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九,二四)甲、蒋总司令训令各军将士,此次总攻击务将孙传芳之势力迅速扑灭,时局方得转捩,革命乃可成功,并对第一军特别训诰。
乙、革命军总政治部首席顾问俄人铁罗尼电告鲍罗廷,谓唐生智极力与俄人及中共接近,谋取蒋介石而代之,且不愿对孙传芳作战,希望蒋为孙所败,进而与孙联合。现孙之败势已定,唐部昨日始沿江北岸出动。孙之代表仍留唐处。
丙、上海总商会请宣布比约失效,在新约未成立前,断绝外交关系,撤回驻比公使(全国商联会亦有相似之表示)。
丁、北京外交部因比国驱逐运动废约之华侨九人出境,向比使抗议。
戊、奉天领事团向奉天省长莫德惠抗议撤消免重征专照事件。
10.31(九,二五)甲、孙传芳自南昌回九江,所乘专车在德安为革命军飞机所袭击。
乙、革命军总政治部俄顾问铁罗尼致书鲍罗廷,商利用唐生智事。
丙、比使对修约交涉,以等候比政府训令为词,一意延宕(法国助比)。
11.1(九,二六)陈仪自徐州到杭州,就浙江省长职。
11.2(九,二七)甲、江西革命军开始第三次之总攻击,第七军二次占德安,破孙传芳之第六方面军颜景宗。第四军获胜于马回岭。
乙、北京外交部向英使提出万县事件二次抗议,驳九月二十日英使节略所述之事实。
11.3(九,二八)甲、革命军独立第二师(贺耀组)及第四军第十二师(张发奎)占领九江南之马回岭,击溃马登瀛旅。第三军占蛟桥,第六军占芦坑(10.16
张发奎因与友军发生争执,离九江返武汉)。
乙、北京公使团领袖荷使向北京外交部抗议广州山东及其他地方官吏征收洋货附税,谓系违反条约,又训令广州济南领事团分别向各该地当局提出抗议。
11.4(九,二九)甲、革命军第四、第七两军(白崇禧指挥)破孙传芳军于九仙岭,独立第二师贺耀组自马回岭袭攻九江,血战于赛(晒)湖桥,当将九江占领,守军周凤岐退走,孙传芳西去武穴(旋又折回东下)。第六军占乐化。
乙、蒋总司令任命李燊(黔军)为暂编第七军军长。
丙、北京外交部照会比使如不即答覆承认中国政府之最后提案(十月二十八日)中国政府即正式宣告对于一八六五年十一月二日之中比条约之态度。
11.5(一○,一)甲、革命军第六军占领?家埠,合自德安前来之第七军(由白崇禧指挥),大破卢香亭全部,卢仅以身免。
乙、比使面向顾维钧递备忘录,不容纳中国之建议取消从前之谈判,对于一八六五年条约第四十六条解释上之法律问题,仍提出于海牙国际常设法庭审理。
丙、广州领事团奉北京领袖公使命令向国民政府外交部长陈友仁递交否认新税声明书。
11.6(一○,二)甲、白崇禧督第七军夏威、陶钧旅歼灭卢香亭部于吴城镇,毙其旅长刘士林,第二军亦将蒋镇臣部六千余人缴械。
乙、北京政府宣布一八六五年之中比条约失效,即照会比使,比使答覆请以后与比政府直接交涉。
丙、法使通告北京外交部,中法越南边境通商条约期满,法政府准备在两个月内开始谈判,三个月内完成新约。
丁、广州罢工委员会办公处全部被焚。
11.7(一○,三)甲、蒋中正总司令到南昌车站,第一师(王俊)攻占南昌、牛行,孙军残部自南昌东走。
乙、革命军贺耀组师占湖口。
丙、孙传芳抵南京,宣布五省戒严。
丁、蒋中正电贺苏俄革命第九周年纪念,盼共同奋斗,完成世界革命(时邵力子驻莫斯科)。
戊、济南青岛日领事与山东当局交涉货物税事,张宗昌让步。
11.8(一○,四)甲、革命军参谋长白崇禧率第七军(陶钧旅),第二军(戴岳师),第三军(朱世贤师)之各一部,追击南昌败兵至滁槎、马口圩,擒郑俊彦部旅长李彦青、王良田、杨赓和等,俘一万五千人(后王杨被枪决),同时第一军悉缴赣军枪械,擒师长唐福山、岳思寅、张凤岐等,在江西之孙传芳军完全消灭。
乙、国民政府外交部长陈友仁退还本月五日广州领事团(领袖领事为葡萄牙之DaHorta)之声明书,否认北京领袖公使之存在,以其无法律根据且与国民政府地位有碍。各国代表如了解国民政府之地位,则愿与商谈海关新税及其他问题。
丙、革命军入南昌城。
丁、革命军第一军冯轶裴师占漳州,闽军张毅退泉州。
戊、武穴一带之皖军因孙传芳战败,向安徽撤退(王普、陈调元均先后回安庆)。
己、北京外交部发表中比修约交涉文件二十种,比使亦发出声明。
第90章