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一)>第27章
12.1(一0,二三)
(1)改海军左右司令为第一、第二舰队司令,分以蓝建枢、徐振鹏任之。
(2)中央司法会议开会(王黻祎为议长,12.5闭会)。
(3)梁启超主办之「庸言」报(半月刊)出版(三年六月停刊)。
12.3(一0,二五)任命陈炯明为广东护军使,龙济光为广东护军副使(广东总绥靖处裁撤)。
12.4(一0,二六)
(1)任命庄蕴宽督办浦口商埠事宜。
(2)海军总司令黄锺英卒。
12.5(一0,二七)
(1)任萧耀南为陆军第三师参谋长。
(2)颁布「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
12.6(一0,二八)
(1)芜湖驻军以欠饷哗变。
(2)蒙匪窜回开鲁,杀西扎鲁特公爵、东扎鲁特福晋。
12.7(一0,二九)陆征祥向俄使提出外蒙问题草案五条。
12.8(一0,三0)
(1)公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
(2)授萨镇冰为海军上将,沈寿?、程璧光为海军中将。
12.9(一一,一)
(1)英使朱尔典以安庆查禁私运鸦片,有违约章,向外部抗议,要求赔偿英商损失。
(2)孙中山在杭州讲民生主义大纲。
12.10(一一,二)
(1)举行众议员初选。
(2)南昌兵变。
(3)吴敬恒致书袁世凯,辞勋位。
12.11(一一,三)
(1)任命王闿运为国史院院长(一作11.30)。
(2)任命李鼎新为海军总司令。
(3)布告保护归国侨民。
(4)锡林郊勒盟失各。
12.12(一一,四)
(1)蒙古乌兰察布盟反正内附。
(2)任命徐鼎康为吉林民政使(原任韩国钧辞职)。
12.13(一一,五)筹边使章炳麟到吉林省城。
12.15(一一,七)
(1)布告国会议员非一党派一地方所得而私,初覆选时不得违法竞争。
(2)派张振勋前往南洋调查商务,联合侨商筹办内地开埠事宜。
(3)公布戒严法。
12.16(一一,八)
(1)任命汪瑞闿为江西民政长(李烈钧拒之),尹昌龄为四川内务司司长。
(2)授荫昌、姜桂题、冯国璋为陆军上将。
(3)任命蒋方震为军官学校校长。
(4)黄兴自长沙赴汉口,就任汉粤川铁路督办新职。
(5)册封达赖专使马吉祥、姚宝来自北京出发。
12.17(一一,九)直隶都督冯国璋,河南都督张镇芳,赞成由各省派员组织宪法起草委员会(江苏都督程德全曾通电,主各省先行
设会起草宪法,以为国会讨论张本。赞成者颇多,黎元洪等不以为然)。
12.18(一一,一0)
(1)任命周学熙为税务处督办,孙宝琦为会办。
(2)派张锡銮为奉天西边宣抚使,温宗尧、王人文为西藏宣抚使。
12.19(一一,一一)任命黄炎培为江苏教育司司长。
12.20(一一,一二)
(1)香港破获日人伪造广东纸币。
(2)任命廖仲恺为广东财政司司长。
12.21(一一,一三)
(1)六国银行团议决如8.30合同取消,中国与银行团借款合同签订,可于下月垫款二百万镑。借款总额二千五百万镑。
(2)日本桂太郎第三次内阁成立(西园寺公望内阁辞),加藤高明任外务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