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三)>第97章
1.3(一一,三○)甲、下午三时汉口民众庆祝北伐胜利,及国民政府迁鄂,在海关附近演说,英水兵上岸开枪,民众伤五人,英兵伤三人,形势紧张,代理外交部长陈友仁召英总领事Goffe,令于二十四小时内撤退英兵。
乙、鲍罗廷提议由临时联席会议召开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1.13改由临时联席会议先作非正式之通知)。
丙、南昌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中央常会?)议决中央党部国民政府暂驻南昌,另于武汉设政治分会(以武汉共产党势盛)。并定于3.1召开中央执行委员全体会议。
丁、广州机械总工会(右派)与铁路工会(左派)工人发生大冲突。
戊、福建临时政治会议成立,何应钦为代理主席。
己、上海防守司令李宝章实行大戒严,晚八时断绝交通。
庚、杭州孟昭月与革命军第二十六军周凤岐战于富阳。
辛、芜湖陈调元军大肆抢掠,人民死伤十余人。
壬、关税委员会通过立即实行征收附加税案。
癸、苏俄放逐托洛斯基、赖哥夫斯基、拉狄克等三十人。
1.4(一二,一)甲、汉口上岸之英水兵撤退,民众拥入租界,当晚卫戍司令部应英总领事之请即派兵入驻租界维持秩序。
乙、汉口各团体联席会议对昨日事件,议决八条(一)严重抗议,(二)赔偿民众损失,(三)行凶水兵交中国惩办,(四)撤退英舰及电网沙袋,(五)道歉,(六)租界内集会言论自由,(七)解除义勇队武装,(八)派兵入驻英租界,国民政府完全接收。
丙、湖南省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成立。
丁、毛泽东开始在湘考察湖南农民运动(至二月四日止,先后到长沙、湘潭、醴陵、湘乡、衡山五县)。
戊、北京法公使玛泰尔与顾维钧在外交部举行开议中法陆路通商条约仪式,旧约实行作废。
己、奉军万福麟部进抵绥远五原。
1.5(一二,二)甲、汉口英租界巡捕房及公务人员均撤退,银行商店停止营业。
乙、中央临时联席会议英租界临时管理委员会,主持英租界公安市政事宜,代理外交部长陈友仁即照会英总领事,并布告外人安心营业(英妇孺均自租界移居英轮,美妇孺二、三十人亦撤退,同时重庆宜昌九江英人亦多准备退出),民众举行示威游行,总工会商会等团体合组武汉市民对英委员会(共产党李立三、刘少奇等主之)。
丙、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长波尔特主张将给与在华美侨特别利益之中美协约取销。
丁、广东省政府公布暂行解决工商纠纷条例。
戊、张宗昌到北京,张作霖、杨宇霆等决定仍维持顾维钧内阁,靳云鹏组阁运动失败。
己、上海法租界会审公廨放弃民事部分。
1.6(一二,三)甲、九江英水兵与码头工人冲突,伤工人二名,英舰发炮示威,民众愤激,英领事令英侨退上英舰,革命军即派兵入租界。
乙、汉口租界秩序恢复。
丙、武汉徐谦、宋庆龄、孙科、蒋作宾、陈友仁等电南昌,要求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迁鄂,并设政治分会于武汉。
丁、比使与顾维钧交换改订中比商约意见。
戊、革命军第二十六军周凤岐部为孟昭月所败,自浙江富阳西退。
己、长沙组织审理土豪劣绅特别法庭。
1.7(一二,四)甲、国民政府代理外交部长陈友仁召集汉口各领事,宣布接管英租界情形,声明保护外人安全。
乙、武汉中央联席会议议决改组英租界管理委员会,由外交、财政、交通三部组织,劝民众勿对英直接冲突,保护英人生命财产。
丙、共产党韦拔群攻占广西东兰县城。
丁、南昌国民党政治会议通过派宋庆龄、徐谦、宋子文、孙科、陈友仁、蒋作宾、陈铭枢、唐生智、邓演达、王法勤、李宗仁、刘骥、董用威组织政治会议武汉分会。
戊、革命军第二十六军周凤岐在浙江缙云为周荫人军所败,退向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