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六,二三)(1)天津李景林捕工人学生三百余人,并严禁集会。
(2)丁锦奉命查办东南大学,被学生所拒。
8.13(六,二四)(1)北京公布华会之九国间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九国公约)、九国间关于中国关税税则之条约。
(2)英内阁拒绝7.27香港总督Stubbs之请求。
8.14(六,二五)(1)清室善后委员会致函北京地方检查厅,请检举去年康有为、庄士敦、金梁等密谋复辟案(7.31发现)。并另函外交部照会英国公使,勒令庄士敦出境。
(2)萍乡煤矿工人罢工。
(3)英国驻中国海军司令辛克莱到香港(旋去广州)。
8.15(六,二六)(1)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原定今日举行,未果,延期三个月。
(2)胡汉民与许崇智失和,蒋中正劝胡出洋。
(3)吴佩孚向汉口英领事商请贷款六百万至一千万元。
8.16(六,二七)(1)直系军人在岳州集议,吴佩孚再起计划。
(2)温树德所率军舰开秦皇岛,投归奉系。
(3)广州反共产派之「革命纪念会」董事邓泽如、林森、邓慕韩、林直勉、胡毅生、谢英伯、赵士觐等通告,笃守三民主义。
8.17(六,二八)(1)国民党政治委员会通过以蒋中正、谭延闿、朱培德为第一、二、三军军长,粤军改为两军或三军,由许崇智拟具意见。又通过准廖仲恺辞农民部长兼职,以陈公博继任。
(2)孙传芳检阅沪杭路及湖州军队。
(3)上海邮局职工全体罢工,要求改善待遇(十九日解决)。
8.18(六,二九)(1)北京外交部通牒英法美义荷葡比日八使,邀请参与关税特别会议,定于十月二十六日在北京开会。
(2)北京大学决定脱离教育部。
8.19(七,一)(1)国民党政治委员会通过派外交代表团北上与北京政府建立联合战线,南北协力以孤立英国,代表团顾问由鲍罗廷推荐。
(2)北京教育总长章士钊派司长刘百昭接收女子师范大学,与学生代表冲突,警察拘捕学生。
(3)郑州豫丰纱厂罢工事件扩大,发生冲突,死二人,伤数十人。
8.20(七,二)(1)国民政府委员兼财政部长、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兼工人部长廖仲恺被刺殒命(年四十八),同行之国民政府监察院委员兼宣传员养成所所长陈秋霖亦被击毙。
(2)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国民政府委员会、军事委员会派汪兆铭、许崇智、蒋中正为特别委员会委员,军政事务及警权统归管理,俄顾问鲍罗廷要求该会拿办胡汉民、邹鲁、邓泽如三人,广州戒严(胡汉民已被无形拘留)。
(3)国民政府命古应芬兼署财政部长。
8.21(七,三)(1)广州特别委员会议商应付廖案及时局。
(2)俄大使加拉罕通知外交部,声言将于本月底回国,愿于行前举行中俄会议开会式(督办会议事宜之王正廷昨离京往上海)。
(3)英国驻华海军司令辛克莱电英国海军部,主对广州发最后通牒,如不于短期内恢复正常贸易,将炮轰虎门、黄埔要塞(8.22英外交部反对,其参谋总长亦以在华兵力不足,不赞成英国单独行动)。
8.22(七,四)(1)汉口中英汉案,因英领事拒绝谈判损失赔偿,扬长而去,交涉决裂。
(2)北京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长刘百昭率仆妇警察,越墙入女子师范大学,挟持学生出校(教授周作人等另组校务维持会,移地开学)。
(3)上海商务印书馆职工罢工,要求改善待遇(二十八日解决)。
8.23(七,五)广州俄顾问鲍罗廷电北京俄使馆,请速购军用飞机六架,并派航空员及机械员十人,由海参崴来粤,另电请接济军火。
8.24(七,六)(1)蒋中正就任广州卫戍司令。
(2)四川刘湘、袁祖铭、邓锡侯、赖心辉、刘文辉、刘成勋在自流井会议川事。
(3)上海国民党学生组织之「孙文主义学会」举行成立大会,与共产党人冲突,孙科、马超俊讲演。出版「革命导报」。
8.25(七,七)(1)广州因廖仲恺案牵连,卫戍司令蒋中正派军校教导团捕林直勉及梁鸿楷、张国桢、梁士锋、谭启秀、杨锦龙、招桂章等重要军官十余人,解散其所部军队,胡汉民亦因嫌被禁于黄埔(汉民之兄清瑞被拘,寻释放),魏邦平、胡毅生、林树巍、朱卓文逃香港(英政府谋覆广州政府,以魏为省长,梁为总司令)。
(2)国民政府下令通缉胡毅生、林树巍、赵士觐、魏邦平、朱卓文等,并设廖案检查委员会,朱培德为主席,陈树人、甘乃光、吴铁城、李福林、岳森、陈公博、陈孚木等为委员。
(3)香港英侨会议,决请英政府对广州政府下哀的美敦书,要求:(一)恢复广州商港,(二)驱逐共产派,(三)解散学生军,(四)停止抵制英货,(五)停止排英宣传;否则取必要行动(得香港总督支持,8.29致电英首相)。
(4)郑州豫丰纱厂工潮解决。
(5)吴佩孚召开十二省代表会议。
8.26(七,八)(1)国民政府统一军政,编组国民革命军,以蒋中正任第一军长,谭延闿任第二军长,朱培德任第三军长。
(2)中俄正式会议开幕(王正廷于昨日自上海赶回)。
(3)北京政府令整顿学风。
第9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