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一)>第124章
1.29(一二,一七)
(1)冯国璋自蚌埠回北京。
(2)梁士诒自日本回抵香港。
(3)湘军刘建藩部入鄂境,败安武军于通城通山崇阳。
(4)陈炯明率粤军自广州抵汕头。
1.30(一二,一八)
(1)冯国璋令北军总司令曹锟、张怀芝、张敬尧进兵湘鄂,并特派曹锟为两湖宣抚使,张敬尧为攻(援)岳前敌总司令,褫夺湖北襄阳
镇守使陆军第九师师长黎天才、湖北陆军第一师师长石星川官职。
(2)苏鲁豫皖四省剿匪总司令第七师长张敬尧通电攻诋李纯、王占元主和,兼及冯国璋。
(3)谭浩明、程潜分电李纯,已令前方停止进攻,不入鄂境(另有电向王占元作同样表示)。
(4)特任曹锐署直隶省长。
1.31(一二,一九)
(1)李纯电孙中山等调停南北时局,主停止战事(2.9岑春烜、谭延闿,2.11陆荣廷通电赞同)。
(2)陆荣廷电称岳州战端由荆襄起衅,不碍和局,已嘱谭浩明勿再动作。
(3)湘桂军占湖北蒲圻(2.2后撤)。
(4)冯国璋派殷鸿寿为前敌各军总执法处处长。
2.1(一二,二0)
(1)令各省保护外人生命财产(因击伤英美轮舰事)。
(2)徐树铮电皖系督军,奉军即将入关,强请罢免李纯,再进而去王士珍、徐世昌,段祺瑞均赞许。
(3)陕西北路东路靖国军张养诚等占临潼。
(4)中东铁路督办公所成立。
(5)江苏省凤凰山铁矿筹备处成立。
(6)中华汇业银行开业(中日合办,陆宗舆为总理)。
(7)讨龙军林虎、魏邦平克阳江。
2.2(一二,二一)
(1)程璧光、唐绍仪、伍廷芳邀孙大元帅及莫荣新会商改组军政府办法。
(2)陕西郭坚在凤翔独立,称陕西西南路护法军总司令。
(3)王占元将苏赣鄂联合条件密告徐树铮,声明决不阻北军通过汉口。
(4)任命陈遐龄为川边镇守使。
(5)冯国璋通电否认主和密令。
2.3(一二,二二)驻俄公使刘镜人宣示中国对于中东铁路之立场。
2.4(一二,二三)从曹锟等呈请,取消洪宪帝制犯梁士诒、朱启钤、周自齐通缉令。
2.5(一二,二四)
(1)冯国璋布告对南用兵停战经过,及此次战事再开之不得已,并自责。
(2)冯国璋命将广西督军谭浩明褫夺官职及勋位勋章,江西督军陈光远不进援湖南,褫去上将衔陆军中将,前湖南督军傅良佐交军法会
审,省长周肇祥交惩戒委员会惩戒,第八师师长王汝贤、第二十师长范国璋褫夺军官勋章勋位,总司令王金镜褫夺勋位勋章撤销上将衔总司令。
(3)任命吴佩孚署理陆军第三师师长。
(4)徐树铮电阎锡山,续商由奉军截留新购军械事(2.1已电商,以其中有阎氏之械)。
(5)冯国璋特赦陈锦涛三年有期徒刑。
(6)日本参谋次长田中义一与中国公使章宗祥商共同防俄事。
2.6(一二,二五)
(1)李纯通电声明对和战问题毫无成见。
(2)黑龙江省设置中东铁路临时警备司令,派张焕相兼任。
2.7(一二,二六)
(1)岑春烜、谭延闿自上海通电主和。
(2)北军第一路司令曹锟自天津赴湖北。
(3)京汉铁路兵车在湖北花园因桥断遇险。
2.8(一二,二七)
(1)张作霖电责李纯首倡调和。
(2)广东警备军统领魏邦平等谋推程璧光为广东督军,莫荣新改任讨龙军总司令。
2.9(一二,二八)
(1)外交部函国务院,对俄新旧两党不可有所偏袒。
(2)陕西西路靖国军张养诚、董威会同东路曹世英、高峻攻西安(东路为陈树藩所败)。
2.10(一二,二九)
(1)李纯电诋张作霖对南主战。
(2)孙中山电覆李纯,盼一切依法解决。
(3)孙中山函孙洪伊,请鼎力进行长江方面之事。
(4)江西督军陈光远电请辞职,并主南北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