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二,二七)
(1)袁世凯电令陆征祥向俄国声明,外蒙之事非经中国承认者,一概无效。
(2)黄兴电请取消南京留各府,由江苏都督程德全移驻南京。
(3)黄兴查禁军人组织之大公党。
(4)黄兴将南京赣军变兵二百余名正法。
4.15(二,二八)
(1)袁世凯覆3.25四国公使抗议,俟唐绍仪、熊希龄到京,当予满意措置。
(2)任命王正廷为工商次长。
(3)命河南都督张镇芳剿办鲁山土匪(白狼)。
(4)前陕甘总督升允电袁世凯,清帝退位非太后本意,非奉太后懿旨,断不承认共和。
(5)孙中山自武昌抵上海,即为唐绍仪等饯行。
(6)唐绍仪、蔡元培、宋教仁自上海赴天津(唐在沪商军政人事及借款)。
(7)统一党代表孟森、黄云鹏,民社代表孙发绪、胡钧、项骧,国民公会代表陈敬第、黄群,国民协进会代表周大烈、籍忠寅,国民党
代表沈彭年、张毓英,共和建设讨论会代表孙洪伊、汤化龙、林长民在上海会商合并问题。
4.16(二,二九)
(1)任命陈宧为参谋次长(实际主持部务)。
(2)任命陈贻范为驻沪通商交涉使。
(3)任命张勋为厢红旗都统(张驻兖州约三四千人,自称署理两江总督)。
(4)通令劝农保商。
(5)比国借款一百万两在俄京交付。
4.17(三,一)
(1)袁世凯电谢美国参议院通过承认中华民国案。
(2)新任俄国驻华公使库朋斯基抵北京。
(3)任命冯元鼎为交通次长。
(4)孙中山在上海讲演,勉实业界研究社会主义(又曾对同盟会讲民生主义狭义)。
(5)南京赣军撤回江西。
4.18(三,二)
(1)英、美、法、德公使向外部抗议中比借款。
(2)荷属泗水惨杀华侨案解决。
4.19(三,三)
(1)俄国向四国银行团要求对华借款须除去满蒙及新疆之特别利权。
(2)准扬州司令徐宝山取消军政分府。
(3)任命樊增祥为湖北民政长(未就)。
4.20(三,四)
(1)唐绍仪自上海抵北京(唐此次南下,据云用款二十五万二千元)。
(2)孙中山自上海抵福州(翌日讲演「兴船政以扩充海军」)。
(3)天津铁血监督团曾广为被捕。
4.21(三,五)
(1)国务院成立。
(2)蔡元培、宋教仁晤袁世凯。
(3)工商次长王正廷自上海北上。
(4)命蒙藏回疆归内务部管理。
4.22(三,六)
(1)黄兴通电裁兵(第二师朱光志,第五师刘毅部已裁撤,本日第二十六师杜淮川,第十旅袁华选部亦裁)。
(2)熊希龄自上海到南京,与黄兴商遣散军队军饷事(一作4.26)。
(3)总统府秘书处及军事处成立(梁士诒任秘书长)。
4.23(三,七)
(1)通令各省不得自为风气,各顾其私,阻挠侵越,致妨大局。
(2)直隶谘议局议长阎凤阁,参议员谷锺秀等谒袁世凯,请以王芝祥为直隶都督。
(3)前民政部职员全体辞职(新任内务总长赵秉钧与唐绍仪不和)。
(4)唐绍仪与英法美德四公使商借款事。
4.24(三,八)
(1)统一党、国民协进会、国民公会、国民党决定合组为共和党。
(2)任命颜惠庆为外交次长。
4.25(三,九)
(1)国务院通电取缔各省购运军械。
(2)任命喀什噶尔道袁鸿佑为新疆都督,镇迪道杨增新为布政使(原任都督袁大化,与伊犁相持,复受迪化杨增新胁制,请辞)。
(3)任命章宗祥为法制局局长。
(4)孙中山自福州抵广州,胡汉民、廖仲恺同行。
(5)广东都督陈炯明辞职赴香港。
第1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