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九,一○)甲、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各省、各特别区市、海外总支部联席会议通过国民政府暂不北迁。
乙、蒋总司令电谭延闿、张人杰,催奉天从速对南京出兵(先是广州奉天之间已屡有接洽),又电调武汉之第四军入赣。
丙、夏超之浙江保安队向松江出动,上海孙传芳军第十三团王雅之前往抵抗,并拆毁铁路。
丁、围攻南昌之革命军撤退(是日嘉伦拟订第三次进攻计划)。
戊、北京外交总长顾维钧与日本公使芳泽谦吉商谈改订1896.10.20中日通商行船条约。
10.17(九,一一)甲、夏超电国民政府报告已就第十八军军长职兼管浙江民政,并荐马叙伦、蔡元培等十三人为政务委员会委员。
乙、蒋中正电国民党联席会议,请汪兆铭复出。
丙、吴佩孚电北京政府请促各国代表早日重开关税会议否则即宣告自主。
丁、戴传贤就任广州中山大学校长。
10.18(九,一二)甲、中国国民党联席会议通过国民政府发展问题案,并请汪兆铭销假,推何香凝、彭泽民、张曙时、褚民谊等为迎汪代表,即发迎汪电。
乙、浙江事变因在徐州之浙军陈仪及在九江之周凤岐不表示参加,夏超即电孙传芳之淞沪商埠督办丁文江解释,并将松江之保安队撤退嘉兴。
丙、蒋总司令任刘骥为河南招抚使(联络豫陕)。
10.19(九,一三)甲、蒋总司令颁肃清江西孙传芳计划(决以全力击破南浔线之敌)。
乙、中国国民党联席会议通过以发起人民团体联合会为国民会议之预备方法。
丙、北京公使团讨论向北京政府否认广东政府征受出入口税附加税及直鲁闽赣等省征收一切特捐,因意见不一致,无结果。
10.20(九,一四)甲、中国国民党联席会议通过省县市政府及省民会议、县民会议、乡民会议各案:(一)省政府为委员制,由七人至十一人(分兼厅与不兼厅)组织之,由国民政府指定一人为主席,设民政、财政、建设、军事、司法、教育各厅,于必要时得设农工、土地、公益等厅。(二)县市政府亦委员制,委员由省政府任命并指定一人为委员长,分掌教育、公安、公路、财政各局。特别市组织另定之。(三)省民、县民、乡民会议用职业选举法选举代表,其性质及组织由省党部起草,呈中央党部决定。
乙、一八九六年十月二十日换文之中日通商行船条约,今日期满,北京外交部根据该约第二十六条照会日使要求修正全约,请速开谈判,俾于六个月内订成,如新约于六个月内不成,中国政府保留宣布对旧约表示态度之权利。
丙、革命军第十四军败赣军刘宝题等,攻克抚州,师长易简阵亡。
丁、第四军第十师(副师长蒋光鼐率领)第十二师(师长张发奎)自武汉调江西作战(为不令唐生智控制武昌,邓演达从俄顾问铁罗尼之议第四军乙部及陈铭枢仍留武汉)。
戊、孙传芳免夏超职,以驻徐州之浙军第一师师长陈仪继任浙江省长。
10.21(九,一五)甲、中国国民党联席会议通过省政府与国民政府之关系,省党部与省政府之关系,及从速成立湖北省政府各案。
乙、孙传芳部第八师旅长宋梅村败夏超军于嘉兴。
丙、冯玉祥部国民联军援陕前锋抵平凉。
丁、新任智利公使韦古纳向北京政府递国书。
10.22(九,一六)甲、中国国民党联席会通过国民党最近政纲案。
乙、蒋中正再电广州联席会议,主将中央党部或国民政府移鄂。
丙、蒋总司令接见孙传芳之代表葛敬恩。
丁、夏超战败,自杭州出走,为部下所杀(一说被俘后处死),孙传芳即占领杭州。
戊、革命军第二军张辉瓒谭道源师克江西进贤(一作10.27)。
己、奉天当局通告各领事光绪三十三年(1907)所规定之中外货物免税重征专照,现因商务发达已不通用,自十一月一日起,凡运往非商埠地方货物,概不得再用此项专照。
10.23(九,一七)甲、蒋总司令电广州对孙传芳媾和,须使浙江加入国民政府范围或中立,允孙在江皖以为缓冲(是日蒋接见孙之代表葛敬恩提示四条件,葛并代陈仪接洽)。
乙、蒋总司令任杨森为第二十军军长。
丙、国民党联席会议续议最近政纲。
丁、比使致北京外交部备忘录对临时办法之订立,提出三项要求,外交部当即答覆,亦提出修正草案三条。
10.24(九,一八)甲、国民党及共产党人在上海策动罢工,响应北伐军,被驻军压平。
乙、东路革命军第一军何应钦部克福建漳州,周荫人退往延平。
10.25(九,一九)甲、奉天日领事以奉票低落,金融紊乱,日侨受损,向张作霖提出警告(一)绝对保境安民停止一切军事行动,(二)撤废官定之金融价格,听自然趋势,(三)准中日商民自由交换金银票券。
乙、苏俄代理公使齐尔内赫到奉天与张作霖晤,未谈中俄交涉。
丙、国民革命军总司令武汉行营主任邓演达自江西回武昌,宣布蒋中正并未受伤。
第12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