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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方论(二十六)
  属性:〔许氏(叔微)普济本事方〕宋志十二卷存
  自序曰。医之道大矣。可以养生。可以全身。可以尽年。可以利天下与来世。是非浅识者所能为也。苟精此
  道者。通神明夺造化。擅回生起死之功。则精神之运。必有默相于冥冥之中者。岂可谓之艺与技术为等耶。窃疑
  上古之时。如岐伯辅黄帝。伊芳尹相商王。皆有方书。以瘳民瘼。殆及后世。周有和缓。秦有扁鹊。汉有仓公。魏
  有华佗。宋有徐文伯。唐有孙思邈。又皆神奇出人意表。背望踵蹑。代不乏人。自兹以往。其妙不传。间有能者。
  仅可一二数。何古人精巧如是。而今人之不逮也。予尝思之。古人以此救人。故天畀其道。使普惠含灵。后人以
  此射利。故天啬其术。而不轻畀予。无足疑者。余年十一。连遭家祸。父以时疫。母以气中。百日之间。并失怙
  恃。痛念里无良医。束手待尽。及长成人。刻意方书。誓欲以救物为心。杳冥之中。似有所警。年运而往。今逼
  桑榆。谩集已试之方。及所得新意。录以传远,题为普济本事方。孟启有本事诗。杨元素有本事典。皆有当时事
  实。庶几观者见其曲折也。余既以救物为心。予而不求其报。则是方也。焉得不与众共之。
  孝忠跋曰。上许知可本事方。并目录制度。共十二卷。是书一方一论。切病证。而用之蠲起死。有非常之
  功。如
  言气厥不可作中风候。益肾用滋润之药。五虫能杀人。及区别肠风脏毒虫痔不同。皆所以破后人之疑误。至于论
  说伤寒两卷。尤发明仲景指意。善用之者。如以是论扣是锁。一一契合。无毫厘差。山阳范应德先生盖知可高
  弟。深得其法。孝忠童稚。尝从授书。见其切脉用药。不与今医者相似。家叔与之游。此方所从发也,后刊板武
  昌。苦无善本。以正讹谬。及归老HT山。意颇阙然。因孝忠侍见。屡及之。欲更定而不可。岁且一纪。孝忠来宦
  夷陵。有蜀人刘奇者。老于医。砭艾尤工。诵经络如流水。遂相与许证甚悉。又从鄂渚刘君邦佐参考焉。问其所
  未知。释其所可疑。于是为备制度炮炙。各疏其下。方证穴。有而未具者。附益之。凡六十有一。又校定字画。
  增者二百二十有四。减者六。乙者七。正其误者。三百三十有四。锓木家塾。于以成叔父之志。夫许氏之本心。
  冤其亲之陨于医。发愤此书。济世而不求其报。用意到。故无一不可用者。后之人。络脉证侯之不分。新陈寒凉
  之无别。精粗毕用。炮制非法。而于书有疑焉。是不可与言也。淳熙乙巳五月旦日。孝忠读书。
  陈振孙曰。本事方十卷。维扬许叔微知可撰。绍兴三年进士。第六人。以药饵阴功。见于梦寐。事载夷坚志。
  晚岁取平生已试验之方。并记其事实。以为此书。取本事诗词之例以名之。
  四库全书提要曰。类证普济本事方十卷。宋许叔微撰。叔微字知可。或曰扬州人。或曰昆陵人。惟曾敏行独
  醒杂志。作真州人。二人同时。当不误也。绍兴二年进士。医家谓之许学士。宋代词臣。率以学士为通称。不知
  所历何官也。是书载经验诸方。兼记医案。故以本事为名。朱国祯涌
  幢短剧。载叔微尝获乡荐春闱。不利而归。舟次平望。梦白衣人勤学医。遂得卢扁之妙。凡有病者。诊候与药。
  不取其直。晚岁取平生已试之方。并记其事。实以为本事方。取本事诗之例以名之云云。即指此书。然考独醒杂
  志。叔微虽有梦见神人事。而学医则在其前。不知国祯何本也。叔微于延医之术。最为精诣。故姚宽西汉丛语。
  称许叔微精于医。载其论肺虫上行一条。以为微论。其书属词简雅。不谐于俗。故明以来。不甚传布。此本从宋
  椠钞出。其中凡丸字皆作圆。犹是汉张机伤寒论。金匮要略旧例也。国祯又记叔微所着。尚有拟伤寒歌三卷。凡
  百篇又有治法八十一篇。及仲景脉法三十六图翼,伤寒论二卷。辨类五卷。今皆未见传本。疑其散佚矣。
  〔类证普济本事方后集〕十卷存
  〔亡名氏治病须知〕书录解题一卷佚
  陈振孙曰。不知名氏。专论外证。以用药之次弟。为不能知脉者设也。
  〔张氏(致远)瘴论〕宋志二卷佚
  宋史本传略曰。张致远。字子猷。南剑州沙县人。宣和三年。中进士第。宰相范宗尹荐其才召对。擢为枢密
  院计议官。建寇范汝为已降犹怀反侧。而招安官谢向陆棠受贼赂。阴与之通。致远谒告归知其情。还白执政。请
  锄其根。于是捕向棠。及制置司属官施宜生付狱。诏参知政事盖庾。为福州宣抚使讨贼。韩世忠副之。辟致远
  为随军机宜文本。贼平。除两浙转运判官。改广东转运判官。招抚剧盗曾衮等。贼众悉降。绍兴四年。以监察御
  史召。未至。除殿中侍御史。五年。除户部侍郎。进吏部侍郎、寻复为户部侍郎。除
  给事中。寻以老母丐外。以显谟阁待制。知台州。朝廷以海寇郑广未平。改知福州。六年八月。广等降。致远选
  留四百人。置营城外。余遣还业。复遣广讨他郡诸盗。数月悉平。八年正月。再召为给事中。出知广州。寻以显
  谟阁待制致仕。十七年卒。年五十八。致远鲠亮有学识。历台省侍从。言论风旨。皆卓然可观。
  〔郑氏(樵)鹤顶方〕宋志二十四卷佚
  郑樵曰。五六年。为天文地理之学。为虫鱼草木之学。以虫鱼草木之所得者。作尔雅注。作诗名物志。作本
  草成书。作草木外类。以方书之所得者。作鹤顶方。作食鉴。作采治录。作畏恶录。(夹遗稿上皇帝书。)
  〔温氏(阙名)舍人方〕宋志一卷注曰。不知人。佚
  〔卓氏(伯融)妙济方〕宋志一卷佚
  〔亡名氏备用方〕宋志二卷注曰。岳州守臣编。不著名氏。佚
  〔吴氏(得夫)集验方〕宋志七卷佚
  〔张氏(永)卫生家宝〕佚
  绍兴府志曰。张永。洛阳人。以医术为翰林医学。与太医令李会通同时。先时会通治官中疾。用煎剂弗效。
  永议为散进之。即愈。诏擢会通为驻泊郎。会通奏功由于永。因同授驻泊郎。行八。人呼为八伯驻。扈从高宗南
  渡。因家余姚。后登进士。积劳至礼部尚书。学士所着。卫生家宝。及小儿方。传于世。子孙精医者甚多。皆以
  驻泊为名。
  〔王氏(俣)编类本草单方〕宋志三十五卷佚
  陈振孙曰。本草单方三十五卷。工部侍郎宛邱王俣硕父撰。取本草诸药条下单方。以门类编之。凡四千二百
  有六方。
  陈造跋曰。一则专。多则杂。事物皆尔。况药之用于病乎。予幼多疾。好穷药性。尝用香附子。用木贼。用
  露蜂房。皆一再验。其法尽载本草书。人顾不熟读之尔。思欲会蕞撷揽。以应须者。未暇也。不意此惠术有先之
  者。是书板在四明。予宰定海。首得之。列为三十五卷。始于服饵。终于妇人小儿。杂疗法亦备矣。然条分类别。
  一阅可见。益知异人世不乏。才贤有识。所在有之。装校藏秘。不惟自卫。旁济酬其夙心。而不假编集之劳。晏
  享此利。绍兴辛亥十一月朔书。书之何。志喜也。(江湖长翁集)
  〔何氏(称)经验药方〕宋志二卷佚
  陈振孙曰。何氏方二卷。太常博士括苍何称德杨撰。
  〔洪氏(阙名)集验方〕(医藏目录。作洪遵。澹寮方。作洪内翰迈。朱氏集验方。作洪迈。)宋志五卷注
  曰。不知名。佚
  陈振孙曰。集验方二卷。鄱阳洪氏。
  〔莫氏(伯盛)方〕书录解题一卷佚
  陈振孙曰。刑部郎中吴兴莫伯盛致道刻博济方于永嘉。而以其家藏经验方。附于后。
  〔李氏(朝正)备急总效方〕宋志四十卷佚
  陈振孙曰。备急总效方四十卷。知平江府溧阳李朝正撰。大抵皆单方也。
  〔孙氏(绍远)大衍方〕书录解题十二卷佚
  陈振孙曰。朝散大夫孙绍远稽仲撰。凡药当豫备者。四十九种。故名大衍。所在易得者不与焉。诸方附于后。
  〔钱氏(竽)海上方〕宋志一卷佚
  书录解题曰。海上方一卷。不著名氏。括苍刻本。馆阁书目有此方。云。干道中知处州钱竽编。
  〔李氏(观民)集效方〕宋志一卷佚
  陈振孙曰。集效方一卷。南康守李观民集。
  〔陈氏(言)根据源指治〕六卷佚
  〔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宋志六卷(按通行本。分作十八卷。)存
  自序曰。余绍兴辛巳。为叶表弟(桷)伯材。集方六卷。前叙阴阳病脉证。次及所因之说。集注脉经。类
  分八十一门。方若干道。题曰根据源指治。伯材在行朝得书。欲托贵人刊行。未几下世。遂已。淳熙甲午。复与友
  人汤致德远庆德夫。论及医事之要。无出三因。辨因之初。无逾脉息。遂举脉经曰。关前一分。人命之主。左为
  人迎。右为气口。盖以人迎候外因。气口候内因。其不应人迎气口。皆不内外因。傥识三因。病无余蕴。故曰。
  医事之要。无出此也。因编集应用诸方。类分一百八十门。得方一千五十余道。题曰三因极一病源论粹。或曰。
  现行医方山积。便可指示。何用此为。殊不知晋汉所集。不识时宜。或诠次混淆。或附会杂糅。古文简脱。章旨
  不明。俗书无经。性理乖误。庸辈妄用。无验有伤。不削繁芜。罔知枢要。乃辨论前人所不了义。庶几开古贤之
  蹊径。为进学之。使夫见月忘指可也。于是乎书。青田鹤溪陈言无择序。
  陈振孙曰。三因极一方六卷。括苍陈言无择撰。三因者。内因外因。不内外因。其说出金匮要略。其所述方
  论。往往皆古书也。
  处州府志曰。陈言。字无择。青田人。敏悟绝人。长于方脉。治病立效。有不可救者。则预告以期。晷刻无
  爽。作三因方论。研穷受病之源。用药之等。医者宗之。其徒王硕为简易方。并三论行于世。
  四库全书提要曰。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十八卷。宋陈言撰。言字无择。莆田人。是书分别三因。归于一治。
  其说出金匮要略。三因者。一曰内因。为七情。发自脏腑。形于肢体。一曰外因。为六淫。起于经络。舍于脏腑。
  一曰不内外因。为饮食饥饱。叫呼伤气。以及虎野狼毒虫。金疮压溺之类。每类有论有方。文词典雅。而理致简核。
  非他家俚鄙冗杂之比。苏轼传圣散子方。叶梦得避暑录话。极论其谬。而不能明其所以然。言亦指其通治伤寒诸
  证之非。而独谓其方为寒疫所不废。可谓持平。吴澄集。有易简归一序。称近代医方。惟陈无择议论。最有根柢。
  而其药不验。严子礼剽取其论。而附以平日所用经验之药。则兼美矣。是严氏济生方。其源出于此书也。宋史者
  录六卷。陈振孙书录解题亦同。此本分为十八卷。盖何钜所分。第二卷中。太医习业一条。有五经二十一史之说。
  非南宋人所应见。然证以诸家所引。实为原书。其词气亦非近代所及。疑明代传录此书者。不学亡术。但闻有二
  十一史之说。遂妄改古书。不及核其时代也。
  按侍医河野君(通)所藏宋椠三因方。亦为十八卷。则知非后人所分。陈振孙以无择自序。有绍兴中集方六
  卷之语。误与是书相混。宋志遂承其谬也。宋本及通行本。太医习业条。作五经诸史。不载二十一史之语。
  〔王氏(硕)易简方〕宋志一卷佚
  自序曰。医言神圣工巧尚矣。然有可传者。有不可传者。就其可传者言之。其略则当先诊脉。次参以病。然
  后知为何证。始可施以治法。古人所谓脉病证治四者是也。假如头疼发热。人总谓之感冒。不知其脉浮盛。其病
  恶风自汗。
  其证则曰伤风。治法当用桂枝。若其脉紧盛。其病恶寒无汗。其证曰伤寒。治法当用麻黄。或二证交攻。则两药
  兼用。傥脉之不察。证之莫辨。投伤寒以桂枝。投伤风以麻黄。用药一误。祸不旋踵。又况六淫外感。七情内贼。
  停寒蕴热。痰饮积气。交互为患。证候多端。亦有证同而病异。证异而病同者。尤难概举。若欲分析门类。明别
  是非。的用何药。谁不愿此。奈何素不知脉。况自古方论。已不可胜纪。宁能不惑于治法之众。将必至于尝试而
  后已。用药颠错。诸证蜂起。殆有甚于桂枝麻黄之误。古语有之。看方三年。无病可治。治病三年。无药可疗。
  正谓是也。故莫若从事于简要。今取常用之方。凡一剂。而可以外候兼用者。详着其义于篇。庶几一见而知。纵
  病有相类。而证或不同。亦可均以治疗。假如中风。昏不知人。四肢不收。六脉沉伏。亦有脉随气奔。指下洪盛。
  当是之时。脉亦难别。徒具诸方。何者为对。加之有中寒。中暑。中湿。中气。痰厥。饮厥之类。证大不同。而
  外候则一。急欲求其要领,则皆由内蓄痰涎。因有所中。发而为病。总治之法。无过下气豁痰。可解缓急。气下
  痰消。其人必苏。自余杂病。以类而求。其稍轻者。对方施治。自可获愈。或未全安。亦可藉此以俟招医。若夫
  城郭县镇。烟火相望。众医所聚。百药所备。尚可访问。其或不然。津涂修阻。宁无急难。仓皇斗揍。即可办
  集。今取方三十首。各有增损。备咀生料三十品。及市肆常货丸药一十种。凡仓猝之病。易疗之疾。靡不悉具。
  惟虚损癫痫劳瘵瘕渴利等患。既难亟愈。不复更录。是书之作。盖自大丞相葛公始辞国政。归休里第。命硕以
  常所验治方。抄其剂量。大概以备缓急之须。硕自惟么么不学。辱丞
  相知遇。不敢辞也。已而士夫间。颇亦知之。不以其肤浅。而访问者踵至。遂因已编类者。揭其纲目。更加辨析
  于其间。其略亦粗备矣。傥或可采。敢不与卫生家之共之。承节郎新瘥。监临安府富阳县酒税务王硕述。
  陈振孙曰。易简方一卷。永嘉王硕德肤撰。增损方三十首。咀药三十品。市肆常货丸子药十种。以为仓卒
  应用之备。其书盛行于世。
  刘辰翁曰。自易简方行。而四大方废。下至三因百一诸藏方废。至局方亦废。亦犹中庸大学显。而诸传义废。
  至诗书易春秋俱废。故易简方者。近世名医之薮也。四书者。吾儒之易简方也。(须溪记钞济庵记)
  杨士瀛曰。易简方论。前后活人。不知其几。近世之士。类以春秋之法绳之。曰。易简绳愆。曰增广易简。
  曰续易简。借古人之盛名。以自伸其臆说。吁。王氏何负于人哉。余谓易简方论。后学指南。四时治要。议论似
  之。自有人心权度存焉耳。况王氏晚年剂量。更定者不一。日月薄蚀。何损于明。若夫索瘢洗垢。矫而过焉。或
  者公论之所不予也。
  〔亡名氏校正注方易简方论〕一卷存
  题词曰。此书乃亲传真本。复加校正。与市肆所买者。大相辽绝。补阙漏者二十余段。如降气汤论症气之类。
  是也。论中多举局方等药,而不载方。今并注其下。计三十余方。如小续命汤之类。是也。若论中举其名。而方
  见于他段者。则不复更注。如白术酒。术附汤之类。是也。至于市肆丸子。不曾该载。治疗修合之法。则人欲自
  行修制者。必须参以局方而后可。今并该载其法。略无差阙。信为大备。家有其书。则凡遇疾病一披阅之。了然
  毕见。且板小字净。水
  陆之间。便于携带,尤为尽善。收书者自鉴别。
  〔孙氏(志)增修易简方论〕(澹寮方。作增损易简方。或作增品易简方。)佚
  卢祖常曰。窃见孙志宁增修易简。已自是起王硕。淬砺旧剑。及增撰简要。又复是推过李子建。掘凿新坑。
  倘见而不与匣其剑平其坑。则戕陷人。无尽期矣。
  〔卢氏(祖常)续易简方论〕五卷存
  自后序曰。先哲述显说。喻医道之难。有曰虱一虱也。其类虫。其形鲜。其患庠。其害轻。恶明而喜暗。去
  寒而就暖。咂肤咀血。求匹成孕。本不知其自。亦不有其种。初因恼人。搔而获之。唯一而已。及其盛也。累累
  于衣缝。纷纷于发鬓。扪之不尽。栉之复有。在体者不逾肩。在肩者不下项。可谓形性不殊。节守有定。何其色
  一有异。畏恶顿别。黑者值藜芦而衰落。白者近水银而暗亡。观此。凡为良工。临诊值病。证之纯者。治药当如
  童蒙之嘱小对。字字清切。证之驳者。处方当如才子之破合题。字字包尽。又云。一鬻生药家。有子年十七。已
  冠。头上多虱。父取水银。制髻绳以辟之。逾旬虮虱如故。荏苒容颜萎黄。精神憔悴。时云头冷。父疑其子思食
  致患。更医。只作思色调理。皆无寸功。父常斋道,一日斋者。见其子羸。起问其故。父罄情语之。道人详其
  头冷。便晓患生水银。徐微笑曰。无药可治。惟贫道有术以起之。只制银梗二条。如鼻窍大。各长二寸四分。按
  二十四气。梗顶须平容。贫道明早料理。患家深信其说。道人果如约至。索银梗。呵咒数四。纳患子鼻中。揖曰。
  且退,近暮再至。缓手取出银梗。视之大笑。以爪甲剔下水银十数滴。示其家人。一毫无取。怡怡而去。挽之不
  留。其子
  乃安。父因阅神农经。乃见水银之性。入人肉。令人百节挛缩。入人脑。能蚀人脑至尽。道人以银梗引水银。盖
  知以水银性能蚀银耳。凡所施为。无非神其术。以动患家之信心。即是而观。良工为学不可不博。见识不可不广。
  人命不可不重。取财不可不轻。用药不可不防患。不如是。不足以尽医道。安宜不知其难。习易简简要为师。借
  法而求食也。重命君子。欲服易简简要之药。敢请以纠缪参之。可投则投。可服则服。无蹈病未必杀人。药之杀
  人多矣之深戒。
  按卢祖常永嘉人。别号砥镜老人。书中称愚少婴异疾。因有所遇。癖于论医。吾乡良医陈无择先生每一会面。
  必相加议。据此祖常为绍兴以后人。是书于王氏并志宁二家。逐件纠剔。不遗余力。毒骂之甚。非为续述者。而
  其名书。似不可解。考澹寮方引是书。作易简方纠缪。始知后序所谓。请以纠缪参之之语。盖指其所着。顷读亡
  名氏撮坏集。医书部。有易简方纠缪。想后人与施氏书合梓。因改旧目。加以后集二字者欤。
  〔施氏(发)续易简方论〕六卷存
  题词曰。王德肤作易简方。大概多选于三因。而附以他方增损之。今世士夫。孰不爱重。皆以治病捷要。无
  逾此书。但其间有失点勘。未免大醇而小疵。予与德肤。早岁有半面之好。非敢求多之也。特以人命所关。不容
  缄嘿。于是表而出之。予岂好辨哉。永嘉施发政卿撰。
  后序曰。医家着书。立言以贻世。而脉理精微。难以遽解。要当明示其虚实冷热之证。使人易于适从。可也。
  王氏此方。名曰易简。士大夫往往以便于观览。故多用之。然其于虚实冷热之证。无所区别。谓之为简。无乃太
  简乎。此予续论之作。所以不能自已也。区区管见若此。乌知后人之不我是耶。淳癸卯夏五逾旬。敬书于寓室桂堂。
  僧继洪曰。施发着续易简方。谓二生饮方。王氏云。治卒中昏不知人。痰气上壅。咽喉作声。无问外感风寒。
  内伤喜怒。或六脉沉伏。或指下浮盛,并宜服之。其误后学人多矣。殊不知中风中寒。中湿中气。六脉沉伏者。
  固可随证增损用之。若指下浮盛。其脉必浮而洪数。此即挟热中风之候。乌可投以乌附大热之剂。如或用此。是
  以火益火耳。须先以稀涎饮。微微去其涎。俟稍苏。然后以加减小续命汤发散之。斯为得矣。今之为医者。所习
  多易简。凡见中者。不辨其冷热。遽投三生饮。三生未效。易以三建汤。三建复然。其技止于重丹而已。欲侥幸
  万一之中。而有时足以害人。皆王氏启之也。更有中暑一证。亦使人噎闷。昏不知人。其脉则虚弱而微迟。或者
  不审。以三生饮治之。祸不旋踵。可不谨诸。是乃施发之说也。继洪尝读医余一编。有谓中风脉不大者。非热也。
  是风脉也。又中疾气郁痰结。脉多沉伏。故亦有浮而非热。沉而非实者。是乃王氏不拘脉。而用三生饮之祖意也。
  亦未为全不是。然则果其脉浮数。而证有挟热。岂不误人哉。王氏又云。不问外感内伤。失之尤甚焉。固不可讳
  施发之说也。第施之辨脉犹未详。攻王之辞。亦有强而夺理处。故尝谓诸师易简方论。交相诋诃。各有偏枯。且
  惟纷纷于药裹。更不言及人之脏腑有阴阳。禀赋有浓薄。安得公论之士。为之裁断云。(澹寮方)
  〔徐氏(若虚)易简归一〕佚
  吴澄序曰。近代医方。惟陈无择议论。最有根柢。而其药多不验。严子礼剽取其论。而附以平日所用经验之
  药。则既兼美矣。王德肤学于无择。易简三十方。盖特为穷乡僻
  原。医药不便之地。一时救急而设。非可通于久远。而语于能医者流也。是以不免于容易苟简。其有以来施卢之
  攻也宜。且加疟痢之证。病源不一。治法自殊。世有执无痰不成疟。无积不成痢之说。而概用一药者。或验于甲。
  而不验于乙。人但咎其药之不灵。而孰知由其辨之不明哉。数见病疟者。对证根据施氏用药。又数见病者。对证根据
  严氏用药。证各不同。无不应手愈。信夫对证之明。而处方之当者。其效如此。德肤局以四兽断下二药。岂可不
  笑也耶。德肤以来。增补其书者凡三。曰孙。曰施。曰卢。豫章徐若虚昔以进士贡儒。而工于医。又取四易简而
  五之。名曰易简归一。其论益微密。其方益该备。施卢且当避席。而况王若孙乎。虽然。微密非易也。该备非简
  也。非易非简。而犹曰易简。盖不忘其初。吾取其有功于愈疾。有德于人而已。于书之难易繁简也。夫何计。(
  文集)
  按医方类聚中所载王氏易简方。与德肤书不同。不知出于何人。其体例亦类录四家而成编。岂徐若虚所着者
  欤。山本莱园(允)尝辑为一卷。虽非完璧。使览者易于运用也。
  〔夏氏(德懋)卫生十全方〕宋志十三卷佚
  四库全书提要曰。卫生十全方三卷。奇疾方一卷。宋夏德撰。德字子益。其里贯始末未详。是书有唐仲友
  原序。云。友人夏子益裒其师传之方。经常简易。用辄得效者。为十卷。并取旧所家藏他方。掇其佳者。为二卷。
  附以自着奇疾方一卷。共十三卷。则此书非一人之所着。观其治腰肾疼方。即唐郑相国方。其明证也。今从永乐
  大典录出。辑为上中下三卷,虽与原书卷数。十不逮其三四。然诸证方药论说亦已略具其中。如肝胀离魂。眼见
  禽虫飞走。及眼赤。浑身
  生斑。毛发起如铜铁。鼻中毛长五尺。口鼻腥臭。水流有铁色。虾鱼等证。皆罕见之变怪。而治法甚为平近。盖
  本于相传禁方。不主寻常之轨辙。他如奏功散之治产后中风。率皆平正简当。则固非徒矜新异者矣。书录解题。
  仅载奇疾方一卷。宋史艺文志所载。则书名卷数。与仲友序并合。其奇疾三十八方。已附见传信适用方中。又散
  见本草纲目中。然不可以他书所引。转废其本书。故仍辑为一卷。附之于后。至其孰为师传之十卷。孰为家藏旧
  方之二卷。则已不可辨别。故亦合而编之焉。
  〔治奇疾方〕书录解题一卷佚
  陈振孙曰。夏子益撰。凡三十八道。皆奇形怪证。世间所未见者。
  〔亡名氏中兴备急方〕宋志二卷佚
  按弟坚曰。卫生家宝方。载中兴活血丹。称此方庐山中兴寺僧传。据此。是书亦彼僧所编欤。
  〔陈氏(阙名)经验方〕宋志五卷注曰。不知名。佚
  赵希弁曰。陈氏经验方五卷。上书林陈先生集。李文懿公壁为之序。
  〔赵氏(铸)瘅疟备急方〕宋志一卷佚
  〔黄氏(环)备问方〕宋志一卷佚
  〔王氏(世明)济世万全方〕宋志一卷佚
  〔亡名氏安庆集〕宋志十卷佚
  〔吴氏(彦夔)传信适用方〕宋志一卷未见
  陈振孙曰。传信适用方二卷。称拙庵吴彦夔。淳熙庚子。
  四库全书提要曰。传信适用方二卷。不着撰人名氏。宋
  史艺文志载此书。亦不云谁作。而别有刘禹锡传信方二卷。考此书每方之下。皆注传自某人。中有引及和剂局
  方者。必非禹锡书也。书录解题。有传道适用方二卷。称拙庵吴彦夔淳熙庚子撰。与此本卷秩正同。知此即彦夔
  之书。传写讹信为道也。此本由宋椠影写。前后无序跋。所录皆经验之方。中有八味丸问难一条。尤深得制方之
  旨。其余各方。虽后人之选用。而采择未精者尚多。未附夏子益治奇疾方三十八道。其书罕见单行之本。明李时
  珍本草纲目所载。疑岁从此钞出也。
  〔陈氏()手集备急经效方〕宋志一卷佚
  陈振孙曰。陈氏手集方一卷。建安陈。
  〔余氏(纲)选奇方〕书录解题十卷佚
  陈振孙曰。青田余纲尧举撰。
  〔选奇方后集〕书录解题十卷佚
  〔杨氏()家藏方〕宋志二十卷存
  自序曰。夫医之为艺,探天地清浊之源。察阴阳消息之机。顺四时之宜。藉百药之功。以治人之疾者也。粤
  自神农着金石草木之书。黄帝岐伯撰内经素问。其学盛行而不废。名世之士。若扁鹊和缓。艺成而名立。盖班班可
  考。然皆心得其微。取诸左右。砭艾汤熨。变化不测。实未曾为方以诏后之人也。惟伊芳尹论汤液。汉长沙太守张
  机仲景引而申之。始有可传之方。盖已末矣。夫疾病之变无穷。而吾之为方有限。欲以有限之方。通无穷之变。
  其不附会臆度。缪以毫厘者。鲜矣。是以有经络形证之辨。有增减参伍之法。神而明之祈其人。呜呼。岂以后人
  若扁鹊和缓者。不可觊一得于千百年之间。而入之有疾。盖死生于呼吸之际。不得已而有是
  也欤。由是言之。后之医。以方为书者。凡有一得之效。举不可废也。余家藏方甚多。皆先和武恭王。及余经用。
  与耳目所闻尝验者也。来当涂。郡事多暇。日发箧出之。以类编次。凡用药相似。而责效不同者备列之。得一
  千一百一十一道。盖今之为医者。皆有自尝试之方。深藏箧中。不轻以语人。侥幸一旦之售。以神其术。今余之
  所得。多良医之深藏而不语人者也。方将使人家有是书。集天下良医之所长。以待仓卒之用。不亦慈父孝子之心
  乎。于是锓木郡斋。以广其传云。淳熙五年三月乙未朔。代郡杨序。
  宋史杨存中传曰。存中子。签书枢密院事。昭庆军节度使。
  陈振孙曰。杨氏方二十卷。枢密杨子靖以家藏方一千二百十有一首。刻之当涂。世多用之。
  按子靖仕履。宋史欠详。今考之钱塘六和塔石刻四十二章经第三十八段。子靖所书。署曰。左朝请郎。尚书
  都官员外郎。兼玉牒所检讨官。兼权户部员外郎杨。崔敦诗。玉堂类稿。有杨除节度使制。称特授靖海军节
  度使。根据前提举佑神观。进封繁时郡开国侯。加食邑五百户。食实封二百户。又有赐徽猷阁学士太中大夫提举神
  佑观杨上表再辞免。除靖海军节度使签书枢密院事进封雁门郡开国侯加食邑实封。不允。仍断来章批答。又有
  赐昭庆军节度使杨辞免知荆南府。不□诏不得。更有陈请诏。又有赐昭庆军节度使提举隆兴府玉隆万寿宫杨
  上表。再免知江陵府。不允。不得再有陈请。诏是。皆可以补史之遗文。
  〔胡氏(元质)总效方〕宋史十卷佚
  按东密延玺跋杨氏方曰。枢密洪杨二公。给事胡公。前后守当涂。各有方书。锓木于郡中。亦遗爱之一端也。
  其名曰洪氏集验。杨氏家藏胡氏经效云。此胡氏方。似元质所着。而宋志总字。恐是经
  讹。
  〔陆氏(游)续集验方〕宋志二卷佚
  跋曰。予家自唐丞相宣公。在忠州时。着陆氏集验方。故家世喜方书。予宦游四方。所获亦以百计。择其尤
  可传者。号陆氏续集验方。刻之江西仓司民为心斋。淳熙庚子十一月望日。吴郡陆某谨书。(文集)
  〔朱氏(端章)卫生家宝方〕宋志六卷阙
  徐安国序曰。传云。古之人不在朝廷之上。必居医卜之中。医卜贱伎。而有道之士。所注意焉。何也。吉凶
  死生。民之大患也。卜以知来。医以起死。与民同患。孰先斯二者。故世之奇人。道不时遇。和光同尘。与世俯
  仰。不鬻卜于人间。则卖药于都市。盖忧国惠民。无所发泄。不得不然也。若乃进而抚世。泽加于民。视医卜之
  伎。犹日中之爝火耳。何足溷吾天君耶。今有人焉。不以声华荣利易其心。而刻意方药。形愁思眇。若逃世之士
  不得志者之所为。是必爱人利物之诚。发于天性。有不容自已者。则古岐伯伊芳尹大仓公张长沙其人也。而今于南
  康郡守朱公端章见之焉。公政不徒善。志在及物。曰。问民疾苦。州刺史事也。而民之疫疠。则疾苦之大者。吾
  可勿问乎。乃辨四时寒暑燥湿之气。处方治药。家访庐给。旦旦以之全活者众矣。复于暇日。召州从事徐安国。
  出方书数编示之曰。此书传自先世。或经手录。无虑百方。世莫得睹。将广。其虑搜罗未尽。而利不博。盍为余
  增广之。仆久蓄是志。耳剽目窃。编类猥多。禀命而退。复加访讨。或僚朋秘以全生。乡贵贵珍而世鬻。寒儒穷
  年集验。方士肘后密传。一旦尽得之。删去繁重。采掇秘要。与类相从。咸归于条贯。就道齐而正焉。公喜而名
  之。曰卫生家宝。共八百余方。凡四十三门。锓诸板。以遗天下与来世。噫。是书比千金圣惠虽略。比本事必用则详。
  家藏一本。以备缓急。老幼可安堵矣。仁人之利。岂不博哉。或曰。用药如用兵。徒守古法。不知合变。鲜不败事者。
  纸上语何可恃耶。仆曰。不然医之有方书。如射之有正鹄。虽不必中。而失亦鲜矣。若夫智悟神圣。学精工巧。心术之
  妙。运于杳冥之中。而应于色脉之表。则方书特土苴尔。故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淳熙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承议
  郎签书南康军判官厅公事徐安国谨序。
  〔卫生家宝汤方〕宋志三卷阙
  〔叶氏(大廉)录验方〕书录解题三卷存
  陈振孙曰。大社令延平叶大廉撰。
  跋曰。叶氏录验方。大廉先世所传。平日受用者也。大廉少好藏书。而于方书。尤所注意。宦游四方。每岁卒传录
  成册。虽所积卷帙甚富。前此未见人用。或用而未见其效。与夫大廉疑之而未敢轻用者。皆不敢传之于人。大廉尝见医
  家有能疗人之病。而少有授人以方者。每自思之。与其施药于人。岂若录已验之方。使其传之浸广。遂略分门类。别为
  上中下三卷。俾寿春刘良弼三山许尧臣二医士。详加校正。而本于龙舒郡斋。淳熙丙午孟冬朔。延平叶大廉谨书。
  李景和跋曰。上叶氏录验方。大社顷在龙舒。面以见授。具言集此书之不苟。予归而试之。如治伤寒神授解肌汤。
  补心七宝丹等药。皆有奇效。予后为为婺日。两狱遇有病囚。居民间值时气。辄施解肌汤为剂。动以数十斤许。服者
  无不立愈。得名神捷。诚不忝。江淮间人。多信用之。它所或未之见。予故刻之东阳郡斋。嘉泰甲子九月望。浔阳
  李景和书。
  〔王氏(执中)既效方〕佚
  王KT曰。峡州教授王执中刊一书。名既效方。(百一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