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八,二二)(1)特任张国淦为平政院院长。
(2)任命章祖申为驻瑞典与挪威全权公使。
(3)派汪大燮为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吕海寰免)。
(4)广州共产主义小组(谭鸣谦〔平山〕、陈公博)主办之「劳动者」出版。
10.4(八,二三)(1)莫荣新复魏邦平,个人进退不成问题,惟在粤军队安顿须有妥当办法。
(2)广东各界和平维持会允予桂军以开拔费,请莫荣新于三日内交卸。
(3)湖南各界联合会会议,请谭延闿召集湖南宪法会议。
10.5(八,二四)(1)日本派兵入珲春(日人只认珲春之变为胡匪)。
(2)外交部照会各国使馆,外蒙古官府不得以林矿抵押借款。
(3)蒋中正自上海到汕头,任粤军第二军参谋长。
10.6(八,二五)(1)日使小幡访外交总长颜惠庆,声明将出兵珲春。
(2)张作霖派兵赴珲春。
(3)谭延闿通电主粤人治粤。
10.7(八,二六)(1)湘西王育寅通电,推林修梅为湘西靖国军总司令(育寅为常澧镇守使王正雅之子,7.19正雅被戕,育寅疑为谭延闿主使)。
(2)广东和平会允给莫荣新军费一百五十万元,并请汤廷光先就职。
10.8(八,二七)(1)日本外务省发表出兵珲春声明书。
(2)外交部允前俄使管理俄使馆房屋。
(3)海军海圻舰汤廷光以李福林、魏邦平等之推戴,在河南就任广东督军。
(4)川军师长杨森、田颂尧、邓锡侯攻占泸州,滇军第二军长赵又新阵亡。
(5)派陈毅兼库伦所属图谢图、车臣两盟金矿督办。
(6)湖南各公团议决「宪法会议选举法要点」及「宪法会议组织法」(反对省议会所制订)。
10.9(八,二八)(1)令吉林督军迅平珲春乱事。
(2)日使小幡照会外交部,日政府决续派兵赴珲春龙井村。
(3)派朱启钤督理印行四库全书事宜。
(4)令交通部整理东省铁路。
(5)莫荣新布告,在驻粤各军安顿事宜未妥前,决不放弃权责。
(6)孙中山电浙督卢永祥,请赶拨闽军臧致平师子弹,俾得赴粤助战。
(7)广东西路民军周之贞占广宁(10.16占四会)。
(8)莫斯科消息报刊载远东问题专家V.Vilensky论文称赞吴佩孚。
(9)公使团照会外交部请商订暂时管理俄人在华利益办法。
10.10(八,二九)(1)外交部驳复日本出兵珲春声明。
(2)任命黄荣良为驻奥地利亚国公使。
(3)长沙各界举行自治运动游行大会,要求解散省议会。
(4)中东铁路公司与中国政府订约,将该路交由中国政府保管。
(5)上海工商友谊会主办之「伙友」周刊出版(与陈独秀有关)。
10.11(八,三0)(1)林葆怿、蓝建枢等宣布南北海军统一。
(2)莫荣新否认交卸粤督,不承认汤廷光继任。
(3)孙中山电浙江督军卢永祥请拨助陈炯明子弹,由福建督军李厚基转交。
(4)交通部加收路电邮政捐,以救济北五省旱灾。
10.12(九,一)(1)江苏督军新任苏皖赣巡阅使李纯自杀(?),年五十岁(1871至1920),遗嘱以齐燮元继任督军。
(2)外交部再抗议日军在珲春行动。
(3)英国哲学家罗素应梁启超等之邀,来华讲学,抵上海。
第4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