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二)>第48章
12.5(一0,二六)(1)中国银行团(内国银行团)在上海成立。
(2)中国加入无线电报公会。
(3)长沙军队藉口欠饷变乱(变兵属程潜系,主使者为李仲麟,谋倒赵恒惕,与湘西之李烈钧滇军有联络,李部系自四川经贵州退湘西麻阳黔阳一带)。
12.6(一0,二七)(1)陈炯明裁撤广东各道道尹,并重申禁赌禁烟令。
(2)李大钊发起「北京大学社会主义研究会」。
12.9(一0,三0)日本自行在珲春头道沟、百草沟、局子街设置警察。
12.10(一一,一)(1)旧俄军恩琴东扰车臣汗。
(2)川军将领刘湘等在重庆会议,议决制定省自治法。
12.11(一一,二)曹锟、张作霖、王占元、卢永祥、陈光远、齐燮元等电唐继尧、刘显世,商议统一,谓议和不必拘于形式。
12.13(一一,四)(1)各省区自治联合会代表向北京政府请愿废督裁兵,徐世昌、靳云鹏拒见。
(2)四川第二军军长刘湘、第一军军长但懋辛、第三军军长刘成勋等通电主四川独立自治,反对四川督军刘存厚。
(3)外交部致优林节略,提出赔偿华侨损失,切实保护华商,资遣华工回国。
(4)优林函外交部承认11.30中国之四项条件(即不在中国作与中国社会不合之宣传等),盼早日开议。
(5)湖南劳工会创设阅报处于长沙(12.16创设「工人夜校」)。
12.14(一一,五)外交部二次照会日使,引渡安福系之段芝贵等八人,如再脱逃,日使应负责。
12.15(一一,六)(1)暹罗政府允减收华侨重税。
(2)中国代表顾维钧当选为国际联盟行政院非常任理事(一作12.21)。
(3)北京大学学生郭梦良、陈顾远、费觉天之「评论之评论」出版(季刊,共出四期)。
(4)国立东南大学筹备处成立(翌年七月郭秉文任校长)。
12.16(一一,七)(1)陈独秀应陈炯明邀,自上海赴广州(任广东教育委员会委员长)。
(2)顾维钧在国联声明于下届国联开会时提出鲁案。
(3)英属南洋群岛颁布学校注册条例,极不利于华侨教育(华侨群起反对)。
(4)熊克武通电赞成四川独立自治,刘存厚通电反对。
(5)江西省议会通过民选省长案。
(6)陕甘鄂豫直鲁地震(以甘肃固原海原为最烈,死伤约十万人)。
12.17(一一,八)优林函外交部,要求遣送东省铁路区内白党,商谈直接通车。
12.(中旬)中日韩社会主义者在上海开会(第三国际策动)。
12.18(一一,九)财政部通令缓行所得税。
12.19(一一,一0)李烈钧滇军占湖南沅陵,谋合李仲麟湘军取长沙。
12.20(一一,一一)优林再函外交总长颜惠庆,重申12.17要求。
12.21(一一,一二)北京交通部挪用赈款,直、鲁、豫、晋、陕人民反对。
12.23(一一,一四)新嘉坡华侨以英属海峡殖民地颁布学校注册条例,派代表回国请愿。
12.24(一一,一五)(1)中日庙街(尼港)事件解决。
(2)湖北省长夏寿康自汉口移往武昌(夏与王占元不协,久不敢移入武昌)。
12.25(一一,一六)(1)特派顾维钧为国际联盟行政院代表。
(2)湖南总司令赵恒惕捕杀第六区守备司令李仲麟、团长瞿维臧及易象叶隆柯等七人(均程潜系)。
(3)旅沪皖人张秋白、丁象谦等之「新安徽」出版,鼓吹自治。
12.27(一一,一八)宁夏护军使马福祥与甘肃各镇守使马骐、马廷勷、裴建准、马麟宣告与督军张广建脱离关系。
12.29(一一,二0)(1)北京特派陆荣廷督办粤边防务,特任谭浩明、李静诚为广西督军省长。
(2)调任王广圻为驻荷兰公使,唐在复为驻义大利公使。
(3)广西取消自主,明令筹妥善后。
(4)测勘北京上海航空路线竣事。
12.30(一一,二一)(1)熊克武通电辞去四川督军职,主张自治。
(2)北京任熊克武代张澜为四川省长,刘湘为重庆护军使,杨森、陈洪范、刘成勋、但懋辛、邓锡侯、邱华玉、陈国栋、余际唐、陈能芳等九人,分任四川各处镇守使。
(3)军政府任谭延闿为湘军总司令。
(4)北京令四川督军刘存厚等筹划川省善后事宜。
12.31(一一,二二)(1)特任蔡成勋为甘肃督军(未到前由陆洪涛护理)兼署省长,马福祥为绥远都统。
(2)外交部向苏俄抗议,否认曾请其出兵援助库伦。
(3)伦敦中国使馆否认库伦中国官吏曾请苏俄出兵讨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