中人,性柔而骨侠者也。伤须眉之陷溺,悼脂粉之痴迷,戏着《妒律》,缕晰条分,比例严密,而又不及大辟,以从宽典,盖以慈悲心,转大法轮,使慧心者读之,竞竞自好。即顽悍者亦或赧赧自惭。虽未必革面洗心,正如禹铸九鼎,魑魅魍魉,情状毕现,其为祟亦少杀矣。抑闻之,梁武因郗后悍妒成疹,左右进曰:“闻鸧鹒羹能疗妒”,郗茹之稍减,帝善之。左右复进曰:“愿陛下广修诸剂,以遍赐群臣,使不才者毋妒于有才;挟私者毋妒于奉公,浊者不妒其清,贪者不妒其廉,亦助化之一端也。”余曰:“否否”。若然,将尽取天下之鸧鹒为羹以饲妒妇,则斯律措而不用,是万不能。因思南宋刘休妻妒,帝敕令开小店卖皂扫帚以辱之。元制:“妇人妒者,令乘骣牛车,徇部下。”昔人谓其惜不着之令甲。是“妒律”一书,盖发前人之所未发者矣。安得不急铸之,以广布之门内者。
  名例
  一、凡妇梳头临镜,驾言从镜中见夫与婢目挑,遂生嗔毒骂,并及丈夫者,拟坐以断罪,不以律例: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迷网沉沦,闻蚁声而惊梦;疑团莫解,饮弓影而成疴。是以披画图而含哀,询洛神而赴水。群狐满腹,载鬼一车。以莫须有之情,比将毋同之律,罪由自召,人亦何尤?
  一、凡妇允夫宿妾,日间反复议明,及至更深,犹复令妾针纫。若或忘之者,拟坐以公事应行稽程律:笞二十,迟至三更者,加一等。
  判曰:春秋盟会,成事定于一言;战国纵横,趋向决于片语。乃尔拘牵薄务,似存退悔之心;演习虚文,无非出纳之吝。虽健忘者当不至此,援引律法,犹觉从宽。
  一、夫与婢有染,妻乃褪婢内衣,以秦椒等辛辣之物,纳入婢女私处。比照以秽污入人口律,加等,引新例:发与黑龙江,新披甲为奴。
  判曰:豆蔻犹含,尚苦盐梅之味;牡丹初放,何堪姜桂之投?即蛇蝎以为心,无此毒也。本豺狠而成性,岂其然乎?按律无可引援,请从新例究拟。
  吏部
  一、凡妇见夫外入,故拈针线,兀坐不语。及再三询之,一推而起。拟坐以无故不朝参公座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慵拈倦绣,只念远人;默坐低头,为怀游子。未有室家静好,琴瑟和谐。见良人而转嗔,闻温言而添恨者也。妇德无极,女怨无终。律以朝参,正斯壶范。
  一、凡妇有病在床,仍令腹婢稽查丈夫与妾偶语等情。拟坐以纳交近侍官员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珠沉玉碎,肯使鸾镜尘埋;柳折花残,不许莺簧舌啭。即曰关心者乱,奚须壁后置人。若云在家必闻,夫岂沙中偶语?今乃展转反侧,殊多密探之烦。而迷梦沉吟,只廑他山之虑。官箴有玷,自当屏绝于遐荒;壶范斯惩,庶不患深于跋扈。
  一、凡妇每见人之内眷,必苦劝不可令夫纳妾,娓娓不倦。拟坐以同僚代判文案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画楼秘阁,共谈阃内之私;密室柔情,细诉胸中之垒。联床握手,附耳订谋。岂诚永漏话长,只为深闺计远。老珰衣钵,官家勿使空闲;少妇传灯,阿郎决难二室。比目何堪瘤赘,并头胡可骈枝?笰彼妇各具肺肠,岂容人而参帷幄?家有制度,此属越庖。自谋已非,代人难恕。
  户部
  一、凡妇每同婢妾触牌点韵,嘻笑一堂。忽闻主人声息,悉皆屏去。拟坐以脱漏户口律:家长杖六十,徒一年。
  判曰:紫罽平铺,象牌齐翻玉笋;霞笺试展,班管漫掞瑶词。乃老子兴复不浅,而群芳吹散因何?是岂楚卒闻歌,竞解中宵之甲;抑亦苏生挟策,惟深兼并之防?罪坐发纵,奔逸免究。
  一、凡妇值偶宿姬妾室,便偃卧不起,只推有病及再三安慰,不觉盈盈泪下。拟坐以户役不均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自是桃贪结子,故寻树底残红;原非浪逐痴儿,疑作花间恋蝶。不知樛木下逮,方可螽斯诵兴。尔乃鸟啼残梦,怜春色之将阑;花扰独愁,恨秋梧之早落。犹然心怀固宠,念旧爱而情伤;志切专房,分新恩而肠断。苑枯顿异,情罪偏归。
  一、凡妇容夫纳妾,限夫往妾所止,以一更为率,迟归则怨望詈骂。拟坐以丁夫差遣不平律:杖六十。
  判曰:命将出师,最忌从中掣肘;济人利物,应须忘分推心。如其箝制刻期,恐致工多限促。必欲束缚计晷,定然此怨彼嗟。苟发纵之不公,当援律而杖惩。
  一、凡妇无子有年,畏人清议,阳为娶妾,私禁冷室,不令丈夫见面。拟坐以田地荒芜律: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历岁深耕,既无薄获,乃憎多口,爰挟阴谋。纵不学司马公夫人,饰之入院;何致如白太傅内子,不使进帏?鸦过长门,梦断朝阳日影;鱼封永巷,魂消巫峡云踪。女有罪而幽囚,郎何辜而乏后?荒我田畴,律难轻贷!
  一、凡妇见夫妾生子,故将家业施舍僧尼,搬运母家,并与出嫁女狼藉无度。拟坐以盗卖田宅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珠非蚌出,奚惜金穴铜山?箧自我操,即欲沙挥泥洒。绮丸蔽野,翠玉成尘。神诞佛生,穷朝昏于水陆;老妪少妇,溢裘马之轻肥。甘心若敖之鬼,宁惜叔孙之儿?恶其纵恣,律以攘窃。
  一、凡妇闻亲戚朋友娶妾,即行毒骂,并自咒以及丈夫。拟坐以把持行市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城门失火,未尝殃及池鱼;滕国防危,预尔忧先筑薛。含沙射影,足征鬼蜮之衷;打草惊蛇,预作绸缪之计。罪状似难比拟,情形不易姑容。律以把持,实为允协。
  一、凡妇无子,恐夫卖妾;非立己侄,即抱螟蛉。拟坐以斩人宗祀律:杖一百,刺配宁古塔。绝产没官,父母兄弟不行解劝,俱发旗下为奴。
  判曰:妒蚌难胎,久虑蛾眉之入室;牝狐幻术,阴营蜾负之良图。乃欲代马以牛,更恐以武继李。科其罪状,投豺虎而谁怜?揆厥私衷,饱溪壑而自利。拟减等于大辟,且属原情;藉绝产而入官,讵资异孽?在昔设谋决策,计虽出自妖姬,而今遂过模棱,事自成于丑类。祸因滋蔓,连坐非苛。
  一、凡妇归宁父母,或诣庙烧香,必将丈夫爱妾,挈之同往。拟坐以拐带人口律: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情怀水火,原非兰茝之和;意介干戈,素乏埙篪之雅。携手同归,是何心也?与子偕往,保无他乎!察其略取之心,治彼杖徒之罪。
  一、凡妇与夫议明,或三六九,或二八日,分润于妾。乃至期龃龉,不令夫往。拟坐以收支留难律:笞五十。再犯者加一等。如是三次者,杖六十,徒一年。
  判曰:三分有二,宜加服事之诚;取二用三,古有贪残之戒。尔乃渝盟割地,辄怀犹豫之衷;役志侵渔,渐现饕餮之态。当与不与,律固有条。初犯从轻,再犯加等。
  一、凡妇故令陋婢强夫衽席,以塞娶妾之念。拟坐以良贱为婚律:主婚者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锦衾璀璨,自宜软玉温香;绣帐氤氲,可无秾桃翠柳?虽实命不同,允共葑菲薄采;而承恩非貌,奚堪魑魅偕欢?因浊酒粗布之谣,解丑妻恶妾之嘲。进以匪匹,实为乱群。责有攸归,谁职其咎!
  一、凡妇使婢年已长大,不令蓄发,恐丈夫有成人之思。拟坐以嫁娶失时律: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芳草无情,随春来而渐茂;绿杨何意,因时至而垂丝。恶竹笋之冲檐,删其凤羽;嗔蔷薇之逾架,剪彼蓬心。自崔夫人不许丽服,而袁绍妻遂使髠头。乃虞掷果而禁投桃,未咏摽梅而歌冰泮。不疑他意,只问失时。
  礼部
  一、凡妇年已衰迈,犹然脂粉翠钿,以固宠幸。拟坐以服饰违式律:笞五十,逐出免供。
  判曰:翠鬓香云,艳质曾邀帝宠;柳眉桃靥,娇姿准拟人看。不知出塞明妃,颜华已非旧日;抱疴婕妤,形容顿异当时。乞怜未必希恩,掩袖殊堪憎恶。态固难堪,情犹可悯。
  一、凡妇蓄妾,原非得已,乃自夸贤德,冀人赞美。拟坐以现任官辄自立碑律: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膏雨和风,令望应流于万里;深仁厚德,芳誉自播于千年。故口碑载道,逢人惟说岘山;而尸祝由心,至今永思棠芾。何尔事因情近,名与实殊;辄向人言,攘为已德。苟传闻不察,几欲勒之贞珉;久假不归,竟尔厕于贤哲。盗名有禁,功令宜遵。
  一、凡妇暗令腹婢借名骂奴仆,因夫及妾,并有子之妾。拟坐以公差人员役欺凌长官律:杖六十,徒一年。主妇辩非主使,记过一次。
  判曰:浪蝶狂蜂,奚顾新蓓嫩蕊?暴风骤雨,那管细果花胎?犹如狐假虎威,岂惜鼠投器忌?虽护身有符,苟犯法无赦;主妇记过,姑免深求。
  一、凡妇买妾入门,必使魇镇;或挂己裤于门首,或置捧槌于门限内,种种不一。拟坐以禁止师巫邪说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玉颜未入,轮回九转之肠;象管初吹,声断百年之梦。不用千金买赋,阴求片铁铸符。一纸朱书,宜投蛛网。数行秘箓,忽坠迷途。性情制以鹦哥。精爽摄为虎伥。是盖幻而无迹,即或杀之泯踪者也。淫觋邪巫,痛惩远屏。
  一、凡妇因夫买妾,便设经堂修斋礼忏,惟同尼僧往来。拟坐以左道惑众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杨柳新栽,昨夜几番风雨;荼蘼初架,晓来无数葛藤。蛾眉入而粉黛衰,鸦鬓添而鸾镜掩。妆阁因而绣佛,琴堂用以翻经。寄怨毒于瞿昙,发幽愤于般若。淫艳姏尼,藉禅和而入室;贪痴释子,披缁戒而踵门。内则从此逾闲,性情由之难制。是用履霜杜渐,故为首禁严惩。
  一、凡妇嫉夫有妾,从旁嫁祸,期以绝之。拟坐以术士妄言祸福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婉容顺色,须眉不计其猜;深阱隐机,脂粉亦忘其忮。是以不言掩鼻,郑袖以巧爱而毙楚姬;覆被杀儿,武曌以忍心而殒唐后。临风扇毒,向影吹沙。不第谗言离间,盖实溺陷死生者也。所当满杖远配遐陬。
  兵部
  一、凡妇夜卧,必将床前暗置桌椅等物,周匝布密,以防夫有他适。拟坐以假宿卫人仪仗律: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秦王宫里,不失狐白之裘;汉后禁中,谁通赭马之迹?不虞窃符之魏姬,第虑偷香之韩寿。乃无防意如城之谋,聊效入苙招豚之计。坐以假借,罚其愚騃。
  一、凡妇因夫夜起溲溺,不与闻知,疑其私婢,即生嗔毒骂。拟坐以夜禁不严律:笞五十。
  判曰:床内青铜,原虑怀奸之计;枕边玉盒,用为护身之符。乃崇垣何处飞奴,帘外忽惊人影。醒来梦话,郎已梦到高唐;醉后魂销,身遂魂游楚馆。彼固失告,此则疏防。
  一、凡妇使用婢女,不许面粉鬓油,止令破衣敝履,充作夜不收,打听丈夫外事。拟坐以私渡关津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金钗十二,岂必尽充下陈?粉黛三千,亦惟供我侍从。何必修罗夜叉,分途句摄;山精水怪,匿影潜窥。出入自有关防,内外岂容飞越?爰书有禁,城旦何辞?
  一、凡妇见夫入室同妾悄语,即假借公事,突入冲散。拟坐以擅闯辕门律,如止以诨扰不作嗔状,引例末减,笞五十,免供。
  判曰:翡翠床前,方调鹦鹉之舌;水晶帘外,忽来俊鹘之冲。不徒花上晒衣,未免腹中藏剑。有心心术不端,无心学术不到。
  一、凡妇度妾与夫正值绸缪之际,忽唤妾起,属以他事。拟坐以擅调官军律:杖一百,发边远充军。
  判曰:酣战方深,浪子军威正盛;金牌忽召,夫人桴鼓停声。既彻白登之围,讵有黄龙之望?隳功西徼,先轸之唾固宜;掣肘东窗,长舌之罪难贳。宥以生令,犹为宽典。
  督捕
  一、凡夫人妾室,虑主母之嗔,因而逃入妻所,妻遂闭之不令出户。拟坐以窝隐逃人律:杖一百,流徙尚阳堡。
  判曰:桃源有路,本期接引渔郎;梅子多酸,未便相延洞口。效红拂之宵征,非得已也;反文君之私奔,意何为乎?尔乃冥心已会,故托于李上蔡逐客之书;妙谛全窥,竟不学鲁男子闭户之美。汝既有意于窝逃,吾将按例而问拟。
  刑部
  一、凡妇见夫与妾就寝,故不稳卧,隔房频问琐事务。拟坐以听讼回避不回避律:笞四十。
  判曰:鸳梦初谐,正虑窥帘鹦鹉;蝶栖未稳,何堪聒耳游蜂?既干迥避之条,难辞挠法之谴。量从薄儆,以蔽厥辜。
  一、凡妇设榻床后,应妾同寝,令抱衾襕以就,即使合欢,不令畅遂,并不得谑语一字。拟坐以不应禁而禁律:杖六十。
  判曰:卧榻之侧,原非鼾睡之方;忌者之前,又岂诙谐之地?桃花三汲,犹虞浪动潜鳞;莺啭一声,更虑惊翻宿蝶。是宜通禁,允此严惩。
  一、凡妇因夫偶饮妓家,遂令端跪床前,自仍假寐,更余不允发放。拟坐以告状不受理律: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蝴蝶偶入花丛,原非贪宿;蜻蜓薄游水际,未免沾濡。况风过带香,何关薄幸?而衣沾剩粉,聊以娱情。尔乃顿发娇嗔,冈顾黄金之膝。居然假寐,任凭玉漏之催。真变羊之巫可诳,而逆鳞之怒难批矣。悬案过情,杖遣不枉。
  一、凡夫调婢,婢极力洒脱,以致颊红肉颤。妻乃不察,仍挦婢女毒打。拟坐以官司故出入人罪律:杖六十,以增减轻重论。
  判曰:狭路相逢,几饵身于豺虎;投梭峻拒,得幸脱于鹰鹯。颤断香肌,盖为云横烟锁;红堆粉面,原非雨后霞生。不申法于强梁,反宣威于弱质。故出故入,按律何辞?
  一、凡夫夜来私妾,及旦入妻房,乃托故启郁,需索首饰衣服。拟坐以因公科敛律:计赃从重论。赃未入手者,杖六十。
  判曰:终年交颈,曾无感于寸衷;一旦分甘,遂矜怀于大赍。翠环金缕,非可要挟而求;宝钿绣衣,务在随宜而锡。尔需索既出于机心,将拟罪应同于科敛。
  一、凡妇因夫娶妾,反目假病,卧床不吃茶饭,其夫委曲劝解,终属忿言诟骂。及腹婢私进饮食,则啖之,人至辄复匿去。拟坐以夤缘作弊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银牙正辟,何心翠釜紫驼?绣户无人,辄啖金齑玉粒。若彼阴险之情,为鬼为蜮,业已觇其一斑;矧其秘藏之迹,如虺如蛇,宁能防之久后?纵兹不治,长此安穷。
  一、凡婢薄有姿色,见其稍稍修容,辄以诱汉痛诋。拟坐以故勘平人律:杖八十。
  判曰:桃花沐雨,原非有意呈娇;梅子含酸,遂谓揉脂献媚。拟以重杖,警彼多心。
  一、凡妇阅戏,见有演及妾妓者,妇必哓哓并骂拣戏之人,以及自己丈夫。拟坐以决罚不当律:笞五十。
  判曰:雅剧新声,用佐娱宾之胜;芳姿艳质,藉供绮席之欢。事争选靡丽之情,词必田佳人之口。尔乃睹花容而色沮,闻莺啭而神飞。抚景伤心,当歌疑盘。谁家薄幸,故开作俑之端?郎实情乖,冀效跳梁之习。衾襕鼎沸,姻友波腾。鼓焰无端,笞惩有律。
  一、凡妇因公击婢,辄侵下体便处。拟坐以决罚不如法、于人虚怯处非法殴打律:成伤者,笞四十。
  判曰:前代腐刑,爰书久削。编民阉割,宪典严惩。即男子而已然,况女子乎何有?尔乃借公泄忿,声罪讨于包茅;乘兴宣威,肆戈矛于夹谷。如验有伤,按律究拟。
  一、凡妇值夫外出,即将夫妾及有妊之妾,阴卖,并不择人论价。迨妾知觉不从,竟以烧香等计诳骗出门。拟坐以监守自盗律:杖一百,发尚阳堡。同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小往大来,本蓄分甘之怨;母以子贵,愈深固宠之忧。不虞君子之征行,巧属红颜之薄命。机乘挂帆鼓棹之时,早定调虎离山之计。牢笼巧计,奚容不抱琵琶?亟拔眼钉,那计珍珠十斛?辱当垆而不惜,虽换马亦欣然。伤情极矣,惨何如之。勘狠毒之元凶,固应远徙;即同谋之协从,勿令网遗。
  一、凡妇端坐,令夫跪受刑杖,如不依从,号哭无已。拟坐以威势制缚人律: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毒龙飞怒,白日晦而海水扬;脂虎横行,谷风生而狐兔伏。吼声正厉,鼻息敢舒?不惮协以威行,何惜律其势制。
  一、凡妇喜多蓄婢,每同夫对饮,不令婢立己后,恐美目之盼,向夫传情。拟坐以诱人犯法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锦绣成行,勿使肉屏障后;鸳鸯罗列,莫教花陈当前。盖防对面芙蓉,密订上官之约;灯前秋水,暗邀月下之期。不知慢藏之招,实为冶容之诲。既饮人以狂药,复忌已而闭邪?尔故陷之,罪还责尔。
  一、凡妇毒打婢女,其夫微言劝解,便谓私婢,愈加鞭笞不已。拟坐以冤屈平民为盗律:杖六十,徒一年。
  判曰:毒手老拳,情难坐视;缨冠披发,势涉嫌疑。乃词以情迁,卦因变动。贪非盗璧,浪为窃金。屈法枉赃,故出故入。
  一、凡妇不能容妾,反饰嗔作喜,以昭贤德,愿称姊妹。无分大小,及入门非禁即卖。拟坐以欺诈官私取财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梦中之兰玉未占,被底之鸳鸯难共。琵琶隔院,声己远而莫疑;鹦鹉异笼,语屡调而难觉。顾耳属于垣,趾不旋踵。王丞相之驱车,为凌诸婢;戚少保之肉袒,奚获二雏?尔乃蜜里藏刀,必欲花间逐蝶。情亦甚矣,城旦犹轻。
  一、凡妇与夫小有间言,便呼兄唤弟,加之强横,以宣威夫妾。拟坐以假冒官兵律: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日丽云闲,风忽变而成飓;波恬浪静,石偶激而生澜。巧令如虎如狼,哄然吠声吠影。遂闻猛鸷搏鹰,不啻群鸦噪凤。蠢兹丑类,勿令网遗。孰为主谋,讯明并逮。
  一、凡妇见夫有恙,便归罪婢妾故,丑言遍告于人众。拟坐以假公营私律;杖六十,徒一年。
  判曰:纸帐呻吟,遽称此风之始;竹床偃仰,遂生为厉之阶。不知闺阃之事,甚于画眉;乃以中冓之言,指为墙茨。意欲如将军体敝,因人言而驱姬;恐难同太傅暮年,以老病而放妾。假借衅端,诳诬加等。
  一、凡妇举动难堪,因夫稍违,便从妯娌兄弟哭诉,加以听信婢妾之言,漫不省察。拟会以越诉律:如污人名节,杖一百,发附近充军。
  判曰:冀握权衡在手,先以论议向人。盖因蛊惑于心,奚计含沙于口?不知盗嫂之事,犹可解也;至若通妹之诬,岂能堪乎?天谴难逃,王章莫贷。
  一、凡妇见婢垂髫,颇谙人事,竟不谋之夫主,擅配家奴。拟坐以屏去人服食律:杖八十。
  判曰:桃花含蕊,何须便嫁东风?蚌孕犹胎,岂遂扬辉北渚?预作纳履之猜,何其遽也。阴为掩袭之计,不亦泰乎?拟以重杖,抑彼机心。
  一、凡妇打骂婢妾,吼声震外,并骂及亲友者。拟坐以辱骂尊长律:无服笞二十,有服笞五十。期亲同胞,杖一百;伯叔师友,各加一等。
  判曰:虎牙横噬,岂避贤豪?烈火蔓延,宁分玉石?西楚大呼,铁骑重围辟易;河东一吼,拄杖落手茫然。鱼无耳而深藏,鸟高飞而色举。此盖司晨之牝,非特门内之妖己也。因族党之尊卑,就科条之轻重。量从分别,予以自新。
  一、凡侍婢垂髫者,妇恐其夫沾染,悉皆鬻卖,另觅小者供用。拟坐以略卖人口律:杖八十,徒二年。若略卖至三口以上,枷号一个月,发边卫充军,牙保人各减,并追价入官。
  判曰:丝柳初垂,遂惊心于黄鸟;夭桃未放,早留意于游蜂。以防微杜渐之心,作革故鼎新之计。刈菉竹以植黄杨,驱修翎而蓄蚱蜢。律以略卖,允蔽厥辜。
  一、凡妇知妾有妊,故使劳力,以致堕胎,并令产中饮食失时。拟坐以窝弓杀伤人律: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海棠新放,幸有色而无香;豆蔻初含,将渐开而结实。满园春色,谁是宜男?共祝天孙,若为乞巧?甫征兰梦,旋起鸩谋。致使瓜未熟而蒂已离,木向荣而心先蠹。覆巢不令完卵,杀母必更伤儿。岂止暗地害人,是盖明欲绝后。置于徽纆,诚为允宜。
  一、凡妇因事与夫反目,遂即驾言宠妾,身投尼室,经宿不回。拟坐以背夫逃走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久蓄疑猜,苦无半隙。稔怀怨恨,巧驾一言。禅关蓝室,允为解脱之门;妖庙淫祠,故是藏奸之薮。即非红拂之奔,难洗缁流之辱。投之有北,永绝南还。
  一、凡妇抓碎丈夫面皮,并啮伤肌肤者,拟坐以妻妾殴夫律:杖一百,徒三年。愿离者听。
  判曰:情绪偶乖,笑裂千端锦缯;幽思乍触,怒敲七尺珊瑚。狂飙发而松柏摧,惊涛轰而兰蕙损。金闺虎坐,玉润羊眠。既昧三从,须严七出。
  一、凡妇特令腹婢私行窥探,互相论谭,以致妇之面色,忽白忽青,微微冷笑。拟坐以窃盗不得财律:笞五十,免刺。
  判曰:纱窗隙底,聆潜蚁斗之声;罗帐房中,化作鸱张之态。百萤惑眼,千祟蛊心。蜀碎芙蓉,吹上桃花之面;南香含笑,如啼汉女之妆。薄笞少惩,姑不深究。
  一、凡妇闻妓女送夫扇巾等物,辄搜寻裂碎。拟坐以毁弃器物律,准窃盗已行而不得财律:笞四十。
  判曰:采兰赠芍,虽属淫靡;煮鹤焚琴,殊亏大雅。况报桃引趣,原非越水之纱;贻管呈憨,岂是江皋之佩。存之增韵,毁之获愆。
  工部
  一、凡妇置妾衾襕床第,命作窄小止堪一人独卧者,拟坐以造作不如法律:笞四十。
  判曰:棣棠谊重,曾传大被之风;燕雀情深,旧有联床之雅。即眉公之新式,未闻隘彼规模。非楚宫之细腰,何故减其绳尺?既稽古而无征,当按律以示儆。
  一、凡妇因夫欲往妾所,乃身先诱敌,及酣战良久,已挫其锋,始令鼓勇出汛。拟坐以虚费工力,采取不堪用律:坐赃论罪,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戈矛高揭,原期用力边陲;而根本动摇,遂至奋身内寇。率罢乏之兵,将何充敌?值萧墙之变,实所伤神。罪不止于阻挠,律应坐以虚费。粤稽赃迹,虽城旦而犹轻;究厥奸谋,迅决杖以发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