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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徐志摩在西方文化面前表现出相当程度的迷恋,如他在《巴黎的鳞爪》中所显示的陶醉感,便是此种表现。但这正是徐志摩复杂性之所在。要是不存在这种复杂性,徐志摩也就失去他的有局限的存在。
东西方文化的隔膜太遥远。由于国情,也由于语言、文字,中国知识分子在世界性的交往中,往往充当了“孤独者”的角色。能够象徐志摩这样以充分的认同、而又不忘借他山之石以攻玉的诗人是很少的。要是他活得更长一些,随着他年龄的增长、影响的扩大,他一定会在促进东西方的交流与了解中起更为显着的作用。
诗艺的“创格”
“整十年前我吹着了一阵奇异的风,也许照着了什么奇异的月色,从此起我的思想就倾向于分行的抒写。一份深刻的忧郁占定了我;这忧郁,我信,竟于渐渐的潜化了我的气质。”
这里所述是一九二一年徐志摩开始诗歌创作的最初半年的情景。那诗情竟如山洪暴发,不择方向地乱冲:
生命受了一种伟大力量的震撼,什么半成熟的未成熟的意念都在指顾间散作缤纷的花雨。我那时是绝无依傍,也不知顾虑,心头有什么郁积,就付托腕底胡乱给爬梳了去,救命似的迫切,那还顾得了什么美丑!我在短时期内写了很多,但几乎全部都是见不得人面的。这是一个教训。
《猛虎集·序》
徐志摩一九二一年的诗作据邵华强考订“绝大部分已经散失”,另有一部分未曾入集。这说明他对此类作品的基本态度,即他不仅对自己早期的艺术追求,而且对进入二十年代的中国新诗的反思。如今我们从《夜》(1922)、《私语》(1922)等一类诗作看来,散文化的现象甚为明显。《康桥,再会罢》一诗,《时事新报·学灯》的编者开始也把它当作散文来排(后重排发表)。这说明他当时的创作还未能与五四新诗运动初期尚直白、少含蕴,以及形式趋于散漫的诗风相区别。上述《猛虎集·序》中的一番话,已经预示了新月诗派早期的某些艺术变格的因素。
新诗自胡适等人开始倡导,文学研究会诸诗人以质朴无华的自由诗风奠下基础,至创造社郭沫若《女神》的出现而臻于自立的佳境。但新诗因对旧诗的抗争而忽视艺术形式的完美则是一种缺陷。新月派以闻一多、徐志摩为代表的新诗“创格”运动,是针对这一历史缺陷而提出的。
一九二六年徐志摩提出“要把创格的新诗当一件认真事情做”,“我们信我们这民族这时期的精神解放或精神革命没有一部象样的诗式的表现是不完全的;我们信我们自身灵性里以及周遭空气里多的是要求投胎的思想的灵魂,我们的责任是替它们搏造适当的躯壳,这就是诗文与各种美术的新格式与新音节的发见。”(《诗刊弁言》)中国新诗史上第一次有组织的格律诗运动是由闻一多、徐志摩领导的,他们以《晨报副刊·诗镌》为阵地,鲜明地提出自己的艺术主张。所谓新月诗派即指此。新月派的艺术实践对于早期新诗的散漫倾向确是勇敢有力的反拨。要是说,在此之前的新诗运动,重点在于争取白话新诗地位的确立,以及诗歌内容更加贴近现代社会生活和现实人生的争取;那么,在此之后,以新月派为中心的新诗运动的目的,则在于新诗向着艺术自身本质的靠拢。这一历史性功绩曾长期受到歧视和曲解。这一事实的存在,并不以新月派本身究竟有多少弱点为判断之依据。徐志摩是这一派理论的最忠实的实践者,正如朱自清说的,他努力于“体制的输入与试验”,而且“他尝试的体制最多”①。
①朱自清:《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
新诗自五四起始,到新月派的锐意“创格”,这个过程体现新诗开始成熟地把目光转向诗艺的探求。陈梦家讲的“主张本质的醇正、技巧的周密和格律的严谨”①,正是这种探求的理论概括。也许就是从徐志摩开始,诗人们把情感的反复吟咏当作了一种合理的正常的追求,而不再把叙述和说明当作基本的和唯一的目的。徐志摩的一些名篇如《为要寻一颗明星》、《苏苏》、《再不见雷峰》、《半夜深巷琵琶》等,都追求把活泼的情绪纳入一个严谨的框架,以有变化的复沓来获得音乐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