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黎,较小的一些旅馆和大部分私人住宅都没有大门钥匙,而是由门房,即看门人关大门,一旦外面有人敲门,大门就会由门房室自动开开。而在这些较小的旅馆和住宅里,一般只留一个门房或者房东、老板自己看管大门,但不是整夜蹲在门房室,而是从自己的夫妻床上按一下电钮把大门开开大多数还处在半睡的状态呢。如果谁要外出,就叫一声:请开开门。同样,每一个从外面进来的人,都得报一下自己的名字,以便到了夜间陌主人无法潜进屋来—理论上是这样。现在再回过头来说,有一天凌晨两点光景,我住的那家旅馆的门铃被外面的人拉响了,进来的人也报了自己的名字,听上去像是旅馆里的某一位住客;而且那位住客还在门房里留下了自己的房间钥匙。本来这是守门人的责任:从窗玻璃证实一下这位晚来客人的身分,但是显然由于守门人太因而没有这样做。过了一小时后,里面又有人要外出,叫了一声:请开开门。守门人在开了大门后忽然警觉起来:怎么凌晨两点以后还有人要外出。于是他从床上起来,看到那个从旅馆出去的人拎着一只箱子向小巷走去;守门的旅馆老板赶紧披上睡衣,穿上拖鞋,跟踪那个可疑的人。可是当他看到那个人拐了一个弯走进小田园街一家小旅馆时,他自然也就不再怀疑那个人是窃贼或小偷了。于是又安安稳稳地躺下睡觉。
而现在他对他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十分后悔,他带着我急急冲冲去找最近的那个站岗警察。随后我们立刻到小田园街那家旅馆去查问,并且发现:我的箱子虽然还在那里,但那个小偷却不在—显然他是出去了,为的是到附近的某家酒吧去喝早晨咖啡。于是,两名便衣警察在小田园街的那家旅馆门房里守候着那个坏蛋:当他半小时后毫无疑虑地回来时,他立刻被逮捕了。
现在,我们两个人—老板和我—不得不一起去警察局履行公事。我们被带进那间警长的房间。那位警长是一位留着小胡子、胖得要命、和蔼可亲的先生,穿着一件钮扣解开的外套,坐在写字台后面。写字台上乱七八糟地堆满着各种文件,满屋都是烟味。桌子上还放着一大瓶葡萄酒,这表明这位先生完全不属于那种敌视生活和冷酷无情的警察行列。遵照他的命令,那只箱子被送进屋来。我应该说明,箱子里是否缺少重要东西。看来,里面唯一值钱东西是一本总额为两千法郎的信用存折,但是在我住了数月之后已经用去了许多,而且谁都明白,这样一本存折对别人是没有用的;再说,这本存折事实上还一直放在箱子的底部,没有动过。于是作了这样的口供记录:
我承认这只箱子是我的财产,里面没有丢失任何东西。这以后警长命令把小偷带进来。我倒挺想看看那种场面。
说来,看到那种场面也真是值得。两个警士押着小偷进来,他本来就又瘦又弱,夹在两个粗壮的警士中间,更显得奇形怪状,活象一个可怜鬼。他衣衫褴褛,衣领都没有了。看得出来,由于极度的饥饿,蓄着一撮小胡子的脸尖复得象只老鼠面孔。他是一个很不高明的小偷—假如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下面这一点就足以证明他很不在行:他没有在作案后的第二天一早就带着箱子溜之乎也。他站在有权力的警长面前,两眼低垂,全身微微颤抖,仿佛是受冷受冻所致。我不得不羞愧地说,我不仅为他感到难过,甚至感到自己对他产生了某种怜悯之心。而当一名警官郑重其事地把各种从他身上搜来的东西一一陈放在一块大木板上时,我的同情之心更是倍增。简直想不出还有比它们更稀奇古怪的藏在身上的东西了:一块非常脏、非常破的手帕;钥匙串上挂着十二把各种大小规格的万能钥匙和撬锁钩—互相碰撞起来会象乐器似的叮当作响;一只破皮夹;但是幸亏里面没有武器。这至少可以证明这个小偷虽然以大家熟知的方式干他的行当,但用的却是和平的方式。
首先,当着我们的面检查了那只皮夹。结果令人惊讶。这倒不是因为发现里面有几千或几百法郎,或者发现里面一张钞票也没有,而是发现里面有二十七张袒胸露肩的女舞蹈演员和女演员的照片以及三、四张裸体照。显而易见,这无非是说明这个细瘦、优伤的小伙子是一个美的热烈的爱好者,巴黎剧坛的那些明星们对他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但他至少要把她们的照片藏在自己的心窝边,除此以外,没有其他不法行为。虽然警长用故意装出严厉的目光,一张一张察看着那些裸体照,但却逃不出我的观察:一个处于这样境遇的违法者竟会有这种收藏兴趣,使他觉得很有意思。我也和他一样,因为当我看到这个可怜的罪犯对美有这样的爱好时,我对他的同情也就再次明显增加了。于是,当警长一边郑重其事地拿起笔,一边问我是否要起诉即对那个罪犯提出控告时,我自然立刻回答说:不。
第54章巴黎,永远焕发青春的城市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