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二)>第110章
3.13(一,二九)甲、外交部为日舰炮击大沽事件,向日使抗议,日使芳泽谦吉亦向中国抗议,谓国民军首先开炮。
乙、第三国际执行委员会第六次扩大会议通过「中国革命问题决议」,命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共同从事于国家民主化工作。
丙、苏俄中国视察团伊万诺夫斯基(俄工农红军政治行政署长)、共产党远东局书记库比下克等到广州。
丁、胡汉民离莫斯科东归。
戊、赵恒惕离长沙北去,转往上海。
3.14(二,一)甲、汪兆铭讽蒋中正离粤。
乙、坚守信阳之陕军师长蒋世杰降于吴佩孚。
丙、吴佩孚任命靳云鹗为讨贼联军副司令兼河南省长,寇英杰为河南督理(调和靳寇冲突)。
3.15(二,二)甲、中国国民党政治委员会通过两广统一案,(1)广西政府接受国民政府令处理全省政务(黄绍竑为主席),(2)广西军全部改为国民革命军,(3)两广财政受国民政府指挥监督。又通过准周恩来辞东江行政委员,甘乃光辞南路行政委员。
乙、张之江电张作霖商和平。
丙、王士珍自北平通电主张和平,主国民军退西北,奉军退关外,直鲁军退山东,鲁豫维持现状。
3.16(二,三)甲、领袖荷使欧登科代表辛丑条约英美法义荷西比日八国向北京外交部致四十四小时之最后通牒,谓因本月十日之抗议无效,所有代表有海军军队驻天津之各国公使,已议有办法,即由各海军司令官于十六日下午四时通告驻守大沽炮台之华军当局及青岛舰队之海军军官,要求(一)所有大沽口至天津一带之战事必须停止。(二)所有地雷水雷及其他障碍物必须撤去。(三)所有航行之标号亟须恢复,不得再有蔑视。(四)所有作战船只必须驻泊大沽口外,不准干涉外国航船。(五)除海关当局外所有对于外国船只之搜检一律停止。倘于三月十八日正午,关于以上各点不能得一满意之答覆、保障,则关系国海军当局决采必要之手段。
乙、日政府训令日使对大沽冲突事件令向中国提最后通牒,要求谢罪,严惩守大沽军官,赔偿五万元。
丙、晋军师长商震占直隶顺德,败国民二军骑兵旅郑庠部。
丁、唐生智自衡阳到长沙。
戊、北京阁议通过发行二千万元新公债。
3.17(二,四)甲、青岛舰队司令毕庶澄向外舰司令承认五项要求,国民军司令鹿锺麟声明遵守辛丑条约,如奉舰不袭击,愿撤戒备,并向日领事承认十二日大沽事件责任。
乙、北京外交部覆八国最后通牒谓正在竭力设法恢复由京通海之自由交通,认该通牒超越辛丑条约范围,所开条款,可由地方军事长官与驻津各国海军司令妥商,勿取急切措置。
丙、北京各界人士请愿驳覆八国通牒,被段祺瑞卫队刺伤十余人,李鸣钟命唐悦良向徐谦、李泰棻向学生联合会分别表示歉意,并谓明日示威可无意外,卫队已撤,国民军当予保护。
丁、张作霖告渖阳英美领事,决与吴佩孚联合驱逐国民军。
3.18(二,五)甲、日使芳泽谦吉为大沽日舰被击事件再向北京外交部抗议。
乙、北京天安门开反抗列强最后通牒国民大会,由徐谦、顾孟余、丁惟汾、陈启修等主席。议决反对八国通牒,督促政府严重驳覆,驱逐八国公使出境,宣布辛丑条约无效,勉国民军为反帝国主义而战等八款,旋赴国务院请愿,被段祺瑞卫兵开枪扫射,击毙男女学生市民四十七人,伤一百五十五人(三一八惨案)。
丙、段祺瑞及北京国务院通电谓本日惨案乃徐谦等鼓动所致,令通缉徐及李大钊、李煜瀛(石曾)、易培基、顾兆熊(孟余)五人(徐等避俄使馆)。
丁、靳云鹗军前锋田维勤部抵石家庄。
戊、广州「中山」、「宝璧」二舰开往黄埔,共产党及反蒋派密谋劫持蒋中正赴俄(蒋常住黄埔军校)。
3.19(二,六)甲、国务院前之大屠杀激起全国公愤。
乙、北京司法总长卢信请撤销检举贿选案(示好直系)。
丙、王士珍等再发和平通电。
丁、「中山」舰开回广州(蒋一度准备退往潮汕,寻又变计,决予制裁)。
3.20(二,七)甲、蒋中正宣布临时戒严,捕海军局政治部主任兼代理局长李之龙等,扣留中山舰,收缴省港罢工委员会枪械(该会主席苏兆征逃),及东山俄顾问卫队枪械(寻撤去),军官学校兼第一军政治部主任周恩来亦一度被拘(寻释),是为中山舰事件(时汪兆铭称病)。
乙、谭延闿、朱培德、李济琛、邓演达等为中山舰事件往晤俄顾问季山嘉等,不以此举为然(汪兆铭亦晤季山嘉)。
丙、冯玉祥由平地泉赴库伦,团长魏凤楼及俄顾问HenryA.Lin等同行。
丁、国民一军将领张之江、李鸣钟等通电赞成王士珍之和平主张,罢战退回原防(接济国民军之俄舰『Oley』号在大沽为奉军截留)。
戊、北京贾德耀内阁对三一八惨案引咎辞职,段祺瑞亦下令抚恤。
己、中国共产党发表「为段祺瑞屠杀人民告全国民众书」。
庚、奉军攻占滦州。
3.21(二,八)甲、京奉津浦两路国民一军下总退却令,向北京附近集中,孙岳亦声明主和,卸直隶督办职(孙即偕李烈钧离津赴北京)。
乙、刘镇华部张治公占洛阳,靳云鹗由郑州北进。
3.22(二,九)甲、俄使馆参议索洛维也夫晤蒋中正,蒋告以3.20事为对人问题。
乙、国民党政治委员会会议,索洛维也夫列席,议决(1)与苏俄同志继续合作,其工作意见不同者暂行离去,另聘其他顾问(俄国顾问主任季山嘉,参谋部顾问罗茄觉夫等回国)。(2)汪兆铭因病请假由谭延闿代理国民政府主席。(3)派伍朝枢、宋子文、陈公博为省港罢工中国方面交涉委员(香港总督已派杜应坤来广州)。(4)第二师各党代表撤回,并查办不轨军官。(5)查办李之龙。
丙、张人杰(静江)自上海到广州,调解党内纠纷。
丁、蒋中正与谭延闿、李济琛等谈制裁俄顾问及共产党。
戊、鹿锺麟告段祺瑞不再制止任何示威运动,并要求将执政府卫队缴械。
己、李景林部李书城袭击天津国民军,即占有天津(次日荣臻旅至)。
庚、王士珍等电吴佩孚、张作霖等请停止军事行动。
辛、张作霖电覆张之江,如交还直隶热河即可言和。
壬、冯玉祥到库伦,晤丹巴(3.23?)。
癸、中英庚款委员会代表团在上海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