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二)>第4章
3.1(一,二九)(1)日使小幡通告外交部,停止应行缴付中国政府之军械,至南北和议终了时为止,并希望暂勿提用参战借款。
(2)唐绍仪电请英、法、美、日、义公使劝告北京政府实行陕西停战,撤换该省督军。
(3)日本发布中日海军共同防敌终了时期声明。
(4)北京国会第二次常会开幕。
(5)令禁止武官枪毙人犯。
(6)汉城韩人发布独立宣言,日本军警武力压迫。
(7)唐绍仪电责徐世昌(为2.28钱能训电)。
(8)少年中国学会发行会务报告。
3.2(二,一)(1)南方代表因北京对陕西停战无圆满答复且继续招募国防军,宣言停止和议,并通知外交团。
(2)白俄谢米诺夫在上乌丁斯克召集蒙古及布里雅特人会议,会谋蒙古独立(2.12谢氏曾在大乌里与内蒙各王会议)。
3.3(二,二)(1)北京政府令陕西停战,派张瑞玑前往监视。
(2)日使小幡覆英使朱尔典,日本不拟劝告中国政府解散参战军。
3.4(二,三)(1)英使朱尔典谒徐世昌,询南北和议进行情形。
(2)英人庄士敦任前清帝溥仪师傅。
3.5(二,四)(1)七国西伯利亚及中东铁路监管委员会在海参崴开会(技术部亦于是日开会)。
(2)法使柏卜谒徐世昌,劝南北和平早成。
(3)陕西陈树藩军猛攻干县、三原、富平、泾阳之靖国军。
(4)国务院通电宣布陕西停战,及参战军事协定问题。
(5)广州护法政府设大理院,以赵士北为院长。
3.6(二,五)(1)共产国际(第三国际)成立于莫斯科。
(2)朱启钤照会唐绍仪,陕西已停战,请续开和议。
(3)内阁总理钱能训二次召集汪大燮、林长民(赞成派)、梁士诒、曹汝霖(反对派)等商铁路统一案(2.18曾集议一次)。
(4)吴佩孚电唐绍仪,盼共谋良策,破除障碍,以维和局。
3.7(二,六)(1)英、美、法、义四国公使(朱尔典、芮恩施、柏卜、华雷)向外交部提出缓提参战借款说帖,并要求参战军不用作内战之保证。
(2)上海人力车夫二万余人罢工。
(3)阿尔泰兵变,办事长官张庆桐被拘。
3.8(二,七)国务院通令各省收束军队。
3.9(二,八)唐绍仪驳国务院3.5(6)通电。
3.10(二,九)(1)中国与美、英、日、义协定中东路由中国负责保护,哈尔滨、满洲里由美、日警备。
(2)奉军许兰洲攻占陕西岐山。
(3)熊希龄为南北和议事,电诘钱能训。
3.11(二,一0)(1)奉天本溪湖煤矿失火,工人三百余人遇难。
(2)英、美、法、义、日五国公使会商参战军问题,日使小幡声称不干涉中国内政,参战借款纯为商业交易。
(3)天津美日兵警冲突。
(4)陕西靖国军总司令于右任电南北议和代表唐绍仪、朱启钤,责北京政府破坏停战令,请严阻军火进入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