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8(八,二八)
(1)令蔡锷来京(蔡于二次革命时联合黔桂调停,遭袁世凯之忌),任命唐继尧署云南都督(由谢汝翼护理,云南师长李鸿祥、谢汝翼
拟拒唐,唐得旅长师长张子贞之助始克回滇),刘显世为贵州护军使,赵倜为河南护军使。
(2)张勋向南京日本领事馆谢罪。
9.29(八,二九)任命李纯署江西都督(原由黎元洪兼,至是解除)。
9.30(九,一)
(1)外交团会议,日公使提议以履行国际义务为承认中华民国政府条件。
(2)改盐务筹备处为盐政署,以张弧为署长。
(3)任命四川第一师长周骏代黄毓成为重庆镇守使(时川军第二师长刘存厚等已进迫重庆)。
10.1(九,二)中日铁路实行联络。
10.2(九,三)福建德化英国教堂被匪焚毁。
10.4(九,五)
(1)宪法会议公布制定之大总统选举法七条。
(2)任命唐继尧兼署云南民政长(二次革命后原任民政长罗佩金去职)。
10.5(九,六)
(1)中日满蒙五路换文(四平街至洮南、开原至海龙、长春至洮南、洮南至承德、永吉至海龙五路)。
(2)黄毓成率滇军离重庆回贵州。
10.6(九,七)
(1)袁世凯威迫国会,当选为正式总统(是日有所谓公民团者,包围议场,限即日选出总统)。
(2)日、奥、荷、葡承认中华民国。
(3)相友会、超然社及集益社之一部合组为中大党(刘揆一、朱兆莘、郭人漳等主之)。
(4)河南党人阎梦松等二十九人在开封被杀。
10.7(九,八)
(1)黎元洪当选为正式副总统。
(2)英、俄、法、德、义、比、瑞典、丹麦、西班牙承认中华民国(10.8瑞士承认,10.9挪威承认)。
(3)任命王瑚署湖南民政长。
10.8(九,九)
(1)安徽都督倪嗣冲通电,请驱逐身居要津之国民党人。
(2)江西都昌洪匪杀知事,占县城。
10.9(九,一0)
(1)美总统威尔逊电贺袁世凯就任总统。
(2)中法实业借款五千万法郎成立。
(3)湖南讨袁军总司令,鄂豫招抚使蒋翊武在广西桂林被杀(黎元洪力主枪毙)。
10.10(九,一一)
(1)袁世凯、黎元洪就总统副总统职。
(2)蔡锷交卸云南都督。
(3)任命刘存厚署重庆镇守使。
10.12(九,一三)豫匪白狼自鄂北抵返河南邓县。
10.13(九,一四)
(1)令拿办助乱之江西省议员四十六名。
(2)任命许世英为奉天民政长。
(3)长春开东蒙古二次大会。
(4)中英藏西谟拉会议开始(中国委员为陈贻范、王海平,英为H.McMahon.A.Rose,藏为谢脱拉)。
10.14(九,一五)
(1)宪法草案脱稿。
(2)外交部照会各国公使,提议修改税则。
(3)任命李鸿祥署云南民政长。
10.15(九,一六)
(1)豫匪白狼陷河南新野。
(2)北京总检查厅通缉孙中山、黄兴、陈其美、李烈钧、许崇智、陈炯明、谭人凤、张继、熊克武、钮永建、何海鸣、廖仲恺、朱执信、邓铿等。
10.16(九,一七)
(1)袁世凯咨众议院请增修约法。
(2)任命钱能训为内务次长,吴炳湘为京师警察总监,王治馨为顺天府尹。
(3)蒙古哲盟科尔沁辅国公归诚。
(4)豫匪白狼陷河南邓县。
10.17(九,一八)熊希龄、梁启超、张謇谒袁世凯,商大政方针(张于昨到京)。
10.18(九,一九)
(1)袁世凯为立法权限事询宪法会议(拟派员列席,陈述意见)。
(2)派林万里帮办福建善后事宜。
(3)派梅馨会办湖南裁兵事宜。
10.19(九,二0)
(1)袁世凯致书清帝溥仪,声明恪守优待条件。
(2)任命高增爵署陕西民政长。
第4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