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二)>第84章
6.冯玉祥与俄大使订立密约三十九条,国民军受俄国帮助,冯与俄以种种便利。
6.1(闰四,一一)(1)上海公共租界中国商店实行罢市,工人学生罢工罢课,南京路因路人阻电车行驶,英巡捕又开枪,死三人,伤十八人,并拘捕多人,银行公会及交涉员向领事团抗议,工部局宣布戒严,召集义勇队。
(2)北京外交部向公使团抗议5.30上海公共租界惨杀学生路人案。
(3)全国学生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中共恽代英操纵)。
6.2(闰四,一二)(1)上海外舰陆战队及西商商团团员携大炮机关枪在公共租界分路据守,发生中外人士冲突案两起,中国人续有死伤,美人一名亦受伤,外兵并占领新世界游戏场。
(2)上海总工会成立。
(3)广州代理大元帅兼广东省长胡汉民下令统一军民财政,如有反抗者,即严厉制裁(对付滇桂军)。
(4)广州滇桂军谋缴朱培德军械,在大沙头开战。
6.3(闰四,一三)(1)北京学生为上海惨案全体罢课,示威游行,由北京大学教授朱家骅等领导,向执政府要求收回全国英日租界,收回领事裁判权,撤换上海英日领事,打倒卖国政府及帝国主义。
(2)东交民巷外兵戒严。
(3)武汉及长沙学生罢课。
(4)上海市民大会通电各国,将惨案诉之世界公理(全国各地均有反英日运动)。
(5)上海外军在杨树浦枪杀华人四名。
(6)广东粤汉、广九、广三铁路、船舶及兵工厂员工同时罢工,困滇桂军(廖仲恺运用)。
(7)日使晤段祺瑞,抗议上海学生暴动,段谓已派员查办。
(8)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通过发展科学案。
(9)张作霖在天津召集会议,李景林、张学良、张宗昌、姜登选、郑谦均到(张曾与溥仪会晤)。
6.4(闰四,一四)(1)广州大本营迁设河南,代理大元帅胡汉民下令免建国滇军总司令杨希闵、桂军总司令刘震寰、桂军第一军长韦冠英等职,听候查办,以朱培德为滇军总司令(时杨希闵军内部不和)。
(2)蒋中正抵淡水城。
(3)黄绍竑进攻滇军第一路唐继虞于柳州沙浦不利。
(4)公使团覆外交部,不承认上海惨案中租界捕房当局应负之责任(是日外交部为6.1事件,发出二次抗议)。
(5)俄大使加拉罕为沪案照会外交部,对中国人民表示同情与悲痛,并悼慰死者家属。
(6)俄大使加拉罕以外交团领袖资格,将上海教职员联合会致外交团要求制止上海租界巡捕暴行电,分致各国公使。
(7)徐树铮与义大利首相墨索里尼长谈世界与共产党问题。
(8)上海罢市罢工范围扩大,商务几完全停顿,租界内之上海大学被封(迁华界),大夏大学、同济医学、南方大学附中被外兵占领。
(9)瞿秋白主编之「热血日报」在上海刊行(6.28被租界巡捕房查封)。
6.5(闰四,一五)(1)加拉罕以领袖大使资格,通知各使,会议调停沪案(各使置之不理)。
(2)上海法租界商店罢市(6.7开市)。
(3)上海万国商团在南京路一带检查行人,英美法日义兵舰增至二十六艘。
(4)镇江各界游行,与英人冲突。
(5)长沙学生工人举行示威运动,参加者数万人。
6.6(闰四,一六)(1)广州河南李福林军开始向广州攻击,同时西江李济琛部粤军、北江谭延闿程潜部湘军、朱培德部滇军均向广州前进。
(2)公使团答复外交部二次抗议,认为中国政府所得沪案报告不甚完全,有关系各国决定即派代表赴上海调查。
(3)上海领事团复交涉员,谓五卅事件由于群众暴动。
(4)上海工商学联合会成立。
(5)厦门学生游行示威。
(6)中东路非中苏两国国籍员工解职问题解决。
6.7(闰四,一七)(1)段祺瑞所派查办五卅惨案专员税务督办蔡廷干、外交次长曾宗鉴到上海。
(2)张作霖向各国使节表示将派其子学良率军赴上海调查,并维持治安。
(3)上海工商学界联合会对五卅惨案交涉提出先决条件四项正式条件十三项。
(4)中国共产党旅欧支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旅欧区部、中国国民党驻法总支部在巴黎开旅法华人反帝国主义运动大会,由任卓宣(叶青)主席,决组织援助上海反帝国主义运动行动委员会,举行示威游行。
(5)代理大元帅胡汉民通电宣布杨希闵、刘震寰罪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