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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經: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争,善用人者為之下。是謂不争之德,是謂用人之力,是謂配天,古之極也。
  傳:善治士卒者,慈以愛人,不先犯物,故不為剛武。善於戰鬬者,唱而後應,不好凌敵,故不至威怒。善於勝敵者,不以利動,因勢而取,故不為先舉。善於用人者,卑身損己,與下者齒,故常為之下。用師則以和而克,故為不争之德;使民則悅以犯難,故為用人之力。如此者,所謂天道自然,其間無巧,乃可以克配上帝,乃古者之至極。
  經:用兵有言:吾不敢為主而為客,不敢進寸而退尺。是謂行無行,攘無臂,執無兵,仍無敵。禍莫大於輕敵,輕敵則幾喪吾寶。故抗兵相加,哀者勝矣。
  傳:老氏痛當世用兵,以好殺為本,故舉古之軍志以明不得已之徵。夫用師之法,為主者以起戎為謀,為客者以應敵是務,進雖少漸近於殺,退雖多轉近於生,故不敢為主而為客,不敢進寸而退尺,猶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也。故將前趾於順行則若無行可列,將奮臂而先登則若無臂可奮,將操其兵則若無兵將引。其敵則若無敵,常以慈愛為本,不樂殺人,人感其慈愛,争為之用,若手之救頭,若子之救父,卒至無敵於天下。夫無敵於天下者,是戰而勝也。戰而勝者必多殺人,多殺人者莫大之禍。夫如此,則近於喪吾所寶之慈矣。既多殺人,不慈甚矣,而曰幾亡吾寶者,何也?我本以慈愛,不樂殺人,不得已而至無敵,非吾志也。既非本志,則為喪矣,猶未大失,故曰幾亡。由此言之,則舉兵相加,若勝負未定者,能愛其民則鈴全其勝矣。何者?夫愛其民者,必哀其死,民知君之哀民之死,必反哀君之亡,故相率用命,以政其勝。始以愛民為本,終以哀死致勝,故曰哀者勝焉。
  經: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事有君,夫唯無知,是以不吾知也。知我者希,則我者貴。是以聖人被褐懷玉。
  傳:老氏言,吾所言之言必有物,故甚易行,而天下之人昏於欲,故莫之能行。然吾所行之事鈴有君,君謂理也。夫唯天下之人無能知此者,是以不知我也。若夫微妙玄通,深不可識,則知我者希矣。夫唯人所不識,而我獨能有之,則在我者貴矣。是以聖人被褐以晦其外,懷玉以貞其內。經所謂質真若渝,此之謂也。
  經: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矣。夫唯病病,是以不病。聖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傳:明白四達,若不知者,其知尚矣。不知此明白四達者,其知病矣。夫唯能病其所病,是以其病不能病。聖人所以不為知所病者,以其能病其知之病,是以其知不能病也。
  經: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矣。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夫唯不厭,是以不厭。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傳:《易》曰:小人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戒,此小人之福也。故曰:屨校滅趾,無咎。小人以小惡為無損而弗去,故惡積不可掩,罪大不可解。故日:荷校滅耳,凶。此民不畏威則大威至之謂也。夫小人之所以不畏威而弗去惡者,心之過也。大威至而不可解者,身之禍也。聖人則不然,知其心所以去其過,愛其身所以畏其禍,故能養其生而全其形矣。夫心者,神之所常居也。無以嗜欲褻之,則不狎矣。神者,形之所以生也。無以多事勞之,則不厭矣。夫唯人不厭神,是以神不厭人,則所謂知其心,有過則去之,不自見能養其生也。自愛其身,有禍則畏之,不自貴能全其形也。若貴能全其形,若見能養其生,是教民以非道養生,非理全形矣。故去彼見貴,取此知愛。
  經: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此兩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惡,孰知其故?是以聖人猶難之。天之道,不争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繟然而善謀。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傳:勇於果敢,殺之道也。勇於不果敢,生之道也,此兩者俱勇而所施各異,勇於敢則害物之命,勇於不敢則利物之生。然則天之所惡其勇敢乎?其強梁乎?勇敢者殺物,強梁者殺己,誰知天惡勇敢強梁者之故,能以巽順柔弱為用乎?《書》曰:高明柔克。故天以柔弱為德也。何以明之?天不與萬物爭而萬物自伏,此善勝也;不與百姓言而百姓自信,此善應也;不與四時期而四時自至,此自來也。雖有三德,不為物先,然而垂象見吉凶,知之於未兆,福善禍淫不差毫髮,可謂善謀者矣。故天之禁網雖恢恢然疏緩,而反道敗德者未嘗失之。《書》曰:為善天降之百祥,為不善天降之百殃。此之謂也。
  經: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人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常有司殺者殺。而代司殺者殺,是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希有不傷其手矣。
  傳:天下之民常為利欲所陷,雖之於死而猶不止,如之何當世之君作為嚴刑酷法,趨欲以死懼之哉。若使民常懼死,吾得奇邪者殺戮之,則人當誰敢更為奇者。今雖得殺之,而為者不已,則知民不畏死亦已明矣。然則作為嚴刑酷法,既不可以威眾,則天下有罪者,宜付之於至當。故聖人法天明威,以制五刑,主至當之刑謂之司殺者。《書》曰: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哉。故刑期無刑,惟刑之恤。若世主不使司殺者以至當之理議讞罪人,而苟任其情自專殺戮,是猶代大匠斲樸矣。夫不善於斲而苟以代人,則必齾斤析指而功用不就,則所謂希有不傷其手者矣。故管仲曰:人君修官上之道,而不言其中,故人君下及官中之事,則有司不任,無代馬走,無代鳥飛。此之謂也。
  經: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民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輕死。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也。
  傳:古者公田籍而不稅,後世什一而稅,亦天下之中也。今之在上取民食稅之多,則民不得不饑矣。古之在上者,無為無欲,是以其民少事,各遂其性。今也其上有為有欲,是以其民多事,不得安其生,故至於難以致治也。民之生也,蓋有常理,不可厚也。苟厚其生,必過於理,過理生生,必得其死。是以輕至於死,由於生生。夫唯無以其生為生者,是以外其身而身存也。外其身而身存,則賢於貴其生者遠矣。
  經: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彊。萬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堅彊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彊則不勝,木彊則共。彊大處下。柔弱處上。
  傳:夫生則柔弱,死則堅彊,人與萬物同歸於此,是以聖人守柔弱,惡堅彊。故兵彊於眾,則諸侯共加其國矣;木彊於幹,則枝葉共生其上矣。故彊幹大本常處於下,柔條弱枝常處於上。木猶如此,況於人乎?況於國乎?
  經:天之道,其猶張弓乎?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而奉有餘。孰能以有餘而奉於天下?其唯有道者乎。是以聖人為而不恃,成功而不居,其不欲見賢耶。
  傳:《易》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陽主昇,陰主降。陽昇極天則降,陰降極地則昇。此則抑高舉下,蓋張弓之象也。天道盈虛,一章七閏,損日之有餘,補月之不足。人道則不然,損其不足之民,而奉有餘之君。孰能法天之道以為人道,損己之有餘,以奉天下之不足?其唯有道之士乎。在《易》損下益上曰損,損上益下曰益,以下為本也。是以聖人能為之而不恃其事,能成功而不居
  其所。以其不欲見賢於人,故天下謂之似不肖,皆損有餘奉不足之旨也。
  經:天下柔弱莫過於水,而攻堅彊者莫之能勝,其無以易之。故柔之勝剛,弱之勝彊,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故聖人言: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受國不祥,是為天下王。故正言若反。
  傳:夫溜之細可以穿石,是用其柔弱,無物可以易之,則知柔弱勝剛彊,其理明矣。天下莫不明知其如此,而莫能效而行之,故老氏舉聖人之言以勸之,蓋亦《三墳》之遺文也。能受國之垢汙乃可為社稷之主,能受國之不善乃可為天下之王,斯言甚正而觀之若反。《傳》曰:山澤納汙,國君含垢。蓋近之矣。
  經: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故有德司契,無德司徹。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傳:夫上下相親,民則無怨。民之不親,大怨作矣。雖能和之,其傷不復,既有餘怨,安足以為善哉,必也使無怨乎?古者結繩為約而民不欺,破木為契而民不違,何者?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故聖人之心與百姓心猶左右契耳。契來則合而不責於人,故上下相親,怨用不作。後世不能執左契以應物,而守常徹以軌民,用此求和,必有餘怨。是知有德之君則司心契以無怨,斯得善矣。無德之君則司徹跡以和怨,安足以為善乎?夫天道無所私,唯善人是與,猶聖人執左契,唯以與物為心也。
  經:小國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傳:夫小國寡民,勢不足以自存者。使有道莅之,猶能使民雖有什伯之器,終不用之於戎事,故民樂其生而重其死,安乎土而不轉徙。不遠交以求援,故雖有舟輿,無所乘。不近攻以取利,故雖有甲兵,無所陳。上下相安,幽明不欺,使民復結繩之約用之而不違。嗜欲甚寡,故甘其糲食,美其儉服。征稅甚薄,故安其常居,興其淳俗。與國比鄰相望於遠近,雞鳴犬吠相聞於都鄙,如此其密邇也。然而無欲無求,各得其所,有以至老死而不相往來者,治之極也。老氏所以陳道德之教,其志於此乎。
  經: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辯,辯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聖人無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争。
  傳:信實之言不必美者,以其質也。美好之言不必信者,以其華也。善於心者不必辯,本乎樸也。辯於口者不必善,貴乎言也。知其要者不必博,少則得也。博於事者不必知,多則惑也。聖人唯善是與而無私利,故無所蘊積。盡以善為人,而己得善斯愈有也;盡以利與人,而己得利斯愈多也。天之道,春夏生之畜之,秋冬成之熟之,是利而不害。聖人之道,順物之理,而不與物争,蓋法天而然也。
  道德真經傳卷之四竟
  為人:原本作『與人』,據指海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